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建“要素跟著項目走”機制 五大任務破解瓶頸制約

●鼓勵推行“標準地”出讓方式,推動項目“拿地即開工”

●建立用能權交易機制和交易平臺

●將騰出的汙染物總量指標用於支持全省重點項目

●實行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

●引導金融機構增加對製造業的中長期融資

□記者 王建 報道

本報濟南3月31日訊 省政府辦公廳今天發佈《關於建立“要素跟著項目走”機制的意見》,就在全省建立“要素跟著項目走”機制提出意見,加快構建全省“四個一批”項目推進格局,努力破解要素瓶頸制約,提高資源配置效率。

圍繞土地、能耗、汙染物排放總量替代指標、水資源、資金等要素,《意見》提出五個方面的重點任務。

土地跟著項目走。新增建設用地指標重點保障全省重點項目建設,優先支持省級重點項目;鼓勵推行“標準地”出讓方式,引導各市、縣(市、區)研究提出主導產業、項目方向、投資強度等相關指標,一次性公示出讓條件,推動項目“拿地即開工”;加強用地監管,將企業閒置土地等違規、違約行為信息納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對嚴重失信責任主體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加大存量土地盤活力度,加強批而未供和閒置土地處置,完善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二級市場,建立土地供給與節約集約用地掛鉤機制。

能耗跟著項目走。開展單位能耗產出效益評價,引導企業開展技術改造和落後產能退出,為新上項目騰出空間;試行能耗指標省級收儲,2020年收儲1000萬噸能耗指標和1000萬噸煤炭消費指標;建立用能權交易機制和交易平臺,積極穩妥推進初始用能確權、有償使用、交易工作,嚴格履約機制。

汙染物排放總量替代指標跟著項目走。統籌使用汙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各市確定統籌使用大氣汙染物排放總量替代指標支持項目建設的方式,區分項目建設輕重緩急,確保轄區內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壓減騰退指標優先用於重點項目,嚴格落實“四上四壓”要求,堅持減量替代是常態、等量替代是例外,將騰出的汙染物總量指標用於支持全省重點項目;鼓勵企業實施汙染物減排措施,採取減排措施併發揮減排效益的單位,形成的可替代總量指標可優先用於本單位新建項目。

水資源跟著項目走。統籌重點項目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強化水資源配置與重大生產力項目佈局的銜接平衡,加快重點水源、重大引調水等工程建設,在保障民生用水的基礎上,提高重點項目供水保障能力;加強跨流域跨區域調水管理,制定山東省調水管理辦法,推動實現全省調水工作統一調度管理,提高重點項目調水保障水平;完善項目取用水制度及技術規範體系,實行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

基本建成覆蓋全省主要工業產品、高耗水行業、農業生產等用水定額體系。

資金跟著項目走。加強政府投資資金統籌使用,在資金安排上重點向手續完備、前期工作準備充分的項目傾斜;加大製造業金融支持力度,引導金融機構增加對製造業的中長期融資,加大對製造業研發創新、設備更新、併購貸款投放力度;用好新舊動能轉換基金,加強省、市、縣三級引導基金縱向聯動,吸引社會資本,實現對新舊動能轉換重點項目的支持。

在保障措施方面,《意見》提出要健全工作機制,定期調度指導,強化工作激勵。對已享受要素保障政策、應開未開以及推進進度嚴重滯後的項目,定期開展監測評估,推動項目儘早開工建設,堅決避免要素沉澱。對於“四個一批”項目建設進度快、“要素跟著項目走”工作成效明顯的項目和市、縣(市、區),在相關要素資源安排上予以優先考慮,在分配專項債券額度時予以重點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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