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義》:京州市委書記李達康夫婦為什麼分居八年才離婚

京州市的官員都清楚,他們的市委書記李達康已經和他老婆歐陽菁分居八年了,但是沒有離婚。沙瑞金到後沒多久,他倆真離了。

劇中談到,李達康一直都想離,但是歐陽菁不同意。歐陽菁對李達康還是有感情的,因為這樣,她並不希望離婚。如果離婚了,歐陽菁就成了一個人。雖然王大陸也喜歡歐陽菁,而且還是大款,但是李達康畢竟是京州市委書記。大款比書記有錢,但是權力卻不如書記,在社會上,書記的地位高於大款。不做書記夫人,卻要降級做大款夫人,對自尊心很強的歐陽菁來說,怎麼可以忍受。李達康書記的夫人這個身份滿足了她的虛榮心。從漢東官場的態勢看,李達康並不僅僅是書記,他還有機會進步,那麼夫人的身份也會水漲船高。如果某天李達康成了漢東省省長,那麼歐陽菁也就成了省長夫人了。某種程度上,權力慾不僅男人有,女人也存在。歐陽菁本身也是京州市城市銀行副行長,能做到這個位置的,本身也有極強的權力慾,虛榮心肯定也是有的。歐陽菁擁有這些除了與自身有關外,李達康難道沒在予以援助。不管怎麼說,歐陽菁的上司可以不給她的面子,但是不得不考慮她背後的老公。因為是李達康書記的夫人,工作上的事情可能會順利很多。這種影響是無形的,並不需要李達康親自做指示。如果真的離婚了,那麼這些不可避免地受到影響。

李達康嘴上說離婚,心裡可能不願意,否則,也不會拖那麼久。李達康是京州市委書記,一位公眾人物。公眾人物少隱私,很多信息都會公佈。公眾人物的一舉一動,社會都會關注,特別是公職人員。李達康做到了京州市的一把手,大家不僅關注他的工作,家庭生活也會是關注內容。官員都是起帶頭作用的,這種作用不僅是工作上,家庭生活上也是如此。如果李達康真的離婚了,那麼很多人都會認為其家庭生活不幸福。一個家庭生活不幸福的人又怎麼可以給我們帶來幸福了。李達康離婚會讓一些人異議。雖然婚姻屬於他的私事,但是他是公職人員,並且是有影響力的,他的一舉一動都受到很多人的關注。他離婚會給社會帶來不好的影響,這不利於他的仕途。離婚絕對是減分項目。出於這種考慮,李達康並不願意離婚。

不離婚但是兩人的關係已經破滅了,沒什麼共同話題可談。面對這種情況,李達康對外宣傳自己與歐陽菁已經分居,並且八年了。這樣既可以向外承認自己的婚姻狀態,分居沒有離婚,婚姻名分還在,婚姻關係不在,夫妻是有名無實。另外也可以給大家這樣一個印象,他們彼此正在挽救婚姻,修復已經破損的關係,還可以表明夫妻之間的關係已經破碎了,只等一個時機,那麼就會離婚,這樣可以打消那些想通過受賄歐陽菁,從李達康這裡拿到好處的人的念頭,告誡他們不要有非分之想。李達康是一個非常謹慎的人,別人可以腐敗,他不想。或者說他不想讓別人髒了自己的手。李達康是一個非常愛惜自己政治羽毛的人,因此,他跟身邊的人都會產生距離。不管是下屬,還是自己的老婆,他都提防著,就是怕這些人拖他下水,從而破壞自己的政治前途。

李達康和歐陽菁有個女兒,已經在美國定居了。歐陽菁打算跟李達康離婚後,也移居美國。他倆的女兒怎麼去的美國,靠自己努力,成功地申請了美國某所大學,然後畢業後找到了一份工作,就此安定下來了。她在美國,沒有依靠李達康?包括在美國讀大學的費用,都是自己努力獲得的全額獎學金,甚至生活費用也是靠自己打零工獲得的?這是一種可能,另外一種是她動用了家裡的關係,家裡為她支付了在美國的所有費用,甚至包括工作什麼的都是家裡安排的。他們的女兒可能是家裡在海外賬戶的管理人,李達康夫婦在國內撈錢,然後將資金轉移到國外,而他們的女兒在國外幫他們洗錢。八年的分居就是為了掩蓋這種罪行,讓別人以為夫妻倆已經沒什麼關係了。至少在出事的時候,一方可以保全。

沙瑞金調任漢東後,反貪風暴讓他們膽戰心驚,於是分居了八年後,李達康有時間了,而歐陽菁也願意了,他們終於可以離婚了。在此,李達康想借這個機會送歐陽菁出國,李達康可以繼續在國內混,而歐陽菁也安全了。想不到最後功虧一簣,歐陽菁進去了,但是李達康卻被沙瑞金保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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