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台山森林火灾原因查明,涉案嫌疑人被刑拘

2020年3月19日18时许,五台山风景区台怀镇佛母洞锦绣索道停车场附近山林发生火情,火势迅速蔓延,造成森林火灾。

火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楼阳生书记作出重要批示,迅速成立“3·19”火情现场指挥部。火情发生后,在国家应急管理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紧急调配专业队伍和先进设备,特别是国家应急管理部调配400人专业救援队伍第一时间到五台山支援。忻州党委政府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安排,组织力量,开展扑灭工作。经过近40个小时的奋力扑救,于3月21日10时,五台山“3.19”森林火灾明火全部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

为查明火灾原因,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刘新云同志第一时间安排公安机关成立事故原因调查组,对起火原因进行侦查调查。期间刘新云副省长多次调度、听取汇报,并与专家共同分析研究。根据现场勘查、调查询问、侦查实验、视频分析、物证查找、气象观测等调查情况,以及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火灾物证鉴定中心鉴定书和专家组意见,“3·19”森林火灾案火灾原因已调查清楚。起火时间在2020年3月19日17时29分至17时51分之间;起火部位为五台山风景区台怀镇佛母洞锦绣索道停车场西北角水泥平台上方山坡马道处;起火原因为起火部位处潮湿地面上放置的带电多股铝导线断口处漏电,持续产生热量,进而引燃周围可燃物,导致蔓延发生火灾

。经调查,此电线为白云寺村村民梁某华私自接拉,并被山坡上滚落的山石砸断,3月18日被环卫人员将带电的一端甩到山坡马道上。3月25日,公安机关依法将涉嫌失火罪的犯罪嫌疑人梁某华刑事拘留。

一、基本调查情况

(一)火情报警情况

2020年3月19日17时55分,五台山风景区佛母洞僧人在佛母洞发现山下停车场处冒起浓烟。17时56分,发现火情的佛母洞僧人给白云寺村村干部白某某打电话报告情况,17时58分,又拨打119报警。18时00分,五台山公安分局接到五台县公安局转接电话。接警后,五台山公安分局马上组织力量开展灭火救援。18时11分,五台山公安分局又接到五台山风景区综合办电话称:佛母洞索道附近着火,具体情况不清楚,乡镇人员正在赶赴现场。

(二)现场勘验情况

火灾起火部位位于佛母洞锦绣索道停车场北侧山坡上。停车场西北侧山坡下有一处水泥平台(景区摆摊的小场地),平台北侧由石块堆砌成高1米的小石墙与山坡相接,平台北侧紧挨石墙有一个石坑,石坑上包裹着蓝色塑料布,上面堆放着电线(黑色绝缘外皮,由双股合并在一起,单股内有7根铝导线,铝芯直径6mm,共14根铝导线)。电线上压有石块和木板,电线一端铝芯裸露,断面有砸压痕迹和线性痕迹,另一端在石坑内串接一个公牛牌插线板。石坑斜上方石墙上有10cm×9cm石头砸痕,平台上另有65cm×50cm×40cm不规则的大石头,石头表面有多处碰撞后表层脱落的痕迹,并有多处较锋利的棱刃,在石头一处突出部位发现少量蓝色附着物(与石坑上包裹着的蓝色塑料布材质相同)。

平台北侧向上经过高为6.6m的山坡有一条宽70cm的马道。马道北侧山坡林地有明显过火痕迹,整体呈现以马道北侧为最低点向上、向东西两侧呈扇形燃烧蔓延的痕迹特征,提取过火痕迹最低点39cm×36cm范围内的土样,用筛子筛选后,发现少许熔珠残留物。

佛母洞锦绣索道停车场东南方向有一变压器,变压器上漏电开关箱箱门被一截电线拧住,漏电开关呈闭合状态。从漏电保护开关接出的黑色、蓝色电线向上与2根低压架空裸铝线连接,经停车场东北侧水泥电杆,连接到停车场西北角方向水泥平台西北侧18m处的水泥电线杆上。从该电线杆顶端连接1根电线(电线材质、规格及外观标识与石坑上堆放的电线一致),经过马道下一处木杆顶端,中间部分在马道下方山坡上,末端又回到平台上方的马道上。马道上的电线末端绝缘皮烧焦,中央铝导线断端裸露,铝导线末端有熔化痕迹,也有砸压痕迹和线性痕迹。

(三)调查走访情况

1.询问证人情况。当日进山人员米某某和张某某等8人证实:3月19日17时29分,米某某和张某某与家人共8人一起开车离开停车场时尚未发现着火。白云寺村电管站工作人员李某某证实:火灾发生时佛母洞锦绣索道停车场东南方向的变压器处于带电状态。白云寺村村民小组长白某某证实:3月19时18时04分,白云寺村村民小组长白某某从佛母洞僧人处得到起火信息,在该村防火应急微信群发布了佛母洞停车场附近着火的信息。杨某某和李某某证实:3月19日17时50分许,杨某某在其丈母娘家休息,邻居李某某在杨四全家院门口发现山上有疑似着火后的烟雾,李某某将杨某某叫到马路上,2人观察后,确认是着火后产生的烟。五台山环卫处朱某某、郭某某、张某某证实:3月18日7时许,负责打扫卫生的朱某荣、郭某和手持镰刀铲除杂草,在佛母洞锦绣索道停车场西北角水泥平台背后山坡上割草时,发现电线有断头,郭某和把电线一端甩到山坡上。负责清理滚落石头的张某秀发现水泥平台上的塑料堆比较杂乱,于是将塑料堆上的电线盘好,并用木板和石头压住。冯某某、张某某、梁某某等多位村民证实:佛母洞停车场及其对面索道公司工人修的彩钢房(已拆除)的两侧山坡上经常有山石滑落,2018年5月山上滚落石头曾将彩钢房后墙砸坏,2020年3月初有2块百八十斤重的石头滚落下来。

2.电源来源和使用情况。经调查,2005年春季,白云寺村村民在佛母洞停车场附近做生意需要用电,时任村小组长段某某以村小组名义向镇供电所提出申请,经镇供电所(时任所长杨某某)同意后,白云寺村小组出资15000元,在佛母洞停车场附近安装了一台10千伏安的变压器,同时从变压器上接出电线到停车场西北处山坡上水泥电线杆上。2018年5月,经村小组长白某某同意,犯罪嫌疑人梁某华从电线杆上私自接出一趟电线。2019年8月,犯罪嫌疑人梁某华将从电线杆上接下来的电线拖在水泥平台北侧山坡上,在水泥平台露天生产加工、销售佛珠,直到2019年10月10日左右停工。犯罪嫌疑人梁某华停工时,电线一直在拖在山坡上,中间部分裸露于地面,与电插板连接的一端被其缠绕后置于石坑,并包上蓝色塑料布。

(四)侦查实验情况

1.停车场东南方向变压器上漏电保护开关检验情况。3月23日上午,调查组邀请国网忻州供电公司2名电力专业高级工程师,对佛母洞锦绣索道停车场东南方向的变压器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开关进行检验。证实漏电保护开关损坏,处于开启状态,不能断开,零线出线端接线柱损坏有烧蚀和电弧痕迹,无法实现断开和漏电保护功能。

2.现场石头滚落侦查实验。3月23日11时许,在现场进行了落石实验。在停车场西北方向水泥平台上方有大量裸露的山体岩石,在距水泥平台35米处有一处凹陷的大坑,疑似落石的原始位置。现场另寻找一块大小、重量、材质与可疑石块相近的石块进行实验,在上述山坡位置让石块自行滚落,该石块顺山坡滚下,在马道南侧边缘碰撞弹起后砸落在平台北侧石墙上,最后落在水泥平台上。

(五)现场重建及现场分析情况

1.现场重建情况。根据现场勘验、侦查实验结合调查访问情况,现场重建如下:2019年10月10日前后,犯罪嫌疑人梁某华在水泥平台上最后停止使用该条电线时,未采取保护措施,电线裸露于山坡上,由于变压器上的漏电保护开关损坏,无法实现断开和漏电保护功能,因此裸露于山坡上的电线一直处于带电状态;2020年3月初,山坡上有大石头滚落,砸在水泥平台北侧小石墙上,将电线砸断;3月18日村民朱某某、郭某某发现电线有断头,郭某某把带电的电线一端甩到山坡马道上,张某某将石坑上的电线盘好,并用木板和石头压住;2020年3月19日,山坡马道上的电线断端持续漏电发生森林火灾。

2.关于电线被山石砸断的分析。现场水泥平台上的不规则大石头表面有很多不规则破损的痕迹,分析认为石头在滚落过程中与其它石头碰撞形成的痕迹。现场水泥平台北侧石墙上也有砸痕,根据上述两处痕迹,可以判断山上的大石头滚落到石墙上时,裸露的电线正好位于石墙上有砸痕的位置,山石滚落时完全可以将电线砸断,断端脱落的碎石块遗留于地面,可能被环卫工人清理,因此未能在石头表面发现电线绝缘皮的黑色附着物。

(六)视频监控分析情况

佛母洞视频监控显示,3月19日17时51分许在锦绣索道停车场方向开始冒烟。通过白云寺外视频监控及调查访问,15时58分许,晋H991**白色越野车和晋H4A8**白色轿车先后经过白云寺进入佛母洞景区,16时55分许,2辆车上的8人从佛母洞庙门口步行下山,17时35分许,2辆车在白云寺外路面出现,离开景区。经调查,2辆车当日16时许到达佛母洞锦绣索道停车场位置,车上8人步行到达佛母洞庙门,因疫情期间寺庙关闭,8人从佛母洞庙门口步行下山,米某某和张某某先到达停车场位置,等候家人期间,米某某向张某某要烟,2人每人在停车场内抽了1支烟,抽完烟后,于17时29分,米某某和张某某分别与家人一起开车离开停车场。吸烟距离最近的过火区域相距37米,停车场地面为水泥质地,无易燃物。

二、起火原因认定依据

起火原因为起火部位处潮湿地面上放置的带电多股铝导线断口处漏电,持续产生热量进而引燃周围可燃物,导致蔓延成灾。依据如下:

(一)环卫工人冯某某证实3月初发现水泥平台处发生过大石块滚落的情况,该处放置的铝导线已断开。

(二)3月18日,环卫工人朱某某和郭某某在清理杂草时,将水泥平台处已断开铝导线电源一侧甩到马道上杂草丛中。

(三)经对铝导线断口形貌特征分析,断口有熔化痕迹和切割痕迹,切割痕迹的形貌特征与镰刀、铁锹等锋利工具切割形成的痕迹特征不符,与石块滚落砸压切割形成的痕迹特征相符。

(四)经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火灾物证鉴定中心鉴定,起火部位处的铝导线断口上有电热作用形成的熔痕。

(五)经山西省五台山气象站证实,当日无雷电等不良天气气候。2020年3月19日,五台山风景区天气实况为晴天,下午5时后有微量云,8时到17时29分有阶段性大风天气,无雷电现象。当日平均气温1.7℃,湿度27%,气压774.7百帕,风速11.9米/秒。17时温度4.6℃,湿度15%,西南风12.9米/秒,能见度32千米;18时温度3.7℃,湿度17%,西南风9.7米/秒,能见度32千米。

(六)经调查,断开的铝导线为梁某华售货点的电源线;经侦查实验,该线路处于通电状态;经现场勘验,该线路电源侧的漏电保护器开关无法手动关闭。

(七)起火部位有大量干枯的杂草、树枝等可燃物。

(八)经对马道处提取的铝导线断口熔痕形貌分析,符合漏电发热熔化的痕迹特征,不符合烟蒂引燃杂草致导线被烧的痕迹特征。

综上,五台山风景区“3·19”森林火灾系一起因人为过失引发的森林火灾。起火时间在2020年3月19日17时29分至17时51分之间,起火部位为佛母洞锦绣索道停车场西北角水泥平台上方山坡马道处,起火原因为犯罪嫌疑人梁某华私拉电线,带电多股铝导线断口处漏电,持续产生热量进而引燃周围可燃物,导致蔓延发生火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梁某华因过失引发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已涉嫌失火罪,于3月25日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和重要资源,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生态保障。”火灾是森林最危险的敌人。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严正提示:严禁带火种进入林地林区,严禁烧荒,严禁在林地林区野外用火、非法用电,严禁司机、乘客把带明火的烟头抛扔沿途路边,坚决杜绝和避免一切火险火灾隐患。对违法用火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其严厉处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