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旬老母将三女一子告上法院,人民法官把调解工作送进家中

3月31日,会同县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场特殊的调解——将法庭搬到原告家中,并请来乡、村干部及亲友旁听,为当事人的赡养纠纷进行调解。

九旬老母将三女一子告上法院,人民法官把调解工作送进家中

主审法官与原告交流

原告系九十三岁的老人,身有残疾,体弱多病,完全失去独立生活能力,也无生活来源,日常生活不能自理,长年需要专人护理照顾。多年来,原告的子女即四被告,对原告不尽赡养义务,导致原告的晚年生活艰难。

考虑到原告的身体情况,主审法官来到湘黔交界的一个偏远山村,主动送法下乡,上门进行调解。法官强调既要讲法律也要讲风俗,要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调解前,法官充分了解双方当事人生活情况:原告年老多病无人照顾;原告的三个女儿即被告早已远嫁他乡;原告的儿子也是被告之一,现尚未成家与原告同住。法官向附近群众了解到在当地老年人一般跟着儿子生活,不会住到远嫁的女儿家中。

九旬老母将三女一子告上法院,人民法官把调解工作送进家中

在原告家中设起法庭

九旬老母将三女一子告上法院,人民法官把调解工作送进家中

乡、村干部及亲友参与旁听

九旬老母将三女一子告上法院,人民法官把调解工作送进家中

法官与群众交谈了解当地风俗

法官在调解过程中尊重法律也尊重风俗,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三个女儿自2020年4月起,每月向老人支付赡养费;儿子照料老人的日常生活。

百善孝为先。父母用一生的心血养育了儿女,在其年老体弱时儿女理当对父母尽赡养义务,让其可以安度晚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