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新增人口没有分到土地,国家对此有没有补助?

范铁越


农村新增人口没有分到土地,国家对此有没有补助?

对于题主说的这个问题,国家对于这类人口是没有补助或者补贴政策的。只不过现在的新农合系统应该也算得上是一个惠农政策吧。

我国现今农村的土地承包政策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的政策。这也就是说,在1997之后出生或者新迁入村子的人口,基本没有可能获得承包土地的可能。这也为什么现在农村很多的新生人口和娶进来的小媳妇都没有分得承包地的原因。

对于这类人口来说,现在国家还没有针对这些人的补助或者补贴政策。因为现在针对农民的农业生产已经有了种植补贴、休耕补贴以及轮作、农机补贴等一些惠农政策,对这类没有耕地的农民来说很难有某种补贴的。第一,没有耕地;第二,还享受村集体组织成员的宅基地政策。

其实,现在的土地承包政策对这类新生人口来说确实有失公允,但是大方向的政策在哪,谁也不能改变。我个人认为,如果村子里的机动地或者荒地还比较富余的话,也可以通过全体村民大会,将这些机动地和荒地对这些新生人口进行承包,让这些人口也能“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田”;如果村子里的土地资源较为紧缺的话,只能是通过打工或者流转其他村民的土地进行种植来谋生了。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些看法, 如有不当之处请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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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新增人口没有分到土地,国家对此有没有补贴?

农村土地的30年承包期间,村集体是不能收回土地的。这就导致了新生儿、新嫁过来的媳妇、搬迁过来的住户,都是不能分到土地的。

国家对此有没有补贴呢?答案是没有的。

农村新增人口可以向村集体申请一定的补偿金,但是这个基本上行不通的,因为新增人口实在太多了,村集体又没有矿。村集体如果不予补偿,也是合规的。村集体给予适当的补偿,也不是国家补贴,这是两个概念。



有一点我们要了解,农村承包地分配的原则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如果村集体出现以下情况,才有部分可分配的土地,就可以分配给符合条件的新增人口。


1、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土地的;

2、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了土地;

3、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土地,承包到期的土地就是机动土地。

目前为止,农村新增人口想要得到国家补贴是不可能的,符合条件遇上机遇能够申请到土地是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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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启动之后,到目前的21年时间里,我国农村新增人口(主要包括此期间出生的人口、婚入人口),按照“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承包政策,一般都没有分得承包田,按照这个时间计算,年龄最大的得有21岁了,那么对于这些新增人口,国家是否有补助呢?据目前撑握的情况看,在国家层面是没有补助的,生活来源完全是由所在的家庭供给的。



那么关于农村新增人口从国家层面上是什么方向呢?下面是我的个人理解,供大家参考。按照当下的提法是,在解决人多地少的问题,总的原则是“坚持承包地大稳定、小调整,尊重农民意愿,在政府指导下通过村民民主协商解决”。这句话虽然比较粗线条,让我们大家还是不能确定的知道在下一轮土地承时,到底能不能分得土地。但是,就我个人理解,关键在“小调整”这三个字上,还有村民民主协商这句话上,大家想想,如果在下一次土地延包30年的时候,全体村民都同意给新增人口土地的情况下,新增人口还是有可能获得得土地的。

那么对新增人口,国家没有没有明确的补助,对于村民自治组织是否可以给予必要的帮助呢?我的个人理解是,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按照当时的政策,按照土地面积的5%的比例,保留机动地,用于村级发展,以及解决土地矛盾等问题,还有的一些村另外还有一些“四荒地”等,如果能在发包这些土地的时候,同等条件下,优先发包给有新增人口家庭的农户,对于这些新增人口也是个帮助。



总的来讲,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务关于农村没分得土地新增人口有任何补助的政策,但愿在下一次实施土地延包30年政策时,会考虑第二轮土地期间新增人口的问题,让这些无地农民也有个收入来源。上面的观点均为个人看法,不做为任何事项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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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新增人口没有分到土地,国家对此有没有补助?

作为农村人而言,农村土地无疑是最为重要的“资产”,虽然现在种地的收益远没有打工多,但是土地确权证的发放实际上给了农民更多权益,土地可以入股、土地可以贷款等。但是,有一部分人尚没有分的土地,为什么呢?因为2013年全面启动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8年底已经全部完成了。再加上2018年出台政策,在二轮土地承包期到期后再延长30年,如果没有能够赶上趟的,那么就很难获得土地了。因为,按照农村土地“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和“维持承包关系稳定”的政策,出生人口、嫁入媳妇、新增落户等,都是分不到土地的。

那么,对于未分到土地的人,可能觉得不公平,他们考虑国家在这块是否有补贴呢?答案是非常明确的,国家没有相关补贴政策,部分村集体可能执行补偿政策。国家的政策很明确,在最近几年,给予农村的惠农政策已经很多,为了维护农村土地的稳定性,不会出台补贴政策,再加上本身土地属于集体,不属于个人,只是将承包权给予农户而已。但是部分村集体根据地方经济基础,适当出台所属的补贴政策,比如土地流动池分配、村集体资产分工等。

既然国家没有补贴,未获得农村土地的新增人口,有没有可能再次获得土地呢?对于这个问题,《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有明确的规定,在第二十八条中有这样的说明:

下列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发包方依法收回和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

也就是说新增人口并不是完全没有机会获得土地,而要看村集体是否拥有机动土地,或者富余未分配土地,这部分土地可以根据政策规定对无地农民进行再次分配。当然,作为新增人口,如果你想通过土地进行种植或者创业,即使没有土地也完全可以,因为土地确权之后,更加有利于土地流转,可以通过流传的方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没有一个农村拒绝想要在农村有一番作为的人。

综上所述,根据土地确权的“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和“维持承包关系稳定”的政策,新增人口无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权。但是,对于部分村集体尚存在机动土地的,根据对无地农民进行分配。对于想要在农村创业的,也可以通过土地流转经营的方式,取得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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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人很奇怪,再往前倒退几年,如果说家里是种地的、是农业户口,感觉都说不出口,因为那时候都想当城市人,承认自己是农村户口觉得有些丢脸。现在不同了,不光不觉得丢脸,还要为自己是新增人口没有土地而竭力争取。


我们农村的土地政策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就是说新生儿和婚假到婆家的人,原则上不给新增土地,同时,如果这户人家有人去世减人了,也不会收回部分土地,减少土地承包权。为了鼓励农民积极搞种植,提高土地肥力和利用率,这种分配方式在二轮土地延包到期内不会发生改变。不过这对于新增人口来说似乎有些不太公平。

婚假到婆家的人,在原户口所在地一般已经拥有土地,所以即使户口迁出,老家的土地也不会被收回,也就是说虽然户口所在地发生了改变,但是仍然享有承包土地使用权。可是新生儿却不同了,由于他们在出生时家庭承包的土地已经划分好,并且未来几十年都不会变动,所以说表面上看新生儿不缺吃穿,但实际是没用享受土地使用权的。

有的村子在分配了土地后留有部分机动地,再加上如果一个农户的全部人口都迁走或者去世的话,农村土地要被收回,可以将这两部分土地分配给新生儿,这样就会更公平一些。要说其他的补助那是没有的。

像我们村如今没有了耕地,全部都开发利用了,不存在什么过去拥有农村土地,现在新生儿没有土地这一说,凡是户口在本村的村民都平等的获得基本生活补助,每人每年两袋面,两袋大米还有油,年满六十岁老人发放老人补贴。不过户口在单位人在村里居住的人没有补助,外嫁女即使户口不迁走也没有补助。所以土地的补助问题主要还是看各村的经济水平,和各自执行标准,没法一概而论。


一品小十六


曾几何时,农村户口的人如果家里人口多了,到年底光农业税就交不起。各种提留款、义务工等等加在一起,有的一户家庭年底的时候,要上交给村里几百甚至几千块钱。现在的年轻人,可能根本没听说过义务工和各种提留款这些名词,他们不明白为什么还要给村里交钱。那时候只要种村里的地,就要给村里缴纳农业税,就是你不种地,也要往村里交钱。因为你有义务工,一年当中需要给村里出工10天或者20天,这些劳动日是给村里白干的,村里不付工资,如果你出工不到10天或者20天的话,那么你就要给村里交钱。那个时候,哪有什么补助?


随着社会的进步,农民的生活也在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现在各种人头税农业税,义务工等等,早就取消了。为了鼓励农民种地,各地都对农民种地有所补贴,可能补贴价格不太一样,我们这里每亩地补贴80块钱。我记得刚开始承包土地的时候,不管谁家娶媳妇或者是增加了新生儿,只要是添人进口了,村集体都会重新再按人头划分土地。后来从第二轮承包土地开始,可能村集体也没有流动土地了,所以不管谁家增人还是减人,都不再重新划分土地,也没有任何补助。




从最初的承包土地开始,到现在几十年的时间过去了,虽然说土地所有权还是集体的,不能说承包地是农民的私有财产,但是从最初承包的果园、耕地等,到现在基本上使用权都是归农民所有。村集体不会因为谁家增添了人口,从别人家的承包地里划分一块补给你,也不会因为你们家里去世了一个人,从你们家的承包地里划出去几分甚至几亩地。各地都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其实这样对于大家来说,也算是公平的。


像我们村里没有土地了,就另当别论。早在十几年以前,我们村里的土地就全部卖给了开发商,农民早就没有地种了,当然更不可能再重新划分宅基地。不过我们村里不管是谁家新娶媳妇,还是新生儿,只要是农业户口,把户口报给了村里,村里就会挨人口分发粮油。当然,如果家里有老人去世的话,需要到村里取消户口,户口取消以后,也不再分发粮食和任何福利。


灵子


惠农圈为你解答疑惑!对于农村人口没有分到土地这件事,我觉得没有人会管你有没有地的。因为对于农村分地这件事,实在是工作量巨大,所以国家不会轻易去分地的。而这次土地确权以后,农村的土地进行了30年的延期,也就是说农村的土地要进行新一轮的分化,要再等30年了。

对于那些没地的农民,是没有什么补贴的。因为在我们这边,我那个时候刚好赶上了分地的小尾巴,但可惜的是我没分到地。记得家里的老人说,那个时候,我被自己的妈妈带出去了,分地的时候没赶上,就没给分。这也算是当地村委会的一个不公平的地方,等到我们回来以后,地分好了,没我们的。后来我们家的地就比别人家的少,因为我们家当时所在的人口少啊,村委会给分的地就少。

后来,我也是听家里的老人说的,对于那些在村里有人的人家,分到的地就多。所以我才会说这是村委会的一个不公平的地方,他们把地都分给了一些条件好一点的人家,对于平常的人家就不会有这样的待遇了。也因为当时我们没赶上分地,所以我们家的地比别人家少很多,但是没地好啊,就不用像别人家那么辛苦去种地了。

其实付出和收获从来都是成正比的,我们家地少,收入自然也就少了。一直到现在,我都没有分到过地,一点都没有,更别说补助了。


惠农圈


就在去年,我这里农村也重新进行了土地确权,当时村长带着我们全村村民到村里的各个土地进行确认,这次是属于第二轮土地确权了,土地又延长了30年时间,以后是否还可以再延长我们就不知道了,记得第一次土地确权的时候,是按照家庭人口多少来分土地的,当时家庭人口较多的都能分到更多的土地,而到了现在第二轮土地确权,对于有人去世,有新增人口的情况,土地也是按照以前土地确权分下多少就是多少来算。



因为现在土地是按照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来办,那么对于新增人口没有分到土地的村民,有没有另外的补助?这种情况基本没有补助的,就算有补助也不多,而每个地方农村的补助也不一样,具体还是参照当地情况。


去年我结婚了,我老婆的户口也跟着迁到我这里农村来,也是属于农业户口,但是随着增人不增地的原则,我老婆也就没有分到土地,因为当时已经土地确权了,土地确权书已经颁发下来了,则确权书上没有我老婆的名字。如果你是第一次土地确权时没有分到土地的人员,在第二次确权可以在确权书增加名字,但是以前有名字而又去世的人员就会除名,无论人员怎么变化,但是你家当年分下的土地面积同样是没有变化的。

在我们这里,对于新增人口没有分到土地的人员是有补助的,就是粮补,去年好像是每个人有两百多块钱,比往年高了点,记得往年是每个人一百多块钱的,这个补贴只要是属于农村户口本村村民的都有,无论土地确权书上有没有你的名字,都是有这个补贴发放的。你们村也是这样的吗?


三农天地


农村新增人口没有分到土地,国家有没有补助?

这个问题在二轮延包前,对于有家庭人口死亡,或转入非农户口交出土地的有调给没有分到土地的人户的现象;但二轮延包后,按照“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再也没有重新分配过土地。

那么这个问题有没有解决的办法呢?在我们这里,农户有两块地。一块是村集体承包给农户经营的地,这块地是过去上农业税,交三提五统,双公金的地,后来不收税了,各项国家补贴也是按这块地的面积来核算的。另一块地就是农户的自留地,这一块地是游离于承包地外未纳入税务核算,自然也没享受各种补贴的,也算是公平。但这些自留地性质还是集体的,村里是可以拿来解决未分到地的人户的。

还有就是在我们这些山区村,退耕还林时有近一半的原来是耕地的土地被退耕还林,已闲置在那里,这些地在本次土地确权时已明确要求不在写入确权证内,不再领取各项补贴,那么这些地块实际上已变相收归村集体变为了机动地留在了那里。

现在人们对土地的要求还不是很高,主要是土地的比较效益太低,国家提供的补助每年也就百十块钱,不足以提起人们的兴趣。加之未分到地的多是90年代出生的,这代人多半都在外务工或进城生活,对土地要求并不强烈,处于可有可无的心理状态,甚至对自家那点承包地位置在哪里,与谁搭界都不清楚也不愿知道。我儿子就是90年代的人,他压根就不想知道在哪还有块承包地,他也不想经营农业。

我们经常扯白说,现在地种得少了,生活反而比原来好了,吃得好,穿得好,玩得好。原来到处去开荒耕种,却年年差饭年年缺粮。土地不再是农户赖以生存的唯一来源,这是社会进步发展的必然。国家也只会保证有足够的口粮田,保证有饭吃不引起社会动荡,能粮安天下。不会大规模提高土地的补贴,让人们脱离二、三产业又来都从事第一产业,这不是进步而是倒退。

所以,现在的人不是考虑有没有一亩三分地的问题,大把的土地资源在那里,它根本产生不了多少效益,特别是偏远山村的地;而是你如何能脱离第一产业,去从事二三产业挣更多利润的问题,仅仅看着土地上的百十来块补助真的养不活人,它就只是你在外务工一天的甚至半天的收入。





憨娃春哥


农村家中新增人口,目前国家还没有什么补助。

因为土地是1979年开始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而分土地的,那时全村的土地就是按全村人口进行核算分的,并且确权使用30年。

2005年又进行了续签,但仍是按照1979年进行的。

去年全国又进行了土地确权,但仍基本是按1979年的原来土地进行确权。不过新的确权虽然是按照各户原来的亩数进行(除土地被征收或水毁减去除外),但在家庭成员栏已填上全家人口包括孩子在里面了。也就是说你家的土地其子女都有份了。

当然,这样做是为了顺利开展工作,不得从新丈量土地幸苦,更不存在因想选土地位置而争论不休。确实,如果从新发包土地,土地离村庄的远近,良田与旱田等复杂程度是十分难解决的,因为现在农民的思想觉悟都很高了,没人愿要廋田和效远的田。

从发包土地到现在巳经40年了,还是按原来土地确权承包,确实也存在了许多问题。例如有的家庭那时有十个八个,分到很多的田,现在即因出嫁或病故等其他原因人员减少到一至两个了,却还占着八个十个人的田。而有的当年只是夫妻,现在有子女有孙变成十个八个户了,还依然耕种作父母的那两份田,有力没处使,更别指望那两份田能发多少富了。

但是国家这样做也有这样做的道理,国家怎样落实土地确权都是经过专家论证,认为现价段应该这样做才是正确的。好在现在发财之路千万条,有本领的人天涯海角都能创出业绩,都能走上幸福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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