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廉吏于成龍

于成龍(1617—1684),明清時代山西省永寧州(今山西省呂梁市)人,出生於富裕的鄉紳家庭,其故里在今山西省呂梁市方山縣北武當鎮來堡村。

于成龍出生在明朝後期,曾經少年得志,早早地中了秀才,考上“副榜貢生”。于成龍兄長於化龍病故,全家生活的擔子落在他的肩上。父親於時煌年老多病,要人侍候湯藥;繼母李氏雖健,也已暮年。長子、次子上學,全家開支很大,家資因此受窘。于成龍為了養家餬口,供子上學,整日忙於家務,再無工夫參加科舉考試了。

順治十八年(1661年),已44歲的于成龍,不顧親朋的阻攔,拋妻別子,懷著"心此行絕不以溫飽為志,誓勿昧天理良"的抱負,接受清廷委任,到遙遠的邊荒之地廣西羅城為縣令。

羅城新隸於清統治下不到兩年,由於局勢未穩,兩任知縣一死一逃。于成龍到羅城時,這裡遍地荒草,城內只有居民六家,茅屋數間,縣衙也只是三間破茅房。他只得寄居於關帝廟中。在困境中,同來的五名僕從不久或死或逃,而他以堅強的意志,扶病理事,邁開仕宦生涯的第一步。

于成龍在羅城採取"治亂世,用重典"的方法,在羅城為官三年之間,就使羅城擺脫混亂,得到治理,出現了百姓安居樂業的新氣象。于成龍的突出治行受到兩廣佈政使金光祖的重視,羅城被評為全省治理的榜樣。

康熙六年(1667年),于成龍被兩廣總督金光祖舉薦為廣西省唯一"卓異",並升任四川合州(今重慶合川區)知州。在合州不到二年,合州人口驟增,田地開闢。由於招民墾荒政績顯著,1669年(清康熙八年),于成龍被擢升為湖廣黃州府同知。

康熙八年(1669年),于成龍被擢升為湖廣黃州府同知。在黃州任同知四年,又任知府四年。由於在黃州府同知任上的突出政績,于成龍又深為湖廣巡撫張朝珍器重,再次被舉"卓異"。

在黃州時期,他抓捕盜匪,維持社會治安,賑濟災民,辦學興教,後來又剿撫叛亂,辦理軍需,恢復經濟,穩定社會,在烽火擾攘的戰亂時期保障了一方的安寧。

在福建時期,他平反了大量的冤獄,釋放了數千名無辜百姓,解救了數百名戰時奴婢和兒童,免除了數萬名百姓的不合理差役,解冤救苦,功德無量。

在直隸和兩江時期,他作為地方長官,又做了大量的興利除弊事務,造福無數黎民百姓。同時還為朝廷和百姓選拔推薦了一批德才兼備的賢良官吏,共同開創康熙盛世。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農曆四月十八日,于成龍終於走到了人生的最後關頭,終年六十八歲。

于成龍去世時木箱中只有一套官服,別無餘物,市民痛哭,塑建雕像祭祀,諡號清瑞。

于成龍逝世後,南京男女老幼,商販僧侶皆痛哭流涕,可見中下層人民對他的死是十分悲痛的。康熙帝破例親為撰寫碑文,這是對他廉潔刻苦一生的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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