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直不阿的武定州知州唐侃

林則徐這句“苟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不僅體現了強烈的愛國情懷,也充滿著擔當精神。在惠民縣歷史的長河裡,就有一位為了老百姓不計個人得失,敢於承擔責任的人,他就是明代嘉靖時期的武定州知州——唐侃。

刚直不阿的武定州知州唐侃

唐侃(1487-1545),字延直(疑為廷直),號默庵,明代江蘇丹徒人。幼年聰慧過人,16歲進郡學為秀才。後師從同鄉曾任中書舍人的丁璣,為丁門高足。為舉人時,曾拾得鉅商丟失的一袋金錢,未啟封即歸還失主。

為官後,他從不攜帶眷屬,只用一二侍僕隨從。居茅屋,粗衣淡飯,怡然自樂。在任江西永豐縣知縣時,對百姓厲行教化,待人以誠,嚴格治理,不為權勢左右,不謀私利,政績顯著。至京述職時,評介稱侃“清介足勵乎俗,勤政實濟於民”,皇帝看到評語極為嘉許。

嘉靖初年,唐侃升任山東武定州知州。他剛正不阿,勤政愛民,敢講真話,政聲顯著。《武定府志》記載了他的兩件事情。

一次,他奉命清理武定軍籍,下達的指標是全州男丁應徵1.2萬人。上司催迫不停,百姓民心惶惶。侃曰:“武定戶口三萬,是空半州也。”他呈文據理力爭,陳述利害。最終,朝廷同意他的請求,削減徵集人數,民始安寧。

明嘉靖十七年(1538年),章聖皇太后運葬過山東,沿途由地方招待。而隨行太監侍臣恣意勒索,鞭撻州縣,揚言不供奉者以死罪論。沿途官吏,多畏懼逃亡。唐侃冒死一搏,命人抬一空棺,置署旁小屋中,待來人要錢要物逼迫緊急時,佯稱同意,引至小屋指棺說:我已辦好棺材準備一死,錢是沒有的。太監侍臣們驚得目瞪口呆,灰溜溜地離去。

唐侃後為南京刑部員外郎,轉郎中,為民伸冤鋤奸,案無積壓。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因彈劾奸臣嚴嵩父子,被暗害死於刑部官舍。清貧不能買棺,尚書及同僚資助,置棺運回唐家。丹徒縣令茅坤為他親自出錢辦理喪事,安葬於圌山,明代儒學大師、抗倭英雄唐順之撰寫墓誌銘。

惠民縣歷為州、府治所所在,大小官員恍若星辰,總有明亮耀眼的星星,高掛夜空,給人以啟明、引路。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