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房產,離婚協議房產歸女方,有離婚證,房產未過戶,如果男方不執行,法院會怎麼判決?

vivi95


你好,會按照離婚協議判決房子歸你,對方需要配合你辦理過戶手續,如果對方不配合或者不履行的,你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謝謝


豫見法律


你好,這裡是王康律師的回答。

夫妻離婚協議約定將財產歸一方並且依法辦理了離婚手續之後,一方卻拒絕將房產過戶至另一方名下。

這樣的情形可以說還蠻常見得,本人就親自處理過一些類似得案例。

其實這個問題很簡單,對方違約了,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女方可以直接起訴至法院,要求男方協助辦理過戶手續,只要該離婚協議不存在無效等情形或者說欺詐等可以撤銷情形,法院會支持女方的訴訟請求的、

所以大膽的去起訴吧,如果自己把握不好也可以委託律師起訴哦。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更多有趣、有料、有用的法律知識請關注我!


王康律師


夫妻共有房產,離婚協議房產歸女方,有離婚證,房產未過戶,如果男方不執行,法院會怎麼判?

在每日講法看來,夫妻雙方協議離婚,並去民政局辦理登記,取得離婚證,雙方的夫妻關係已經解除。離婚協議中對雙方的財產歸屬、子女撫養權一般都會進行約定,如果約定沒有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是雙方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對雙方都有法律約束力。

因此既然離婚協議中約定房產歸女方,男方不配合過戶,法院會判決支持女方的請求。當然特殊情形下,法院並不會支持女方的請求。




離婚協議生效的時間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如果能夠達成離婚協議,可以去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

在現實生活中,很多人簽署了離婚協議,但是沒有去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這種情形下離婚協議是不生效的,無法要求對方按照離婚協議履行義務。

離婚協議只有在民政局備案以後,領取離婚證,才具有法律效力,男女雙方應當按照離婚協議確定的義務履行。


離婚協議約定財產歸屬是否能得到支持?

夫妻雙方在離婚協議中約定房產歸一方所有,但沒有及時辦理房屋過戶手續。如果另一方因為負債作為被執行人,或者被債權人起訴,導致法院對該房屋採取查封等強制措施,此時離婚協議對房產歸屬的約定能否有效?

(一)先負債後離婚

如果夫妻雙方中一方對外先負債,債權人提起訴訟申請財產保全或者申請執行,導致房產被法院查封后,再離婚對房屋的歸屬進行約定。

此種情形下,法院一般會認定債務發生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通過離婚協議的形式,將房產約定歸另一方所有,對債權人權利造成損害。另一方可能無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權。

(二)先離婚後負債

夫妻雙方離婚後約定房產歸屬,此時債權人才提起訴訟或者申請執行查封房屋。

此種情形下,司法實踐中,有不同的處理方式。


通常情形下,那男女雙方約定歸屬可以得到法院支持

如果男方對外沒有負債,或者離婚之後對外有負債,離婚協議中約定離婚後房屋所有權歸女方,男方拒不配合,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男方協助辦理房屋的產權過戶手續,都是可以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

離婚協議是一種基於人身關係與財產關係特殊的協議。它不同於一般的合同,但是也具有一定的共通性。合法的離婚協議也受到法律的保護,雙方都應該按照離婚協議中確定的義務,積極而全面的履行,如有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另一方可以起訴要求對方繼續履行。

而男女雙方在離婚協議中,明確約定房屋歸女方時,男方此時就有協助女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的義務,男方拒絕履行,女方起訴是可以得到法院支持的。

總結

男女雙方在離婚時,可以對各自的財產歸屬進行約定,但是該約定不能有逃避債務、轉移財產的行為,也不能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也不能違反意識自治的原則。

如果雙方離婚協議合法有效,沒有損害第三人的權益,對房產的歸屬進行約定,當事人應當遵循離婚協議中的約定,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會判決不履行義務的一方,繼續履行義務。


每日講法


對於這個問題,涉及到離婚協議的效力問題。

按照法律規定,夫妻雙方如果已經正式辦理了離婚手續,離婚協議就已經生效了。對於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應當按照協議當中的約定執行,如果一方拒不執行的話,另一方是可以持離婚協議到法院起訴的。

所以如果你的房產沒有過戶,如果離婚協議已經約定了房產歸女方,那麼男方就應當配合辦理過戶手續,如果不配合的話,你只能去法院起訴了,這種情況下,法院會支持你的訴訟請求的!

如果您有相關的法律問題,或者需要進一步詳細諮詢,可以關注本頭條號,私信律師諮詢!


任律師工作室


如果離婚協議約定將房產歸女方所有,而且雙方已經經過民政部門進行了登記離婚併發放了離婚證,那麼離婚協議在婚姻登記部門的備案具有法律效力,到法院起訴後通常能獲得支持,男方若不執行,法院判決會支持女方的請求,在生效後便可以申請強制執行過戶。

01

協議離婚是具有合同效力,一方未履行的可以請求法院判決強制執行

離婚通常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形式,協議離婚是夫妻雙方和平分手,對子女撫養及財產分割約定一致後,自行到婚姻登記部門辦理離婚登記,由他們發放離婚證,用於證明雙方已經解除夫妻關係的過程。

而協議離婚最重要的就是需要一份離婚協議,這份協議像其他合同一樣,是在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的,具有合同的相對性,當合同中約定有義務一方不履行的,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法院確定離婚協議的效力,在判決生效後可以直接依據判決書確定的內容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這時女方就可以要求法院對房屋進行強制過戶。

02

當然,如果離婚協議有可撤銷的情形,協議的效力屬於可撤銷

前面已經說過,離婚協議必須是夫妻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的,假如一方在訂立協議是並不是真實意思的表達,那麼這樣的協議是可以撤銷的。

婚姻自由指的是結婚自由及離婚自由,如果一方在離婚過程中受到脅迫,欺詐等情形,錯誤的表達了離婚的意思那麼協議理應是不能發生效力的。但是,要證明受到欺詐及脅迫必須有充分的證據,這樣法院才會採納,予以認可,就是需要脅迫及欺詐的實際證據,而不是他說什麼之類的口頭抗辯。

而且經過離婚登記的離婚,夫妻雙方要共同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的,如果沒能表現出讓工作人員懷疑的自由受限,這樣的離婚通常是有效的,如果其中受到欺詐、脅迫的財產約定有明確的證據可以證明,還是可以申請確認協議無效的,但會很困難,關鍵要看證據的充足性。

結語

協議的效力往往只及於婚姻雙方當事人,如果男方不配合進行房產過戶,只能請求男方履行合同,所以後續的一切糾紛都是圍繞此種情況來展開的。

但夫妻好聚散,協議約定的內容儘量協商解決,如果非要鬧到法院,這與當初協議離婚的目的也是相違背的。


悟法析律


這種情況,女方可以提起離婚後財產糾紛之訴。下面,我就介紹一起我親自承辦的真實案件,簡單介紹一下這個問題。

甲女是一名炒房客,行情好時日進斗金;乙男是一名公務員,工資收入旱澇保收。兩人通過因緣巧合結為夫妻,並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共同購買了一套房產。當然,雖然名義上是共同購買,但主要還是乙女出錢。

也許是雙方的經濟收入懸殊太大,兩人婚後爆發矛盾,並且到了難以調和的嚴重程度。於是,兩人最終協議離婚,乙男也算是有點骨氣,考慮到購房款都是甲女出的,就約定房產歸她,並配合她辦理房屋的過戶手續。

沒想到,辦理離婚手續後,乙男僅剩的那點骨氣也沒有了,竟然拒絕甲女辦理房屋的過戶登記手續。於是,甲女委託我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決強制乙男配合甲女辦理房屋的過戶手續。最終,法院認為離婚協議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完全是合法有效的,並且沒有顯失公平,男方應當妥善履行。故法院判決支持我們的訴訟請求。


冰焰


離婚協議書是經過離婚男女,共同認定的法律文書。自生效之日起,具有相應的法律意義。

已經生效的離婚協議書,自生效之日在一年之內,如果一方對於財產分割提出異議,可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依法起訴,請求人民法院裁定或判決,重新進行財產分割。

當事人對於已經生效的人民法院判決書,必須予以執行。任何一方故意不執行,另一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


ayang28163824


↑點擊“婚姻法律師姜威”頭像,立刻解答你的法律問題! “要先關注哦,不然以後找不到”

在雙方協議離婚過程中,雙方簽訂了離婚協議書,將夫妻共有的房產,約定給女方,但是,雙方辦理了離婚證後,男方不執行該協議書,女方只能採取以下這個方式,就是起訴。



女方帶著離婚證、離婚協議書等材料,可以去法院起訴,要求男方履行該協議書,如果該套房產是可以辦理過戶手續的,那法院就會判決讓男方協助女方辦理過戶手續,如果男方不履行該判決書的,女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婚姻法律師姜威


基於你的情況:協議離婚的,男方不執行且不配合房產過戶,你可直接委託律師向房產所在地法院起訴,請求法院判決。

你需要注意保留證據!如果男方提出抗辯理由,基於“誰主張誰舉證”的選擇,如果男方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離婚協議內容是被迫,或者違背其真實的意思表示前提下籤的!那麼是很難翻過來的!你勝訴的概率很大!具體的要結合你的實際情況分析歡迎追問!



朱哥說房


離婚協議是夫妻協議離婚時對夫妻共同財產、孩子撫養權、撫養費等事項的約定,本質上屬於合同的一種,離婚協議經夫妻雙方簽字確定後合同成立,現在男方不執行合同約定的條款將房產過戶屬於違約行為。

遇到這種情況我們可以起訴到法院要求男方協助辦理房產過戶。一般情況下法院會支持我們的請求,除非是在簽訂離婚協議時存在是合同無效的情形: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需要注意如果勝訴後男方仍然不配合過戶房子,我們可以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執行庭出具協助履行通知書直接辦理房產過戶。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