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九江市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廖凱波(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撫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廖凱波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廖凱波,聽取了辯護人意見。撫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廖凱波利用其擔任湖口縣委常委、縣長、縣委書記,九江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等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19年9月,江西省紀委省監委發佈消息,九江市委原常委、市政法委原書記廖凱波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省紀委省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廖凱波簡歷
廖凱波,男,漢族,1957年6月出生,湖北廣濟人,研究生畢業,1981年2月參加工作,1984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1年2月至1982年7月,九江市七中教師;
1982年7月至1990年1月,歷任共青團九江市委幹部、宣傳部副部長、辦公室主任、副書記;
1990年1月至1993年3月,歷任中共永修縣委常委、組織部長;
1993年3月至2005年4月,歷任中共湖口縣委副書記、縣長,縣委書記;
2005年4月至2006年6月,任九江市政府助理巡視員、中共湖口縣委書記;
2006年6月至2006年12月,任九江市政府副巡視員;
2006年12月至2011年9月,任九江市政府副市長;
2011年9月至2016年9月,任中共九江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2016年9月退居二線,2017年11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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