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某等16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3月27日,邵陽市北塔區檢察院對林某某等16人涉黑案以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色社會性質組織罪、詐騙罪、強迫交易罪、妨害公務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高利轉貸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偽造國家機關印章罪、偽造公司印章罪、尋釁滋事罪、貪汙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提起公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