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新县人社局积极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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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少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解决企业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县人社局及时落实阶段性减免、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相关政策,给企业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有关减免政策指出: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2月至6月(共个5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予以免征;各类大型企业2月至4月(共3个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 保险单位缴费减半征收。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县已免征、减半征收300余家企业社会保险费共计315.82万元,其中减免企业养老保险费303.15万元,工伤保险费4.59万元,失业保险费8.08万元。已有12家企业符合稳岗补贴条件,可享受失业保险返还补贴48.62万元。

记者:陈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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