征收方的“陷阱”,你掉进去了吗

征收方实施征收工作的时候,为了降低征收成本,总会做出一些对被征收人不利的补偿方案,对此被征收人当然不会“乖乖同意”,但是征收方会设置很多“陷阱”诱惑被征收人。根据冠领律所律师多年积累的经验中总结:征收方在跟被征收人谈判时候,总会说一些对被征收人杀伤力和诱惑力非常大的话,只要被征收人听从,就会吃很大的亏。下面从这六点来跟大家做一个初步分析:

征收方的“陷阱”,你掉进去了吗

一、“先别工作了,回家做好家人的思想工作再来上班”

家里有人在国家体制内工作(老师、公务员等职业),征收方常常就会选择拿工作相逼。美名其曰是让你回家“休息”几天,其很多被征收人一辈子就能碰上一次征收,面对政府突如其来的征收,不少人被征收人因实就是家里不配合征收,工作都要丢掉。碰到这种情况,切勿妥协,条件允许可以录音、录像为日后维权保留证据。而且咱们也是有法律法规保护,可以及时提起复议或者诉讼。

二、“早点搬,有奖励;晚搬迁,什么也没有。”

征收方经常会拿这句话来说,早点搬还能优先选房子,还有奖励,搬晚了剩下什么就是什么,甚至你什么也得不到了。

根据《国务院590号令》等法律规定,任何政府部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资金,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所以这句话是只是征收方的“语言陷阱”。所以征收方所说的奖励,应视为正常的补偿款,把这些补偿算到一起,看补偿总数额是否合理就可以了,不合理的该拒绝拒绝,该起诉起诉。

三、“把你的房屋土地的证件都交给我吧,我去做一下备案”

房产证、土地证是我们拥有合法财产的重要证据,可以交复印件,但原件最好留在自己手里,拒绝对方这种无理的请求。

征收方的“陷阱”,你掉进去了吗


四、“你搬不搬,不搬我就断水断电,路也给你堵上了”

周围人已经搬走了,征收方说:现在还能给你好好谈,你再不搬,水电路就都不通了。

面对征收方这样的“逼迁”不可妥协,每一个被征收人都是有权利提起诉讼请求“排除妨害”,恢复水通、电通、路通。

五、“这征收就是这样的补偿政策,我也没办法改”

面对征收方一纸不合理的补偿方案,你会选择忍气吞声还是表明立场。这时候被征收人更是不应动摇自己不服补偿的决心,也不跟对方说出自己心里的预期标准,以免自己陷入被动。展现出自己强硬的态度同时也要把握分寸。

六、“协议先给我,我去盖好章再给你”

签订补偿协议之前,就应该是章已经盖好并内容也写清楚了,否则出现疏漏,吃亏的肯定是被征收人。这里记住,协议一定是一式多份,自己手里最起码要保留一份,否则谈判的内容后期没有保障。

征收方的“陷阱”,你掉进去了吗

以上六点大家可以收藏起来,虽然不足以提高补偿,但可以防止自己落入征收方的“陷阱”,害人之心不可有,但防人之心不可无。希望这些知识能够帮助大家不会再面对征收方时惊慌失措,提高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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