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整饬吏治时的一大怪象:即使你为官再清廉,也会遭到排斥


康熙帝在整饬吏治时,尽管他的一些具体做法并没有超越传统封建统治者所倡导的范围,但总的来说在付诸实际行动中,还是花费了一定的心思,举个最明显的例子:为了从根本上改善当时的吏治状况,康熙帝在选拔官员方面甚至不惜亲自出马,不仅严格把控官员的素质,还大力表彰诸如于成龙此类的廉洁官吏,提倡清官政治,为地方各州县衙门树立廉洁奉公的榜样等。

可以这么说,清朝初期的吏治状况在康熙帝的亲临指导下,得到了一个相当可观的改善,这一点从自平定“三藩之乱”之后的近二十年时间里中原地区社会生产力的恢复和经济的发展当中也可间接得到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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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所谓吏治状况得到改善,这也是相对而言的,就是在康熙帝整顿吏治形势最严峻的那几年之间,全国地区也仍存在不少的贪污案件,如汉军镶黄旗出身的于成龙(此于成龙非彼于成龙),经他本人举荐的官吏当中竟有“奇贪”的人员的出现等等。

由此可见,尽管康熙帝在整饬吏治过程中所耗费的精力之大,但不可否认仍存在着诸多弊端。那么,造成这些弊端的原因究竟又是为何呢?

一、整治难度之大

毫无疑问,之所以造成上述种种弊端的原因,说白了还是由于当时贪腐之风的盛行,以至于统治者在整治过程中所遇到的阻力之大。毕竟整个官僚系统的贪赃枉法乃封建统治机制的顽疾,仅仅通过表彰清官或杀几个贪官,以取得吏治状况的根本改变肯定是不现实的。而且,即便是在短时间内吏治真就有所改善,但在很大程度上还是停留于表面,一旦统治者放松管束,部分顽固的污吏仍然会冒出“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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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过于依赖人治和“低俸制”

事实上,除了上述所讲的客观原因外,如果仔细去考察一下康熙帝在整饬吏治中的基本思想,以及整个过程中所实施的某些举措,你会发现存在着诸多不当之处,其中最明显的错误便是统治者过于注重人治。这一点,不论是让人举荐人才,还是表扬清官,甚至在加强官员的考核方面,康熙帝均存在以“人”为出发点而不是以“法”为出发点的谬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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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清代官员实行的“低俸制”也是造成当时吏治腐败的一大重要原因。据史料记载,一个正七品的知县,一年的俸禄仅仅为45两银子,堂堂四品知府一年也只是105两,就连官至从二品的巡抚,也不过区区155两。如此低微的俸银,怎叫人为官清廉?难道为官清廉就必须得建立在天天吃青菜的基础之上吗?顺治年间,朝廷实施“低俸制”无可厚非,毕竟当时国家财政常年处于入不敷出的状态,而到了康熙中后期以后,生产力和经济的迅速恢复使得国家在赋税方面的收入也急剧增加,到这时仍保留当年的“低俸制”就实在是说不过去了,毕竟官员也是个寻常人,也有妻妾父母要赡养。

打不不是很恰当的比方,康熙帝在整饬吏治过程中所犯的错误就好比是既要让马儿跑,又不让马儿吃草,一方面倡导官员廉洁奉公,不私自抬高“火耗”比例;而另一方面却将一年区区几十两的银子交到这些官员手中,其结果必然是造成窟窿越来越大,以至于最终无法堵住。好在他下一任统治者雍正帝深刻认清楚了这一点,在继位的另一年便大幅度提升了官员的俸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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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捐纳

在现行制度中的另一个漏洞便是“捐纳”。所谓“捐纳”,通俗点讲也即是“卖官”。在当时,统治者为了筹措军费以及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开辟了“捐纳”这一通道,诚然,此举与初期“三藩之乱”的爆发有关,但后来在平定叛乱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这一不利于改善吏治的通道仍旧存在。

不可否认,通过“捐纳”而入仕的官员也存在正直的官员,但在当时那种局势之下这类官员所占的比例毕竟是少数,甚至可忽略不计,对大部分通过“捐纳”入仕的人而言,无非是想先获取一定的权力,然后再以这一权力去挣足更大的利益而已。正如当时被康熙帝亲自表彰的清官陆陇其所言:

此辈原系白丁,捐纳得官,其心惟思捞其本钱,何知有皇上之百姓。若保举可以捐纳,则清廉二字可捐纳而得也。

康熙整饬吏治时的一大怪象:即使你为官再清廉,也会遭到排斥

陆陇其的这句话可谓是一针见血,对统治者的这一不良做法更是毫无情面可言。为此,他本人也险些被发配至边疆去。

综上所述,在封建王朝时代,尽管统治者耗费大力气去整饬吏治并提倡清官政治,但在一定程度上都是基于自身利益出发的,一旦超越了这其中的界限,即使你做官再清正廉洁、克己奉公,也难免会遭到来自于统治阶级的排斥。以上所述的清官陆陇其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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