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稱有口罩,詐騙10萬餘元?法檢兩長雲開庭,且看當庭如何判!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口罩成為民眾生活剛需。在全民積極投身防疫阻擊戰之時,卻有人看中了其中的“商機”,通過發佈虛假訂購口罩信息的方式,短時間內騙得多人財產。2020年3月20日上午,天津市河北區人民法院通過網絡庭審方式,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口罩詐騙案”,並當庭宣判。該案由河北區法院院長趙陽擔任審判長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河北區檢察院檢察長趙棣中以國家公訴人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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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黃某某在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明知自己無口罩貨源,於2020年1月26日至2月9日通過微信朋友圈發佈出售口罩的虛假信息,四被害人通過微信或經人介紹與被告人取得聯繫。後被告人黃某某以預收貨款的名義,直接通過微信或銀行轉賬等形式騙取四被害人共計人民幣102642元。被告人黃某某在收取錢款後逃匿,並將所得錢款用於個人消費及賭博揮霍。後經被害人報警,被告人黃某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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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為,被告人黃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有口罩出售的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黃某某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0元,責令退賠違法所得。


疫情期間,河北區法院統籌推進疫情防控與刑事審判工作,深化司法體制改革,貫徹落實院、庭長辦案制度。法檢“兩長”同出庭,充分發揮了示範引領作用,在疫情防控關鍵期,有力地傳達了司法機關堅決打擊妨害疫情防控違法犯罪、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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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區法院深化智慧法院建設成果應用,積極運用網絡庭審方式開展刑事審判。本案中,審判人員、公訴人、辯護人、被告人分處四地利用網絡庭審實現“雲審理”。庭審中嚴格遵守刑事訴訟程序,切實保障控辯雙方訴訟權利,既保持了刑事審判的嚴肅性,又從最大程度上減少了人員流動聚集,助力疫情期間安全、高效刑事審判。

下一步,河北區法院將繼續發揮審判職能,嚴厲打擊妨害疫情防控違法犯罪行為,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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