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买房,签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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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房地产开发和销售已经10多年了,光就签合同这一项来说,政府管控已经很严格了。每一套房,具备签合同条件时,是经过很多部门审核的。

  1. 比如已投资额达标(这个各地有不同的要求,有的要求要工程施工至封顶断水,海南省最近要求要现房);

  2. 所有房屋图纸经过测绘局测量公布,可作为以后交房时面积误差的对比依据;

  3. 每套房屋价格在当地房管局、物价局进行备案,不得随意调整;

  4. 商品房预售所需的五证具备。

其中需要注意的,第一,你签订的是否是真正经各房屋管理部门审核过的《商品房购销合同》?这个合同除了签订纸质版的外,还要进行网上备案,一般会由开发商工作人员协助录入,可以在各地的商品房合同备案网上进行查询

此外还可看开发商是否具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没有预售许可证,他就没有办法跟你签购销合同。除了商品房购销合同,其他任何的什么协议啊、约定啊等等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第二,也是购买期房是最怕的,你购买的楼盘是否有烂尾的可能。这个比较难判断,但一般来说,买的好的楼盘基本都不缺钱,因此不太会烂尾。然后就是尽量选择有口碑,有品牌,有其他成功开发项目的开发商。

第三,就是填合同的时候,是否有共同所有人这个问题要想清楚,特别是未婚准备结婚的。如果是已婚的,虽然结果不会有多大不同,但以后要改起来特别麻烦。

暂时就想到这么多,如果还有不明白,可以私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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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很多购房者来说,第一次买房,很多东西都不了解,尤其是如何签购房合同,如果不注意的话,容易陷入购房陷进。下面小编给大家说说买房时要注意什么?

第一、有没有预售许可证。很多地方都说看五证,实际没必要,办理预售许可证必须提交其他四个证,让房地产管理部门替咱们把关更稳妥。只需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预售许可证真假即可,无预售许可证对外销售的,购买时都有隐患,存有不安全因素。

第二、看合同中的土地性质。现在很多开发项目的用地虽然是出让用地,但由于是综合或者商住,导致土地使用年限不是70年,甚至有些只是40年。在购买时一定要看清土地性质是否是出让和使用年限是否是70年,因为目前法律只是规定了住宅到期自动续期,其他非住宅业界一般认为会缴费续期。

第三、看房屋用途。现在有些对外销售的房屋虽然和住宅一样,但用途为公寓。关于公寓的界定,目前不是很明确,明确的就是公寓光照时间。需要满足两小时,另外公寓能否作为学区房,目前教育部门也没。有明确的答复,一般来说,如果住宅入学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估计公寓将不能作为学区房,因此为了孩子入学购房的这点要特别慎重。

第四、贷款问题的约定。开发商往往答应帮你贷款,但合同中开发商又不写清楚无法贷款可以退房,而是约定因为购房人信誉等问题导致不能贷款,让购房人一次性付清房款。这点也要慎重,可以自己先行查询个人信用或者合同约定清楚,因无法贷款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逾期或者赔偿的问题。开发商和购房人会在合同中,对双方办证或者缴纳购房款等问题的期限进行约定,但如果你细心就会发现,双方违约后,赔偿的金额是不对等的,合同签订时一定要求对等待遇。

第六、小区公共区域和公共部位的约定。小区内的会所或者公共场所,现在产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开发商往往只是告诉你说,小区内的会所、健身场所等等多么规范,多么先进,绕开产权问题。如果你不约定这些场所的产权,有可能最终让开发商卖掉,买主不一定能让你免费或者优惠使用,如果合同约定这些场所的所有权归业主,则开发商不能出售这些场所。

第七、各类设施的约定。燃气、宽带等,往往开发商都只选择一家,导致用户无法选择,如果在合同中约定,要求开发商让几家经营商进入小区,譬如宽带,不能只让我们被动的选一家啊,都进来那我们可以选择的范围就大多了,就有主动权了。

第八、买下来住房面积缩水,怎么办?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第九、开发商逾期交房怎么办?开发商应该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这是开发商的主要义务。如果开发商没有按期交房,买受人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一,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没有履行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逾期交付,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没有履行的,买受人不解除合同,可以请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逾期交付,经催告后开发商在合理期间内交付的,不能解除合同,但是可以请求承担违约责任。需要注意的是,买受人享有解除权的必须在法定期间内行使,不行使的,就会丧失解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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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须知如下,给各位购房者的建议

一,首先看房开商的五证两书是否齐全

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③国有土地许可证

④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⑤商品房预售证

⑥住宅使用说明书

⑦住宅质量保证书

尤其是商品房预售证一定是关键,如果没有这个证房开是不能销售的。要经过当地住建局及房管所进行正规备案才能销售。

二,看清交房时间及违约问题。一般房开商基本上都会延期交房,如果超过90天以上延期交付使用的,消费者有权退房。

三,看清物业管理的收费标准及车位权属问题。一般地下车位是不能出售的,那是整个小区共建部分。

四,注意房开商销售员乱收费现象。消费者购房时一定要了解房产税率问题。建议各位百度了解当地税率政策,契税和维修基金及预告登记费的收费标准。

五,最后银行按揭时候建议大家选择等额本金的方式按揭,不要问为什么,因为能少息。[呲牙][呲牙]

如不清楚可以免费咨询我,希望各位能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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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新房交易五年,其实都到签合同这一步了,首先你已经认购了房源,证明开发商的预售资质这一块没问题,还有就是你对这个楼盘基本已经认可。那么签合同首先要注意看得就是第3.4.5页,这三页里面所包含的信息是人工登记上去的,所以会有一定几率出错,你需要仔细核实你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这些信息都是以后申请房产证的重要信息,然后需要注意的是你的房屋信息,里面会包括派出所备案地址、楼栋号、单元号、楼层、房号这个也比较关键,一定要核实是不是自己认购的房号。后面就是看房屋的价格,从单价到总价看是否与自己的购买价格一致。还有就是约定的接房时间跟事先说的接房时间是否一致!这些信息核对完之后基本合同就没问题了,剩下的都是建委固定格式,开发商也不会去改动。

合同主件部分核对完过后就是附加条款了,附加条款里面一般会有一张你购买的房子所对应的楼层平面图,然后合同专员会有红色的笔把你所对应的一户画上标记。然后如果你购买的是精装房,附件还会有精装所有材料的约定(一般不会定死,都会写什么什么品牌的同级别产品)。

签完主件合同和附加条款后一般还会让你签物业协议,还有一些代办委托书,就是后期开发商会帮你办好所有的事宜,包括交税,办理房产证等!

基本上这些签完网签合同就算完成了,最后如果还不放心合同首页会有一个二维码,扫码就能看等你所购买的房源信息。你也可以在你当地的网上房管局查询你所购买房源的状态,正常的显示结果是已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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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看是否有“五证”

房产五证只《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市建委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其中最重要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两个证没有问题的话,一般原则上就没有问题。提别提醒,查看五证时一定要查看原件,并看清楚所预购的房屋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2.查看土地性质和房屋用途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看清土地性质是否为出让,使用年限是否为70年。我国《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另外要看清房屋用途是住宅还是公寓,公寓光照时间不需要满足两小时。另外公寓是否为学区房目前也不明确,为孩子入学购房的需特别注意这点。

3.看清关于车库的约定

在前期看房过程中,开发商会以赠送车库或阁楼等促销方式吸引顾客,这些承若往往会到不了了之。因此,若开发商有赠送等口头承诺,一定要将这些约定写到购房合同中去。

4.看清关于面积的约定

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

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需要注意的是,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并不是完全适用的,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有其他约定,则先适用约定。大家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楚有没有这方面的约定。

5.关于贷款问题的约定

需约定好若无法贷款时应如何解决,是一次性付清全款还是可以解除合同,这点对购房者尤为重要。购房者可事先查询个人征信,或者直接在合同中约定因无法贷款可以解除合同。

6.关于交房的约定

要明确交房的条件、期间等,有开发商依约交房后,小区内还存在道路、绿化等未完善的情况,导致居住的不方便,因此交房的条件也要约定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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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需购房者在刷完定金之后有种什么感觉?

小编的朋友说,一开始是懵的,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过了一会儿开始腿软。

举全家之力凑齐的首付,刷出的第一笔定金总有点“惊心动魄”的意思。

之后办贷款、刷首付、签购房合同都是按部就班的事情,购房合同是最后一步,最后一步也不能大意。

针对签订购房合同中常见的问题,整理了一些注意事项,签合同前好好看清楚。

土地性质、房屋用途

签订合同时看清土地性质是否为“出让”,使用年限是否为“70年”;

看清房屋用途是否为住宅,现在有些房屋看上去和住宅一样,但实际用途却是公寓。

物业、车库、地下室、阁楼

一般大开发商都是自有物业,一些小开发商可能会有代理的物业。

签购房合同时也会与前期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合同中的约定也要仔细看清楚,小区后期能不能比周边同品质项目涨的快,物业就是很大的一个因素。

有些开发商会答应赠送业主车库、储藏室、阁楼等,这些约定口头的都不算数,必须写在购房合同里。

车库要尤其注意,要看规划是否是车库。

不是开发商说是车库就一定是,也不是能停车就是车库,有些挑高较高的储藏室也是可以停车的。

另外记住人防车位开发商是没资格卖的,只能租。

面积

面积纠纷是出现最多的,面积如果缩水在3%以内,不能解除合同,开发商退回缩水部分的方框,缩水超过3%可以要求退房。

许多购房者认为,面积差距上浮超过3%,就可以不支付超过部分的房款。

其实并不是的,先按照和开发商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再按规定。

一般开发商会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以有资质的测绘部门出具的面积为主,这样就有效规避了3%的法定条件。

签合同时一定要看清,可以在合同签订时直接明确约定超过多少面积不再支付。

逾期、赔偿、交房

开发商和购房者会在合同中约定双方办证等问题的期限,你仔细看就能发现,双方维护后所要支付的赔偿金额时不同的,签合同时一定要求平等对待。

交房的条件也要明确列在合同中,经过哪部分验收比如单位验收、综合验收、竣工验收备案等。

因为单位验收后,可能小区内的道路、绿化还没完成,会给居住带来不便,要在合同中约定清楚。

公共区域、各类设施

随着现在小区内建设水平的提高,小区内会所、公共场所的纠纷也越来越多。

开发商一般只会强调会所多有格调、健身场地有多规范、泳池有多先进等等,却会绕开产权问题。

而购房者在听过开发商的宣传之后,想当然的会认为,作为业主时可以免费或者优惠使用这些配套的。

但实际是不在合同中约定这些场所的所有权归业主,开发商很可能会卖掉这些场所,那时业主就不能优惠使用这些配套了。

另外燃气、宽带等也要和开发商约定好。

如果开发商只定了一家,那之后业主就没有选择权了,只能被动接受,多几家经营商,业主才更有主动权。

合同附件

不仅合同本身,合同附件也不能忽视。

合同一般包括房屋平面图、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装修设备标准、合同补充协议4个附件。

房屋平面图应当标注每个房间的具体尺寸、墙体宽度、阳台大小、空调机位等。房屋平面图、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都应该用准确的数字和具体描述。

什么“高级”“名牌”“精致”这种修饰词就不合适,“名牌”具体是什么牌子,“精致”具体是什么效果,应该表述清楚。

以上就是签订购房合同时格外需要注意的点,买房最后一步 ,签合同时别被销售影响,看清楚、问明白了再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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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第一次买房会碰见很多问题。

今天我给大家分享一下。第一次买房签合同应该注意的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新房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1. 看证照是否齐全。

2. 别被沙盘蒙蔽了双眼。

不要看标记,要看实测距离。

不要轻信规划,要看建设进度。

商场没有你想的那么重要,地段才是最重要的。

3. 什么时候买最划算?

4. 楼盘本身要注意哪些方面?

1.楼盘外立面。2.园林设计。3.沙盘情况及配套。

5. 看样板间要注意哪些事项?

1.装修标准很重要。2. 交付标准要问清楚。

二手房第一次买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1.在购买二手房屋时考察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2. 使用权并不等于产权。

3. 调查清楚买卖房屋是否在租。

4. 选择信誉好的中介。

5. 房龄应该是投资者要考虑的问题。

6. 投资者应该考虑城市规划的情况。

7. 做好实地的调查,明确房屋的具体情况。

8. 谨慎中介出现一房多卖的情况。

好了,今天我跟大家就分享到这儿了。

如果喜欢我的回答的话可以关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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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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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交易的过程中,买卖双方是需要签订购房合同的,如果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不注意看合同中的内容的话,很有可能就会掉入有心人的陷阱中去,如今的房产交易纠纷越来越多,大多数都是利用购房者粗心大意的心态造成的,所以购房者自己在购买房屋之前也应该多了解一些房产交易的内容,那么买房签合同时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1、核实卖家身份

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一定要先核实一下卖家的身份,交易对象一定要是产权人,相关法律规定不具备主体资格的人签订的购房合同是无效的,所以,合同的出卖人应当是该楼盘的开发商。如果开发商委托中介机构签约,该中介机构应当具有相应资质和经营资格,并有开发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才具备签约的资格。

2、注意五证

购买新房的话,那购房者就要注意开发商的五证了,如果开发商的五证不全的话,那么房子就不具备销售条件,所签购房合同就是无效的。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它们是购房人必须审查的最重要的文件。

3、注意权利与义务

针对购房合同中的内容,购房者在签订之前也需要仔细研究一番,特别是针对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购房合同目前基本上都采用的是房管局统一印制的版本,因为很多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只是将内容填进去,往往放下戒心。有些聪明的开发商会在合同中做手脚,比如开发商会约定自己的违约责任是月的万分之几,购房者的违约责任变成里日万分之几,一字相差,违约款就相差30倍。

4、注意空白条款

空白条款是购房合同陷阱中常见的一种情况,购房合同上是有一些空白条款需要双方确认后填写或者主要特殊注明的,但是有的开发商会告知购房者这个合同是统一版本的,因为有的空白地方可以不填,这样空白的地方开发商就有可能在上面做手脚。因此购房者如果确实没有特殊说明的空白地方可以划一道斜线表示空白地方已无内容。

5、阴阳合同

阴阳合同是一定不能签的,有些购房者经不住对方的劝说就会签了阴阳合同,这对于购房者来说风险非常的大,根据《合同法》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阴阳合同只是为了谋取私利并非损害国家利益,只能认定阳合同中关于房价价款的部分无效。阴合同被当作是双方真实意图的表达,通常被认定有效,如果一方要求继续履行,那另一方应该履行。

以上就是关于买房签合同时要注意哪些问题的介绍了,买房子的过程比较复杂,而签订购房合同这一步非常的关键,大多数的朋友第一次买房,不知道签合同里面的要点,因此很可能忽略一些条款,那么一定要看小编所讲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飞狐客


新房合同,你要注意的是你的身份证电话能对得上号,懂数单元楼层房号和你看的是一样的,没个合同都有户型同,对应一下看和你看的那套是不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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