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提出最好不要和一个离婚带孩子的女人结婚,大家怎么看?

爱汽车的霸波尔奔


这个问题好像也是双标,不娶离婚带孩子的女人和不嫁离婚带孩子的男人其实是一个道理,但是看是一个问题,实质上却有不同的本质在里面。首先我们要来讨论一下责任问题,离婚的男女双方对自己的子女才形成扶养关系,所以只有孩子的亲生父母形成最直接的扶养关系,也就是说在婚后的配偶是没有义务扶养对方子女的。其次来看一下目前男性和女性在社会地位和家庭地位的关系,人们往往不能接受带孩子的女人再嫁,却大大的包容一个带孩子的男人的再娶,其实根本原因在于目前的家庭结构仍然是处在男主外女主内的模式里面,在婚后男方成为主要经济来源,所以男人会普遍认为自己给别人扶养孩子,而二婚带孩男人再娶,女人充其量在家里地位也只是个辅助作用,所以女人再没有经济基础下更容易接受再婚带孩男,再加上女人普遍有种母性光辉,有时候也就顺理成章了。而男人更注重血缘上的传承,比较在意血脉问题。现在我们解决这个问题,首先离婚男女要明白一点,只有自己对自己的孩子有扶养义务,再婚后另一方是没有责任的,特别有些人,不要认为再婚后对方就应该怎么怎么样。不要去对对方道德绑架,尊重对方。二,平等的家庭地位,二婚后女方要努力拜托弱者角色,有自己经济来源,可以完全独立扶养自己的孩子。离异男方带娃要旅行好自己做父亲的责任。其实说到底二婚家庭一定是要因为爱而结合,任何不单纯的或者带有目的性的婚姻都是一场交易,毕竟不会幸福。目前社会很多的女的带孩再婚目的是给自己和娃找个经济来源,而再婚带娃的男人无非是想找一个免费给自己伺候娃的保姆。这两种婚姻都不会幸福的,因为本质上是一种利益关系,牵扯利益就会有争议,毋庸置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