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的决定

(2020年3月27日共青城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共青城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共青城市人民法院《关于提请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有关规定,共青城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共青城市人民陪审员名额为4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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