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工智能:關於《本公司訴冠日瑞通責任糾紛》一案最新進展說明

同花順(300033)金融研究中心訊,哈工智能(000584)(000584)4月1日發佈公告,關於《本公司訴冠日瑞通責任糾紛》一案,最新進度為結案,案件審判結果為原告敗訴。

本案中,原告是江蘇哈工智能機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是深圳市冠日瑞通技術有限公司,哈工智能在本次案件中所處角色為原告。

本案的基本情況如下:原告友利控股曾於2000年3月3日出資9200萬元,與成都海偉實業有限公司(出資400萬元),共同設立了成都蜀都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因成都蜀都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與被告深圳市冠日瑞通技術有限公司清算責任糾紛一案,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於2014年6月20日作出(2014)海民初字第01201號民事判決書,判令成都蜀都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與第三人北京德勝信達投資諮詢有限公司、北京萬誠科技發展公司賠償被告貨款損失8,773,770元、違約金損失438,688元並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雙倍賠償被告利息損失,該判決已經生效並進入執行程序。執行過程中,深圳市冠日瑞通技術有限公司於2016年7月3日向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申請追加友利控股作為被執行人,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於2017年1月11日作出(2016)京0108執異144號執行裁定書,裁定:一、追加友利控股為執行依據為(2014)海民初字第01201號民事判決書的執行案件的被執行人;二、友利控股在未繳納出資九千二百萬元範圍內,就(2014)海民初字第01201號民事判決書確定的成都蜀都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應履行而未履行的債務對被告承擔清償責任。

關於此案對公司的影響,公司表示,公司就該訴訟已充分計提預計負債,因此本次訴訟判決的執行對公司當期損益不會造成重大影響。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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