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加快复苏16条”政策解读⑤:商贸篇

3月27日,东莞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拉动消费复苏 强化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扶持的实施办法》(简称“新16条”),同时发布了政策解读及各单位联系人电话。东莞日报记者按不同主题,梳理了部分热点问题,赶快收藏备查。

一、梳理五大支柱、四大特色产业的龙头企业、重点企业,及为其提供核心部件与关键配套的中小微企业名单,一业一策、分级分类加大协调力度,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和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的带动作用,重点支持龙头企业、重点企业牵引中小微企业协同复工复产,全面恢复产业链运行效率。

政策解读:对于市内的龙头企业、重点企业和配套企业,市镇两级工信部门加强指导,督促企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协调其复工复产并提供防疫物资保障;对于市外的配套企业,上报省有关部门协调复工,及时跟进企业复工进度,保障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

联系方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进步与质量科,袁家顺,22221295。

二、支持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建立海外营销网络,利用海外市场拓展中心(海外仓)、保税仓和出口监管仓、保税物流中心等保税物流监管场所以及虎门港综合保税区,扩大外销市场。

政策答疑:

(一)该政策支持的对象有哪些?需符合哪些要求?

答:该政策支持企业自建海外市场拓展中心/进出口集货中心。要求如下:

1、运营时间满一年以上;

2、单个中心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

3、为我市10家及以上企业提供境外O2O展示、退换货、维修、仓储等服务;

4、年发货量在10万票及以上或进出仓货值达5000万美元以上。

(二)该政策的支持标准是多少?

答:对符合条件的海外自建市场拓展中心/进出口集货中心,每个项目一次性资助100万元。

联系方式:市商务局通关物流科,陈银院,电话:22817951。

三、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加大对品牌产品、服务贸易、国际营销网络、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方面支持力度,将企业出口信用保险的相关保险费资助比例上调至最高50%,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金额上调到100万元,降低企业拓展新兴市场的风险。

政策解读:在东莞依法注册成立、向国家批准从事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企业,可根据《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申报材料进行申请。

政策答疑:

1. 这项政策只有这一年吗?具体支持标准怎样?

答:该项政策的有效期是2019-2021年。在此期间,如果企业海关出口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即纳入省的政策名单,这部分企业均可申请免费获得该项保险。若企业不在政策名单之内,亦可向中国信保、人保、太平洋保险和平安保险咨询,自行缴费投保的企业同样有政策的支持,我市资助保费50%,如果是向美国、一带一路国家出口,加计资助20%。

2. 除了“单一窗口”外,是否还有线下办理的方式?

答:除了“单一窗口”外,还可以联系中国信保、人保、太平洋保险和平安保险,由他们邮寄保单给企业签署。

3. 企业有些出货是通过贸易公司报关的,可以享受这项政策吗?

答:政策保单涵盖的是企业自行报关出口的部分。如果只是委托报关公司操作,还是以企业自己名义报关的,是可以享受这项政策的。但通过贸易公司名义报关的,就不在这个政策涵盖范围内了。

联系方式: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叶锶晴,22806513。

四、在疫情防控期间,东莞制造企业通过内贸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开设网店销售企业自产品,网店开设时间达到6个月及以上并且实际销售业绩不少于50万元的,对其本年度向平台缴纳的注册费用和服务年费的50%予以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支持不超过50万元。期间上述企业申报额度总额不超过500万元,若超出则按比例折算分配。鼓励对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业支付预付款和免收取履约保证金。

政策答疑:

1. 什么时候可以申报?

答:新冠疫情防控期间。

2. 申报条件和支持标准是怎样的?

答:申报条件为:(1)东莞制造企业通过内贸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开设网店销售企业自产品;(2)网店开设时间达到6个月及以上并且申报年度实际销售业绩不少于50万元。

支持标准为:按申报年度向平台缴纳的注册费用和服务年费(包括交易佣金、广告费、仓储配送费)的50%予以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支持不超过50万元。期间上述企业申报额度总额不超过500万元,若超出则按比例(500万元/申报总额)折算分配。

3. 企业在多个内贸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开设网店,是否每个网店的注册费用和服务年费都可以申请?

答:只要每个网店都满足开设时间达到6个月及以上并且申报年度实际销售业绩不少于50万元的条件就都可以申请。

4. 企业在同一个平台上开了多家网店,销售业绩是否可以累加?

答:不可以累加,每个网店的销售业绩单独进行核算。

5. 企业在网店除了销售自产产品之外还销售其他品牌的产品可以申请该项资助吗?

答:不可以,只对开设网店销售自产品的企业进行资助。同时销售自产品和其他非自产品的网店不属于资助范围。

6. 如果不是在疫情防控期间申请该项资金资助项目,资助比例和资助额是否有变动?

答:有部分变动。根据《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府办〔2019〕59 号),资助比例分为25%和50%,具体如下:

(1)东莞制造企业以本企业的名义,通过内贸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开设网店,销售企业自产品,按申报年度向平台缴纳的注册费用和服务年费(包括交易佣金、广告费、仓储配送费)的25%予以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支持不超过50万元。

(2)东莞制造企业将线上销售业务板块剥离,由同一投资方设立专门的独立法人企业(或者由该制造业企业设立子公司)并通过内贸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开设网店,销售该制造企业自产品,按申报年度向平台缴纳的注册费用和服务年费(包括交易佣金、广告费、仓储配送费)的50%予以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支持不超过50万元。

联系方式: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科,刘娟,22420006。

五、对受疫情影响暂停举办且年内继续在我市举办,以及经市商务局备案、新引进在我市专业展馆举办,规模达10000平方米或以上的展览会,按场馆租金给予支持,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150万元。

政策解读:对经市商务局备案,受疫情影响暂停举办且年内继续在东莞专业展馆举办、展览规模达10000平方米或以上的展览会,按场馆租金每天2元/平方米给予支持,最多支持5天,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对经市商务局备案,引进在东莞专业展馆举办、展览规模大于或等于10000平方米且展期在3天或以上的展览会,按场馆租金每天3元/平方米给予支持,最多支持5天,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若举办的展览会符合《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第三十一条“支持会展业发展”相关资助条件的,可叠加予以资助,每个展览会项目总支持额度不超过150万元。

案例:某东莞企业原计划2月份在我市专业展馆举办一个2万平方米的展览会,但因疫情影响推迟到下半年举办(需提前一个月向市商务局备案)。待展会结束后,企业举办的展览会符合《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第三十一条“支持会展业发展”相关资助条件的,可叠加予以资助。可按场馆租金每天5元/平方米给予支持,最多支持5天(包括布展、展期和撤展),总资助额不超过50万元。

联系方式: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刘楚怡,22818670。

六、鼓励展馆和酒店招引承办世界500强、中国500强、省级有关机构和上市公司在我市举办学术会议、行业会议、供应商大会等会议,经市商务局备案后,对于国际性、国家级的会议,按照实付场租的8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于全国行业龙头企业和上市企业在我市举办的行业性会议,按照实付场租的5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政策解读:对经市商务局备案,由国际性组织、世界500强企业、国家级行业协会组织、国家级科研学术机构、中国500强企业或中央企业主办且参会人数达200人以上的,按照场租实际费用的80%给予支持,每届补助不超过50万元;由上市企业、省级行业协会组织、省级科研学术机构或广东省100强企业举办且参会人数达200人以上的,按照场租实际费用的50%给予支持,每届补助不超过30万元。

案例:由某国家级行业协会主办的300人行业会议在东莞举办,且提前15天向市商务局备案,可按场租实际费用的80%给予支持,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联系方式: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刘楚怡,22818670。

七、鼓励对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业支付预付款和免收取履约保证金。在控制履约风险的前提下,各预算单位应在与中小微企业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支付不低于50%的预付款,累计分期付款不超过3次。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各预算单位应当在收到发票10个工作日内按时足额支付采购资金。

政策解读:(一)鼓励对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实行预付款制度,在付款方式等方面应给予中小微企业支持。在控制履约风险的前提下,合同款项累计付款次数不超过3次,采购单位应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5个工作日内支付不低于50%的预付款;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其余款项,应当在收到发票10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采购单位应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应对付款期限、付款方式等予以明确。(二)鼓励对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免收取履约保证金。鼓励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对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免收履约保证金,并在采购文件中予以明确。

联系方式: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郑玉霞,22831131。

八、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莞家政务”和“企莞家”等信息化平台,为扫码关注、订阅或经平台注册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分类精准推送扶持政策、实操案例和办理指南。

东莞“加快复苏16条”政策解读⑤:商贸篇

政策解读:目前“企莞家”政策一站享模块共汇总各级惠企政策2395条,其中含国家、省、市等各级防疫抗疫、复工复产等相关扶持政策,并不断通过爬虫技术及时抓取、更新。“企莞家”平台重点围绕企业感兴趣的、防疫复工相关的政策从三方面落实推送。一是匹配推送,根据企业经营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行业类别、企业经营数据以及类别的不同对企业进行画像,根据政策关键字与企业画像结果进行适配,并通过专人、电话、短信、微信、邮箱以及平台内部提示等渠道,为企业实现差别化、精准化、智能化的政策推送。二是订阅推送,将政策库的政策按照类别、主题以及行业的不同,分门别类地进行归档,企业可根据自身发展需求按类别、关键字等进行自主订阅。三是查询收藏,企业可通过平台通过搜索关键字、筛选类别等,主动查询并收藏感兴趣的政策,收藏后将会及时反馈政策的最新动态。

联系方式:“莞家政务”: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务建设科,高筠茜,22835758;“企莞家”:市倍增办项目督导组,黎靖娴,23308817。

全媒体记者 曹丽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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