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通报榆社县“3·17”森林火灾案、五台山风景区“3·19”森林火灾案查处情况

□刘素清 张航

山西通报榆社县“3·17”森林火灾案、五台山风景区“3·19”森林火灾案查处情况

3月30日下午,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晋中市榆社县“3·17”森林火灾案、五台山风景区“3·19”森林火灾案的查处情况。


山西通报榆社县“3·17”森林火灾案、五台山风景区“3·19”森林火灾案查处情况

据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张立刚介绍,2020年3月17日11时许,晋中市榆社县社城镇焦红寺村发生森林火情,火势迅速蔓延,造成森林火灾。


火情发生后,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山西省副省长贺天才、应急管理部火灾防止管理司司长彭小国等,以及晋中党委政府领导,深入一线指挥灭火救援工作。国家应急管理部专家组及内蒙古、吉林、甘肃三省专业救援力量第一时间到晋支援。据悉,经过7天7夜的紧张扑救,3月24日早7时,榆社“3.17”森林火灾4个火场明火全部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


山西省公安机关现已查明,确定起火时间为2020年3月17日上午11时许,起火点位于榆社县焦红寺村沙皮则地段犯罪嫌疑人杨某斌第二次燃放炮竹处(坐标:东经113°2′58″,北纬37°21′42″),起火原因系杨某斌燃放“双响炮”时不慎引燃周边枯草,由于风力太大扑救不及,火借风势迅速蔓延失控,引发森林火灾。


另一起森林火灾案发生在五台山风景区。2020年3月19日18时许,五台山风景区台怀镇佛母洞锦绣索道停车场附近山林发生火情,火势迅速蔓延,造成森林火灾。


火情发生后,在国家应急管理部和山西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紧急调配专业队伍和先进设备,特别是国家应急管理部调配400人专业救援队伍第一时间到五台山支援。经过近40个小时的奋力扑救,于3月21日10时,五台山“3.19”森林火灾明火全部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


据了解,“3·19”森林火灾案发生在2020年3月19日17时29分至17时51分之间;起火部位为五台山风景区台怀镇佛母洞锦绣索道停车场西北角水泥平台上方山坡马道处;起火原因为起火部位处潮湿地面上放置的带电多股铝导线断口处漏电,持续产生热量,进而引燃周围可燃物,导致蔓延发生火灾。经调查,此电线为白云寺村村民梁某华私自接拉,并被山坡上滚落的山石砸断,3月18日被环卫人员将带电的一端甩到山坡马道上。3月25日,公安机关依法将涉嫌失火罪的犯罪嫌疑人梁某华刑事拘留。

山西通报榆社县“3·17”森林火灾案、五台山风景区“3·19”森林火灾案查处情况

晋中市公安局副局长青建邦表示,榆社县“3.17”森林火灾发生后,山西省、晋中市、榆社县三级党委政府、省公安厅高度重视。晋中市委书记赵建平、市长常书铭蹲点指挥,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第一时间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加强道路交通管控,维护救援现场治安秩序,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展开灭火救援工作。同时,全力开展依法查处打击野外用火违法犯罪和防范宣传工作,坚决防止森林火灾再次发生。

山西通报榆社县“3·17”森林火灾案、五台山风景区“3·19”森林火灾案查处情况

忻州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吕建军则谈到,为震慑犯罪,忻州公安机关持续加大对野外非法用火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今年以来,忻州公安机关已依法对152起野外使用明火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3月23日上午,忻州市发布《忻州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部署全市落实特险期防火工作12项工作措施,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升信息化条件下防火救灾能力。


张立刚表示,“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和重要资源,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生态保障。”火灾是森林最危险的敌人。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严正提示:严禁带火种进入林地林区,严禁烧荒,严禁在林地林区野外用火、非法用电,严禁司机、乘客把带明火的烟头抛扔沿途路边,坚决杜绝和避免一切火险火灾隐患。对违法用火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其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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