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陽:規範公文辦理 提升行政時效

本報訊(記者瞿媛媛通訊員李軍)為改進公文處理工作,提高公文運轉效率,確保政令暢通,市政府辦根據《益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公文運轉規則》等有關規定,強化分類快辦、首接負責、限時辦結、改進方法四項制度,實現公文高效運行運轉,為推動政府系統高效運轉和工作快速落實發揮重要作用。

分類快辦。在疫情防控、防汛救災、應急處險等特殊關鍵時期的文件,明確專人專送,緊盯快處,確保文件時效性,及時交辦轉辦,堅決防止因文件處理而使工作停頓。

首接負責。承辦科室對文件處理的全過程負責、全時段跟蹤辦理,充分發揮參謀助手作用,大膽提出合理化建議,增強工作使命感、政策敏感性。

限時辦結。特提電報在6個小時內處理報批完畢。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的文件在會議結束後7個工作日內印發。上級和省直部門有辦理時限的公文,一般應提前7個工作日報批。文電科每個工作日製作《限期辦結公文情況提示表》發至工作群,實行紅黃牌警示,並列入對各科室的績效考核。

改進方法。公文傳批過程中,遇領導出差、出訪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時閱批公文,辦理時限特別緊急,因特殊情況確實無法送閱和報告等情況時,承辦科室要酌情考慮傳批方式,根據不同文件種類和緊急程度,科學採用不同的辦理方法,確保公文處理規範、標準、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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