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陽:向監管對象違規借款被免職

“受到處分被調離原單位後,我一開始壓力很大,覺得在組織、同事、親人面前抬不起頭來,紀委和單位領導多次找我談話,鼓勵我放下包袱,讓我感受到組織的關懷。”2020年3月,面對安化縣紀委監委工作人員的回訪,黃某感觸很深。

黃某為何會有如此感觸?事情還得從2018年6月的一天傍晚說起。

當天,時任安化縣城南區市場監管所副所長的黃某,在東坪鎮吉祥山隧道附近突發車禍,後經雙方協商,黃某向對方賠付現金6萬元了結。“因為剛調入東坪不久,租房、伙食等日常開支較大,基本上就是‘月光族’,又不好意思向父母和同事借款,面對6萬元的鉅額賠償真是一籌莫展。”黃某講出了當時的困境,恰好一個朋友向他介紹百度金融app借錢的方法,“我只想救一下急,借的時間不長,應該能夠還得起。”儘管網貸風險很大,黃某還是在網上借了3萬元(實際只給了他2.1萬元),湊齊賠償款,解決了暫時的危機。

但他不知道這才是噩夢的開始。“這種網貸就是名義上借3萬元給你,實際上只給你2.1萬元,7天后要連本帶息還款3萬元。超過7天,利息就按1000元每天算。”辦案人員介紹。

一個星期後,黃某沒能按時還上貸款,貸款公司又催得緊,情急之下黃某又在網上高息借款6萬元。

就這樣經過多次借貸,高利貸像滾雪球一樣越滾越大,到2018年底,黃某累計歸還借貸公司近30萬元。

實在沒地方借錢了,黃某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把借錢的目標轉向了自己的監管對象。“平時跟他比較熟,他說有困難,有急用,找我借了1萬元。”“向我借錢的時候,我直接通過支付寶向他轉了4000元,不久他也歸還了我。”據一些被借款的老闆反映。

據調查,從2018年8月至2019年3月,黃某採取東借西補的方式,陸續向管轄範圍內的20家多家商行、茶鋪、酒店業主借錢,少的2000元,多的上萬元,共借款8.84萬元。借款期間,黃某對相關門店的日常監管基本上是流於形式。

最終,黃某借錢的事情被反映到了單位。2019年4月,安化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黃某立案調查。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九十條第一款規定: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錢款、住房、車輛等,影響公正執行公務,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我當時以為只是朋友間的借貸,沒有什麼問題。在組織對我進行調查時,我才明白我這種行為違反了黨紀法規。”黃某懊悔地對前來調查的局機關紀委人員說出了自己的想法。

鑑於黃某認錯態度好,並積極償還借款,經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研究,決定給予黃某黨內警告處分決定,並免去副所長職務,調離原工作崗位。“通過組織對我的教育,我認識到了自己錯誤的嚴重性,誠懇地接受組織對我的處理。在今後的工作中,我一定吸取教訓,嚴格要求自己,以工作成績回報組織的關愛。”黃某深感自責。

黃某案對廣大黨員幹部有警示作用:一是非法網貸猛於虎,在選擇貸款時,不能貪圖方便,特別是對網貸要慎之又慎;二是市場監管人員不得違規向管理服務對象借用財物,這種借用行為本質是公權的異化和濫用,借用人所用的是自己身上的公共職權,出借人看中的也是對方手中的公共職權。對此,所有黨員幹部要吸取教訓,增強責任意識和規矩意識,嚴格按照黨紀黨規辦事。

(益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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