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对“勋贵”的态度,决定了宋朝百姓比明朝百姓幸福得多

宋太祖赵匡胤“杯酒释兵权”,赐予有功之臣良田美宅,让后人津津乐道,觉得宋朝对勋贵功臣是真的好;而明太祖朱元璋对开国勋贵大开杀戒,让后人诟病,感觉明朝的勋贵们太可怜了,远不如宋朝勋贵过得快活。

其实,如果翻开历史探索一番,你会发现,宋朝勋贵们过的日子,是远远不如明朝勋贵们的日子过得快活。因为,从朝廷给予的经济特权来看,宋朝勋贵所获得的经济特权,是远远不如明朝勋贵的。在对待勋贵等上层阶级的态度上,宋朝在经济上对其的打压力度,是逐年加强,而明朝却是逐年减弱。最终的结果就是,在解决社会贫富分化的问题上面,宋朝要远远好于明朝,而且,相比于明朝百姓,宋朝百姓的日子也要幸福很多。

宋、明对“勋贵”的态度,决定了宋朝百姓比明朝百姓幸福得多

被打压的宋朝勋贵阶层。

勋贵,释义为功臣权贵,功名富贵。不过,朝代不同,其具体指代的人群也不完全一样,宋朝主要是指“官户”,明朝则主要是指“勋贵地主”和“官绅地主”。

官户,在唐朝曾经是一种属于国家直接控制的农奴的名称,宋朝依旧保留了唐朝有关条文,在宋仁宗朝开始,社会上逐渐把品官之家称为“官户”,品官之家,顾名思义,就是指一品至九品的官员之家。品官去世后,子孙袭恩荫,即使是无品的小官吏,也属于官户的范畴,后来,外戚、宗室也属于官户。尽管如此,宋朝官户总户数,也只约占全国总户数的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二。

在北宋前期,品官之家享有减免部分赋税、免除职役和赎罪的特权,“今之品官及有荫子孙,当户差役例皆免之,何其优也!”。但是,尽管有官户可以免税、免役的记载,但宋朝并未制定官户可以减免两税的法律,反倒是有官户偷税、漏税要遭受处罚的规定,“诸输租税违欠者, 笞四十,形势户杖六十,品官之家杖一百

”,越是上层人群偷税,处罚更严厉;普通百姓欠税了,用鞭子抽四十下,富裕人群就杖责六十,品官之家就杖责一百。

宋、明对“勋贵”的态度,决定了宋朝百姓比明朝百姓幸福得多

汴京

宋朝到了中后期,“三冗”问题越来越严重,为了解决国家弊端,宋朝先后进行了改革。宋神宗时期,王安石变法,对官户所享有的特权进行了缩减,如免役法,向民众征收助役钱。原来享受免役特权的官户,现在不再享有这个特权,但是可以募人充役,替自己干活,但是得另外交钱,这个钱可以减半,减免的钱二十千封顶,“官户输役钱免其半,所免虽多,各无过二十千”。

但是,到了南宋高宗时期,建炎二年(1128年),“诏官户役钱勿复减半”,官户的助役钱不再减半,但也有适当减免,乾道二年(1166年),官户全纳役钱,此时,官户不再享有任何减免助役钱的特权。

宋朝对官户阶层也设置了诸多权利限制,有五个方面,官户不得违反:一是限田,不得“广置产业,与民争利”。二是禁止地方官员在地方置办田产。三是禁止承买和租佃官田。四是禁止放高利贷获取利息。五是禁止经营酒坊酒场、河渡、坑冶(冶炼矿产)和私办纺织业等商业活动。

也就是说,宋朝官户的法定特权并不算多,而且,随着外戚、宗室人口不断增加,他们作为特殊的官户群体,也受到了士大夫阶层的制约。王安石变法之后,朝廷对宗室的利益是逐步进行裁削,限制荫补特权,“皇族非袒免已下更不赐名、授官,只令应举”,皇族超过五代了,就不再享受恩荫,想入仕为官就得参加科举考试,这样做的结果就是,宗室成员也出现了贫富分化的现象,到了南宋宁宗时期,已是“

富者十不一二,贫者不啻七八”,十个宗室成员,只有一二人还算富有,其他都是贫穷的。

从以上就可看出,宋朝在政策法规方面,对勋贵阶层进行了诸多打压,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打压是逐渐加强的。

宋、明对“勋贵”的态度,决定了宋朝百姓比明朝百姓幸福得多

朱元璋

被放纵的明朝勋贵阶层。

明朝勋贵地主、官绅地主的构成,包括皇室成员、诸王、公主、勋戚和取得生员、举人、进士等身份的官员以及乡绅地主。从明朝建立开始,这个阶层就享有种种特权,据《明太祖实录》记载:“自今百司见任官员之家,有田土者,输租税外,悉免其徭役,著为令”。文武百官,家里有田地的,除了交田赋和税收外,免除一切徭役,甚至连地方基层“粮长(负责征粮)、里长(生产队长)、水马驿夫等役悉免之”。

由此可见,明朝上到勋贵地主,下到乡绅地主,都统统享有免纳赋役的特权。明朝宗室在政治上的特权,虽然历经数次削藩被逐渐削弱,但经济上的特权却有增无减。《明史》记载:“有明诸藩,分封而不锡土,列爵而不临民,食禄而不治事”,而且,宗室的繁衍速度也非常惊人,正德年间,亲王、郡王共245位,将军、中尉2700位;到了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盈三万余位”,加起来超过三万多人;而到了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宗支共计十五万七千余位”;明朝灭亡之时,宗室人口超过了20万人。

由于明朝宗室“尺布斗粟,皆取之民间”,吃喝穿着,都取之于民间,再加上他们免徭役,宗室的亲戚也可获得适当减免徭役。因此,随着宗室人数的快速增加,享受减免者的宗室亲戚也必然大幅增加,这无形中就加大了百姓的负担。

统计表明,明朝隆庆五年(1571年),“天下岁供京师者止四百万石”,每年例行送到皇宫仓库的物品价值达400万至500万两白银,这意味着全国税收至少有20%~25%用于宫内,要知道明朝一年税收最高的时候,也才白银2000万两左右。

宋、明对“勋贵”的态度,决定了宋朝百姓比明朝百姓幸福得多

官绅地主势力,在明朝中后期逐渐壮大起来,这与明朝给予他们的特权政策是分不开的,即享有徭役优免权,论品免粮,论品免田赋。嘉靖时期“京官一品免粮三十石,人丁三十丁;二品二十四石,二十四丁;三品二十石,二十丁”,以此类推,至九品免六石,六丁;而且,这种特权还得到逐年加强。

相比于宋朝,明朝的勋贵人数是不断增加的,特别是宗室经济特权,宋朝是不断进行削减,而明朝却是不断加强。

在宋朝,以“土地、家产的有无”为标准,有土地、家产者,称之为主户;否则,就是客户。同时,乡村有土地的主户,也根据土地多寡和家产数量,划分为五个等级。一二三等户,属于富民阶层,其中,一二等户一般为大、中地主,三等户相当于小地主和富农。

在宋朝户口统计系统中,虽说有一个“有田则有赋,有身则有役”的基本原则,但是户名承担的国家义务,是随着户等由低向高递增的,即财产越多的主户,承担的义务则越多。也就是说,一二三等主户这个阶层,是宋朝国家赋税和徭役的主要承担者。而无土地、租种他人土地的贫民,他们不向国家承担二税,也不承担职役、差役,只承担计丁征派的夫役。

“以九等定役,上四等则充,下五等则免。祖宗优恤下户之意,概可见矣。”

宋朝统治者经常以推行仁政为标榜,主要体现在“摧豪强,惠小民,王者政教之美也”,从中央到地方施政的准则都是“

抑有余(富强者)而补不足(贫弱者)”。这说明,宋朝制定的政策,往往有一些抑强扶弱的时代特征。

明朝对乡村富民也采取过遏制政策,朱元璋出身贫寒,对贫困者是感同身受,因此也力推“佑贫抑富”的政策,如强迫富户迁徙,“洪武二十四年,令选取各处富民充实京师”。

但是,在征役标准上,宋朝是严格按照土地、家产的做法来定的,而明朝则与之不尽相同。自唐朝实行两税法以来,在赋役制度上,宋朝基本是贯穿了“唯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的精神,意思就是家里越有钱,不管你几口人,承担的赋税和徭役则越多。但是,到了明朝,徭役“不以丁身为本”的原则被打破了。

明洪武元年,“田一顷出丁夫一人”,按田计役。十七年,令“凡赋役必验民之丁粮多寡、产业厚薄”,赋税和徭役,要考虑家产和人口了。这一政策,就影响到了拥有一定家产的小地主、自耕农和拥有很少或者没有土地的半自耕农、佃农,这使得明朝中下层民众承担的国家赋税的比重远远高于宋朝。

对待勋贵态度上的差异,结果会体现在农民起义上。

宋朝对勋贵阶层的打压,明朝对勋贵阶层的放纵;宋朝对富农的压抑,对贫农的照顾,明朝虽然也有“抑富”,但其力度却远远不如宋朝。最终,宋、明在对待勋贵阶层态度上的差异,会在农民起义爆发的激烈程度上体现出来。

农民起义,通常意义上指失去土地的农民,起来反抗既成的秩序和建制。

宋朝历史上,虽然爆发过多次农民起义,但相比于秦、隋、唐、明等朝代,其规模要小很多,如宋初川蜀王小波起义,起因是茶农的利益受损;江南方腊起义,起因是花岗岩之祸,以及山东宋江等人的起义。这些起义都是小规模或者局部的,并没有因此席卷全国,主要原因还是只有局部人的局部利益受到损害,如四川茶农,而对于全国大多数农民来说,并没有感受到利益受损到忍无可忍的地步,自然也就不会爆发大规模的农民起义。

宋、明对“勋贵”的态度,决定了宋朝百姓比明朝百姓幸福得多

明末农民起义

而明朝却不一样,由于中央朝廷对勋贵阶层的放纵,从皇室到官绅地主兼并土地愈来愈猖狂,他们依靠政治权势大量地侵占官地和私田。宗室诸王、勋戚、太监也通过“乞请”和接受“投献”等方式,霸占了大片土地,成了全国最大的土地占有者。这就使得全国失去土地的农民越来越多,再加上繁重的税赋、徭役和天灾人祸,一场席卷全国的农民起义,就这样爆发了,而明朝也在农民起义的打击下,迅速土崩瓦解。

也就是说,宋朝农民起义,并不是由广大农民失去土地引发的,而是局部人的利益受到局部损失;而明朝农民起义,却是全国大量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引发的。这说明,在土地问题上,明朝不如宋朝处理的好。

这一点,可以从宋、明两朝在官田的数量上体现出来,明朝官田占全国耕地的比重,是远远大于宋朝的。

明孝宗弘治时期,官田大概为598457顷,约占全国耕地面积423万顷的14.15%,而北宋官田约占全国面积的4.57%,南宋约占4%。这里还要说明的是,明朝地方政府上报的“官民田土”中的官田,是不包含军屯田地、牧马草场和王府庄田的,如果加上这部分官田数,则明朝官田占比将更大。

而且,宋、明官田的构成名目,两朝也不一样。宋朝官田的构成,基本是继承了前朝遗留下来的国有土地,分别是屯田、营田、弓箭手田、监牧地、省庄田、职田和学田;在此基础上,明朝却另外有“诸王、公主、勋戚、大臣、内监、寺观等所赐乞庄田”,这或许就是明朝官田占比过大的原因之一。官田比例多了,最广大的农民所拥有的土地自然就少了。

抑强扶弱,为何宋朝比明朝做的好?

宋、明两朝对待勋贵态度的差异,其实是与两朝政治结构上的差异有关系。

宋朝吸取了唐末五代武人干政的历史教训,就大力推行“崇文抑武”的政策,宋朝每年科举取士的人数是唐朝的五倍、明朝的四倍,可以说,宋朝科举取士是空前绝后的。因此,宋朝士大夫阶层非常强大,是皇权依靠的主要政治力量,士大夫与皇帝共治天下。士大夫阶层不仅站在皇权的立场上施政,而且更能站在国家的立场上推行政治理念,为了国家的长治久安,必定会抑强扶弱、赈济贫乏。

宋、明对“勋贵”的态度,决定了宋朝百姓比明朝百姓幸福得多

士大夫阶层

而明朝政治结构,却与宋朝有很大不同,其权力结构除了有文官和武官系统外,还有另外两股极为重要的力量,一是宦官系统,二是藩王系统。

虽然明太祖立有禁令,宦官不得干政,但是,宦官二十四衙门的设置,使宦官具备了与外廷文官集团相抗衡的实力。更重要的是,太祖《皇明祖训》的第一道法令,“以後子孙做皇帝时,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设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将犯人淩迟,全家处死”,这明显是将外廷权力机关视为皇权的首要威胁,这就导致了“以内制外、内外相制”思想的产生,最终形成了内廷宦官系统和外廷文官系统的双轨制权力体系。这种权力体系,使得站在国家和皇家立场上的士大夫阶层,无法像宋朝士大夫一样成功制约既得利益的勋贵阶层,如诸藩王、宦官、外戚等。

总结

宋、明两朝对勋贵政治特权上的防范都比较成功,外戚、宗室对宋、明政治的影响有限,但在享有经济特权方面,明朝官绅地主明显优于宋朝的官户。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明朝对官绅地主在经济上的特权逐步加强,而宋朝却是逐步削减,这使宋朝最广大的底层百姓受益,这也是宋朝经济发达的原因,不得不说,相比于其他王朝,宋朝百姓算幸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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