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煜,“傻白甜”的皇帝,真性情的詩詞

王國維在《人間詞話》裡這樣評價後主李煜:

其“詞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故生於深宮之中,長於婦人之手,是後主為人君所短處,亦即為詞人所長處。”“主觀之詩人,不必多閱世。閱世愈淺,則性情愈真,李後主是也。”

李煜(937年8月15日―978年8月13日),唐元宗李璟第六子,初名從嘉,字重光,號鍾隱、蓮峰居士,徐州彭城縣(今江蘇徐州)人,南唐末代國君。

李煜,“傻白甜”的皇帝,真性情的詩詞

南唐後主李煜


一,“傻白甜”的李煜

李煜出生南唐深宮,自幼受皇宮親眷、宮人愛寵,因而尚奢侈、好聲色。他出生的環境太優越,想不奢侈都不行。

李煜曾用嵌有金線的紅絲羅帳裝飾牆壁,以玳瑁為釘;又用綠寶石鑲嵌窗格,以紅羅朱紗糊在窗上;屋外則廣植梅花,於花間設置彩畫小木亭,僅容二座,李煜就和愛姬周氏賞花對飲。每逢春盛花開,就以隔筒為花器插花,置於樑棟、窗戶、牆壁和臺階上,號為“錦洞天”。每年七夕生日時,李煜必命人用紅、白色絲羅百餘匹,作月宮天河之狀,整夜吟唱作樂,天明才撤去。

他沒有接觸到外面的世界,整天歌舞昇平,沒有經過生活的歷練,不知道啥叫人間疾苦。他自己也根本就沒想當皇帝。

別人一看他驕奢淫逸,放蕩成性,肯定是沒啥希望了,也沒有大臣們全力輔佐,不可能接觸更多的人,所以很天真。用現在的新名詞兒,就是“傻白甜”。可惜他不是女人。

這也是太子弘冀不擔心他的一個原因。

顯德六年(959年),太子弘冀病逝,鍾謨以李煜酷信佛教、懦弱少德,上疏請立紀國公李從善為太子。李璟大怒,流放鍾謨至饒州,封李煜為吳王,以尚書令參與政事,入住東宮。北宋建隆二年(961年),李璟遷都洪州(今南昌),立李煜為太子監國,留守金陵(今南京)。

鍾謨說的太對了,李煜的爹咋也沒想到,自己辛苦創下的南唐基業,會在天生有帝王相的李煜手裡,亡了!!!

二,佛系李煜

李煜從小在宮廷看慣了爾虞我詐,勾心鬥角,彼此謀害,很是害怕,所以一心向佛。

據說是李煜生下來就有一隻眼睛是雙瞳。歷史上目生重瞳的人一共有兩個,舜和項羽.兩人全部作了帝王.重瞳因此被認為是帝王之相.記載後主出生時,重瞳駢齒,天生異相.因此取名重光。

手段毒辣的太子弘冀一看,小樣兒的,你有帝王相,這是要跟我爭位啊!你命不能留!!!於是想方設法謀害李煜。沒辦法,李煜為了保命,崇尚佛教。自號“鍾隱”、“鍾峰隱者”、“蓮峰居士”,以表明自己志在山水,無意爭位。


李煜信奉佛法,達到了痴迷的程度,以至頗廢政事。據野史記載,當時北朝(宋)曾暗中選拔能言善辯之人前往南唐,蠱惑後主。李煜不知,以為有佛出世,稱其為“小長老”,朝夕與之談論六根、四諦、因果報應之事。“小長老”勸說李煜廣建佛塔,又聚眾千人講佛論道,吃穿用度極為奢侈。宋軍兵圍金陵,李煜詔“小長老”商議據守之事,“小長老”遂“搖旗退敵”,宋兵竟果然退卻,後主大喜,命兵士誦《救苦觀音菩薩經》以解圍。至南唐將亡,李煜又詔“小長老”退敵,“小長老”託病不出。等到皇甫繼勳死後,李煜才明白被騙,就鴆殺了“小長老”。

你看這李煜有多天真,無邪啊!信佛就信佛唄,也不至於這麼痴迷吧?以前是為了麻痺競爭對手,後來登基,連朝政大事兒都不理,整天沉迷佛法,亡國也是必然的。

換句話說,李煜也是“死心眼子”,做什麼就全身心投入,一條道兒跑到黑。正是因為這樣,太子弘冀才不會殺他,因為對自己沒啥太大的威脅。所以得以保全了性命。

從這裡我們也可以看出來,李煜天生性格就寬厚仁慈,菩薩心腸,缺少爭權奪利,心狠手辣的魄力。再加上信佛,就更加真性情。有一說一,名符其實的“李守一”。

三,衷情的李煜

我們都知道,南唐後主李煜最出名最主要的成就是在文學上。李煜多才多藝,工書善畫,能詩擅詞,通音曉律,尤以詞的成就為最大。

李煜前期的詩詞作品,一首首都是詞風瑰麗、旖旎柔情,盡述宮闈之樂、閨房之趣。如《木蘭花·曉妝初了明肌雪》一詞,嬪妃宮女滿宮殿、晚間歌舞魚貫列,飲酒聽歌、月夜踏馬,一派歌舞昇平,可以說是他為帝時縱情聲色的真實寫照。跟他驕奢淫逸的生活息息相關。

而“長於婦人手”,我是這樣理解的,李煜雖然生在深宮,每天三千宮女陪伴,但是都不如大小周後對他的影響力大。

大周后,名周娥皇精通音律,能歌善舞,尤工琵琶,曾創作樂曲《邀醉舞破》、《恨來遲破》[3],並搜尋五代時已失傳的《霓裳羽衣曲》,改訂為新曲。[4]周娥皇與後主感情甚篤,李煜曾為其創作《書琵琶背》、《玉樓春·晚妝初了明肌雪》等詩詞,及其去世,又作《昭惠周後誄》、《挽辭》以紀念,為後世留下了鮮明的文學形象。

大周后病,他就跟其妹眉來眼去,眉目傳情。大周后病故,又續娶其妹小周後,小周後容貌美麗,神彩端靜,有才情,曾創作《擊蒙小葉子格》一卷,是葉子戲規則的早期記錄。


李煜,“傻白甜”的皇帝,真性情的詩詞

大周后


李煜,“傻白甜”的皇帝,真性情的詩詞

小周後


這期間,李煜有大周后,小周後每天陪著。大小周後這麼有才情,李煜創作起詩詞來才這麼有勁兒。他給大小周後寫很多詩詞。

他給大周后有詩說:

“又見桐花發舊枝,一樓煙雨暮悽悽。憑欄惆悵人誰會,不覺潸然淚眼低。層城亡復見嬌姿,佳節纏哀不自持。空有當年舊煙月,芙蓉池上哭蛾眉。”

還有一次,李煜在瑤光殿之西看到一樹梅花盛開。他不禁想到這顆梅花樹是以前自己和大周后一起栽種下去的。可現在,深愛的人已經不在世上了。李煜就寫了一首詩:

“失卻煙花主,東君不自知。清香更何用,猶發去年枝。”

字裡行間,都可以看到李煜和大周后的深情。雖然李煜有些對不起大周后,但有這些千古流傳的情詩作為懺悔和追思,大周后地下有知,也應該無憾了。也是從大周后去逝,李煜的詞風開始透露出傷感。

還有寫給小周後的這首蠻菩薩,大周后病重,李煜跟小周後幽會寫的

菩薩蠻·花明月暗籠輕霧

五代:李煜

花明月暗籠輕霧,今宵好向郎邊去。剗襪步香階,手提金縷鞋。畫堂南畔見,一向偎人顫。奴為出來難,教君恣意憐。

由此可以看出李煜真性情的一面。要麼不愛,愛就愛的真真切切。周氏姐妹獨得恩寵,可見李煜對集美貌才情於一身的周氏姐妹衷情的愛。後宮佳麗三千形同虛設。

後來亡國,跟小周後一起被宋太祖趙匡胤所俘,詞風發生了轉變,整天想著以前的美好生活,很是憂愁傷感。對自己治國無方,導致南宋滅亡,也有深刻的懺悔。

據說是宋太祖趙匡胤早就看上了小周後,這下美人兒到了嘴邊上,還能跑的了嗎?經常把小周後叫去伺候著。小周後一回來就哭哭啼啼,訴說趙匡胤對自己的凌辱,你說李煜能不糟心嗎?哪個男人能容忍自己光明正大的被戴上綠帽子???

敢動他的最愛,李煜實在忍無可忍,於一天夜晚,創作一曲大家都最為熟悉是《虞美人·春花秋月何時了》。

原唱鄧麗君圓潤,低宛悠揚的歌喉,情真意切,如泣如訴,向我們展現一個亡國之君的悽楚。

李煜,“傻白甜”的皇帝,真性情的詩詞

李煜劇照


(1)起拍,一個設問句,一問一答,春花和秋月交替,一年年的,我被囚禁的日子啥時候才能結束啊?

“往事知多少?”回首往昔,身為國君,過去許許多多的事歷歷在目。透過此詩句,此時此刻的心中有的不只是悲苦憤慨,多少也有悔恨之意。

(2)歇拍, “小樓昨夜又東風,故國不堪回首月明中。”苟且偷生的小樓又一次春風吹拂,春花又將怒放。一個“又”字,表明此情此景已多次出現,這精神上的痛苦真讓人難以忍受。 “又”點明瞭“春花秋月”的時序變化,詞人降宋又苟活了一年,加重了上兩句流露的愁緒,也引出詞人對故國往事的回憶。

(3)轉拍,也叫過片,“雕欄玉砌應猶在,只是朱顏改。這兩句就是具體寫“回首”“故國”的——故都金陵華麗的宮殿大概還在,只是那些喪國的宮女朱顏已改。這裡暗含著李後主對國土更姓,山河變色的感慨!“朱顏”一詞在這裡固然具體指往日宮中的紅粉佳人,但同時又是過去一切美好事物、美好生活的象徵。

(4)結拍,通過以上六句,把蘊蓄於胸中的悲愁悔恨曲折有致地傾瀉出來,凝成最後的千古絕唱—— “問君能有幾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東流。”顯示了愁恨的悠長深遠,而且顯示了愁恨的洶湧翻騰,充分體現出奔騰中的感情所具有的力度和深度。

《虞美人·春花秋月何時了》是五代十國時期南唐後主李煜在被毒死前夕所作的詞,堪稱絕命詞。這詞唱完第二天,宋太祖趙匡胤就賜給李煜一杯毒酒。這是一首生命的悲歌啊!李煜的四十二載春秋,永遠定格在這首千古絕唱上。

李煜,以沉迷酒色,驕奢淫逸,放蕩不羈,一心向佛的痴情表現,逃過了太子弘冀的謀害,卻咋也沒逃過宋太祖趙匡胤的一杯毒藥。

詞境優美,感情純真,因純情而缺少理性節制。

這是對李煜詩詞特點的總結,這些特點都跟他的出身,經歷,性格有很大關係。奠定了他在詞壇上詞帝的地位。

南唐亡國後,李煜被俘入宋,“日夕以淚洗面”,李煜直悟人生苦難無常之悲哀,真正用血淚寫出了亡國破家的淒涼和悔恨;並把自身所經歷的慘痛遭遇泛化,獲得一種廣泛的形態與意義,通向對於宇宙人生悲劇性的體驗與審視,所以其言情的深廣超過其他南唐詞人。

史載,趙光義曾問南唐舊臣潘慎修:“李煜果真是一個暗懦無能之輩嗎?”潘慎修答道:“假如他真是無能無識之輩,何以能守國十餘年?”徐鉉在《吳王隴西公墓誌銘》也寫到:李煜敦厚善良,在兵戈之世,而有厭戰之心,雖孔明在世,也難保社稷;既已躬行仁義,雖亡國又有何愧!

是啊,李煜也沒什麼可慚愧的,雖然說他在治理國家上失敗了,但是在詞壇上堪稱“千古一帝”!無人能及。唯有詞帝這樣的真性情,才能留下絕世之作!可以說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我們除了佩服,還是佩服!除了拜讀,還是拜讀!我們一直在努力,始終無法比擬,更無法超越。

唯有李煜“閱歷淺,真性情”,在詩詞上的表現才能“卷合開舒任天真”。

讓我們再重新聆聽一遍李煜的千古絕唱:

春花秋月何時了?往事知多少。小樓昨夜又東風,故國不堪回首月明中。

雕欄玉砌應猶在,只是朱顏改。問君能有幾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東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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