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亡不是出路 自首才是歸途

2020年4月1日, 因涉嫌合同詐騙、信用卡詐騙犯罪被我局經偵大隊立案偵查的犯罪嫌疑人葛某某在民警的反覆勸投下,迫於壓力投案自首。

2019年10月11日,白銀區居民胡某某來我局報稱:2018年1月,其和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葛某某簽訂一份入股協議書,約定由胡某某出資入股13萬餘元,到期後按照協議約定分紅。葛某某在收到胡某某出資後未按協議約定給胡某某支付本金及利息,且將錢款揮霍後逃匿。

2019年11月5日,工商銀行白銀分行工作人員報稱:其行持卡人葛某某申領信用卡進行透支消費,在超過規定的還款期限後,經工作人員催收兩次以上,三個月後仍未還款,截止2019年10月10日,累計透支人民幣本金19萬餘元,本息合計22萬餘元。

上述案件經依法核實立案後,辦案民警對犯罪嫌疑人葛某某展開抓捕,通過研判分析掌握其活動蹤跡以後,迅速安排民警蹲點守候,同時對其親屬開展勸投工作,4月1日,葛某某投案自首。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採取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之中。

逃亡不是出路 自首才是歸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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