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內不買社保違法嗎?別傻了,法律是這麼規定的!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約定的試用期其實是一個前期考察,適應工作環境的一個緩衝,試用期是包含在勞動期限之類的,因此不能因為員工還是試用期,就不給員工購買社保。試用期內不買社保違法嗎?

試用期內不買社保違法嗎?別傻了,法律是這麼規定的!

首先,法寶律師很明確的告訴你,試用期內要買社保的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如果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勞動者遇上不買社保情況可以去當地人社局舉報。

試用期內不買社保違法嗎?別傻了,法律是這麼規定的!

某公司與張某簽訂三年期勞動合同,公司人事主管與之口頭約定: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內不交社會保險,等到試用期過後再補交,當時張某同意了。在張某工作1 個月後,該公司以張某在試用期內不勝任工作為由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張某不服,要求補交試用期社保,同時,提出這樣的疑問:勞動合同沒有書面約定試用期,該試用期有效嗎?在此期間要不要交社會保險?

1、只要在勞動合同成立期間,就要繳納社會保險。試用期限被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所以應當繳納社會保險。

2、應在勞動合同條款之內約定試用期,口頭約定的試用期不予認可,屬於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期限。

試用期內不買社保違法嗎?別傻了,法律是這麼規定的!

解讀法條

1、私下約定是無效的

1994年《勞動部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說明》第七十二條明確規定:“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本條中的‘社會保險類型’是指需建立基金的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五種社會保險。”

從《說明》中可以看出,早在1994年我國就建立了強制性的社會保險制度。交納社會保險費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法定義務,不應該因雙方任何私下約定而改變。只要建立了勞動關係,就應繳納社會保險費用。

試用期內不買社保違法嗎?別傻了,法律是這麼規定的!

2、試用期與合同期是不同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點出了只有在勞動合同存在的情況下才能約定試用期。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更是明確了:“勞動者被用人單位錄用後,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四款明確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試用期內不買社保違法嗎?別傻了,法律是這麼規定的!

法寶律師墊錢幫您打官司

法寶在線律師通過“先打官司後收費”的顛覆性創新模式,對當事人的案件進行墊付費用,墊付款項包括當事人訴訟及仲裁過程中的訴訟費、財產保全費、擔保費、鑑定費、公告費、評估費和律師費等費用,只在勝訴且回款後才收取費用。敗訴或沒能成功回款,該筆墊付的費用由法寶獨自承擔,當事人無需承擔任何費用。

如果您現在正遇到法律糾紛的煩惱,一定要聯繫法寶在線律師,因為找法寶律師沒有訴訟風險——案件不贏不收取任何費用!

聯繫方法就是點擊下面所指的【瞭解更多】

試用期內不買社保違法嗎?別傻了,法律是這麼規定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