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夫妻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有3大标准,建议了解


婚姻法:夫妻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有3大标准,建议了解

婚姻法:夫妻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有3大标准,建议了解

如今闪婚闪离已经成为了非常普遍的现象。但是一些遗留下的问题却必须要解决,尤其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不管是哪一方拥有了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都需要给孩子抚养费,那么关于抚养费有什么样的支付标准呢?

婚姻法:夫妻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有3大标准,建议了解

当然,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也不是无止境的,一般来说,子女到十八周岁时,抚养费的给付便可停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1.隔壁,罗某和老公在一起已经有6年了,相处久了发现自己已经没有办法和他过下去了,之前因为孩子,独自默默忍受了很久。但是前几天和他大吵了一架......这日子真的没法过了。很想离婚,请问夫妻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呢?

2.李某与妻子罗某年初离婚了,双方婚内生育了一个女儿,7岁;因为妻子罗某工作比较稳定且原生家庭氛围比较好,女儿也一直由女方家庭照顾,因此在双方离婚时女儿的抚养权就判给了妻子罗某。李某则需要按月给罗某支付女儿的抚养费,直至女儿年满18岁。

婚姻法:夫妻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有3大标准,建议了解

根据离婚前一个月女儿的花销为800元,王某表示自己承担的抚养费是女儿花销的一半,仅出400/月。罗某对此存在异议,她本身的收入不如王某。

并且子女的生活费随着年龄增长肯定会有所增加,上一个个月支出少也是有客观原因的。因此,罗某要求加抚养费,按照法律标准来定,对双方来说都合理公平。

其实,孩子抚养费的给付一般分为一次性给付和定期给付。一次性:对于这种支付方式,虽然有人对此保持怀疑的态度,但是由于目前人们的经济收入有明显的增加,工作调动也比较频繁。

同时也考虑到人民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处理离婚及其子女抚养费的问题时,大多数都会采用这种方式。

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一般以月或季或年支付的夫妻都会采用定期支付,而以物折抵常常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下面我们来看看孩子抚养费的标准。

1.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不同地区的生活水平和经济水平是不一样的,子女生活所在地的消费水平是一个重要的标准。过高的生活水平或过低的生活水平都是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的。

2.子女的实际需求。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是首要标准,离婚对孩子来说,难免造成心灵上的伤害。因此离婚后应该给孩子尽量保持离婚前的生活水平和生活状态。

3.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经济能力直接影响着抚养费的多少,根据收入情况的不同可以分为几种不同的情况。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给付,但不得超过50%。

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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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收入的,根据当地平均收入水平,参照上述比例给付。有特殊情况的,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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