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電動車新規即將實施,風口浪尖,事關千萬用戶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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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電動車新規即將實施,風口浪尖,事關千萬用戶切身利益!

目前,國內疫情總體防控形勢逐漸向好,越來越多的企業和商家復工復產,電動車出行的市民也明顯增加。進入4月,全國各地又將有一批新規實施,進一步約束電動車及駕駛人的相關行為。

一批電動車新規即將實施,風口浪尖,事關千萬用戶切身利益!


一、湖南武岡:4月1日起,開展電動車上牌

自2020年4月1 日起,湖南省武岡市開展電動自行車免費註冊登記工作,核發號牌後,方可上道路行駛。2019年4月15日前購買的超標車,免費發放有效期至2023年3月1日的臨時牌照。過渡期滿後,收回牌照,禁止上路行駛。

二、安徽馬鞍山:4月1日起,電動車上牌收費

根據馬鞍山市電動車綜合治理工作安排,免費上牌服務截止到2020年3月31日,4月1日開始將進行收費。

三、福建龍巖:4月1日起,未換牌的超標電動車禁行

根據龍巖市政府的統一部署,2020年4月1日起,未在規定期限內換髮新牌證的汽油機助力車(含超標電動車),一律不得上路行駛,公安交警部門將加大路面的查控力度,嚴查嚴處汽油機助力車各類交通違法行為;2022年1月1日起,汽油機助力車全面禁行,對上路行駛的助力車一律予以查扣,並實施報廢。

四、江蘇揚州:4月1日起,電動車時速不超過15公里

日前,揚州市出臺《揚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辦法》,將於2020年4月1日施行,《條例》明確規定電動自行車領取號牌後方可上道路行駛,不得違法安裝搭載人員的設備或動力裝置,不得擅自改動、拆除電動自行車原有的限速裝置,以及規定不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和產品強制性認證要求的電動自行車不得上路行駛。不得醉酒駕駛電動車且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

一批電動車新規即將實施,風口浪尖,事關千萬用戶切身利益!


新規的接連出臺,再次將電動車推到了風口浪尖,在用超標車加速淘汰,往後,購買電動車時務必認準新國標和3C認證,購買後及時上牌並規範駕駛行為,以免被扣車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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