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到底是不是「犹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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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嘉

有价值的独立思考

马克思到底是不是「犹太人」?


文中内容不代表本号观点和立场


谈到马克思的民族身份时,大多国人会有一个模糊的印象,马克思是一个出生在犹太家庭中的犹太人。由于犹太民族在国人的认知中带有聪明、好读书等标签,马克思具有犹太血统似乎进一步佐证了他的过人智慧。

确实,马克思在犹太世界中的声誉和地位超乎想象的高,犹太人不仅承认并且宣扬他的犹太身份,甚至将马克思和弗洛伊德、爱因斯坦一道称之为“犹太三杰”,视作知识界内的民族英雄。

二战期间,希特勒的军队把马克思的著作当作犹太人的遗产,而一概加以破坏。像国内的《影响世界历史的三个犹太人》等一些著作也在大力为国人“科普”马克思的犹太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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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太三杰”:弗洛伊德、马克思和爱因斯坦

但是呢,马克思的宗教信仰又令我们产生了困惑。他的宗教信仰是基督新教,而非犹太教。

在目前已有的关于马克思的传记资料中,马克思本人从未参加过任何与犹太教相关的宗教活动,身上也没有施行割礼的痕迹。相反,马克思在他的作品《论犹太问题》等地方甚至还公开地批评与嘲讽犹太群体身上的一些民族习惯与特质。

马克思具有的犹太背景和他本人行为之间的对立,让我们对他的身份判定打上了一个大大的问号。马克思究竟是不是“犹太人”,他对犹太人的看法又是如何的呢?这个问题还得从犹太民族与他本人身世的故事开始讲起。

提到犹太民族,大家除了“聪明”之外的反应是:这是一个有钱的民族。

坊间流传着这样一句话:“世界的钱,装在美国人的口袋里;而美国人的钱,却装在犹太人的口袋里。”其实这并非没有根据。美国《Fortune》杂志曾统计数据显示,虽然总人口仅占全世界人口的0.3%,但全世界超级富翁中,犹太人却占了1/4到1/5。而且美国400大富豪排行榜中,有45%是犹太人;《福布斯》美国富豪榜前40名中,有18名是犹太人。索罗斯、扎克伯格等当代犹太族杰出企业家、金融家的发家史,也不断增强着我们这一印象。

犹太民族真的是因为聪明、智慧而捞到大笔金银财富,还是说另有隐情?犹太人多从事银行业、借贷业的“习惯”,是他们自发决定的,还是与近代欧洲的制度安排紧密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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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布斯》美国富豪榜中的犹太人

这个问题的解答与犹太人在近代欧洲社会生活中的职业身份紧密相连,许许多多的犹太人在职业、信仰、国家公民身份之间做出痛苦的取舍,不同的社会身份表达编织成一连串沉重的枷锁。其中,也就包括马克思的犹太父亲——赫歇尔。

一、犹太人社会职业的限制

如今,我们已经普遍接受了银行家、商人等是社会当中较为高级的职业,也是体面得当、收入可观、受人尊敬的群体。但是以商人为代表的社会阶层,曾长期在历史上遭到严重的抵制与歧视。直到资本主义彻底立足之前,商人往往是道德败坏的代名词。但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对这些人来说,道德败坏的指责并不是最大的困扰,而是对他们职业选择的束缚。

这个问题在古希腊已然存在。古希腊伟大的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身处的雅典,便是一个港口城市,商人们在爱琴海经商贸易。与古代中国“重农轻商”相似的是,雅典人中从事贸易的也往往是外邦人、刚恢复自由身的奴隶等。除了贸易、个体经营等职业,其他所有的公职,甚至鞋匠、泥匠这样的生产性职业也不允许向这些外邦人和奴隶开放,理由往往是:这些外邦人和奴隶如果与雅典普通公民一样从事这些正常行业的话,雅典很快就会被他们败坏。

由此可见,自古希腊起,从事贸易的商人职业,表面上看起来是自由航行在大海上的勇士,但恰恰位于社会职业阶梯中的底层,也是最“不自由”的职业。与商人职业身份相伴随的,便是国家对他们正常公民身份的或明或暗的抵制。概括来说,商人作为一种职业,是长期处在与社会正常生活隔离的境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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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希腊人认识的世界贸易图

这一现象在犹太人群体中得到更加充分的体现。由于公元1世纪耶路撒冷被罗马军队攻破之后,犹太民族的主体国家崩溃,被迫离散于欧亚大陆之间,寄居于其他的国家之内。但是犹太民族始终坚持信仰犹太教,使用希伯来语等民族传统,以及持有强烈的民族认同感,于是与当地的天主教国家或东正教国家发生冲突。

这也使得犹太群体在寄居的国家当中难以获得认可,也无法享有与普通公民一致的权利。这也体现在犹太人职业选择的束缚,自中世纪以来,只有诸如贸易、现金交易、远程贩运以及交通之类的行当才是对犹太人开放的,在传统欧洲社会中,犹太人甚至都不具备做农民的资格。

马克思的身世背景也与犹太人这一特殊的职业背景紧密关联。马克思家族是居住在德国特里尔的犹太家族。特里尔是德国最古老的城市之一,但它的规模很小。它位于莱茵兰-普法尔茨州西南部,靠近卢森堡边境,被视作为德法文明交汇的地区。天主教在特里尔占据绝对的统治地位,在那里生活居住的犹太人并不算太多,大概有三百多人。

根据阿塔利的《卡尔·马克思传》中记录,居住在特里尔的犹太人生活在极度贫穷之中,被禁止从事包括农民在内的近乎所有职业。这里的许多犹太人都是抵押贷款的出借人,因为这是唯一向他们大面积开放的行业,他们是被迫从事这项工作的①。

马克思家族在特里尔的犹太群体中属于较为体面的一类,家族里的许多男孩子承父业,成为了犹太教士;而女孩则嫁给其他教士,生下的儿子在特里尔继续从事着教士这一职业。

马克思的父亲名叫赫歇尔·马克思。赫歇尔的哥哥接过了马克思祖父的衣钵,继续从事着犹太教士工作。赫歇尔却是家族中的异类,他一直对宗教事务不感兴趣,却对世界的其他知识充满着学习热情。但苦于传统德国社会的制约,赫歇尔并不能前往大学学习那些知识,即便习得知识,那些职业也并不对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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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一家和恩格斯

随后发生的一件大事件改变了赫歇尔和全体居住在特里尔的犹太人的命运,那就是法国大革命。

由于法国大革命宣扬的自由平等博爱的理念,以及在《拿破仑法典》(《法国民法典》)中确立的民事权利平等原则,法国的犹太人成为了这一时期整个欧洲其他犹太人羡慕的对象。法国的犹太人几乎获得了与普通法国公民平等的地位,当然,最重要的包括在职业择业上的平等。

1799年,在征得父亲勉强同意之后,赫歇尔成为莱茵省首批前往法国用法语进行司法学习的犹太人之一。由于法国的犹太人允许从事律师这一行业,就这样,赫歇尔成为马克思家族乃至特里尔地区的首位犹太人律师。

1801年,拿破仑从奥地利手中攫取了莱茵河左岸的领土,法国由此确认了对特里尔的统治。1806年,特里尔的犹太人接到了帝国的命令,要求指派一些代表前往巴黎参加联合议会以确定犹太人在帝国里的身份地位。经历了一年的讨论,1808年犹太人的地位终于得到历史性的确立:《法国民法典》正式引入莱茵地区!我们来看看本次会议中确认的一些犹太人地位:

“犹太教法庭的审理权将仅限于处理宗教问题;犹太人跟其他所有人一样都是帝国的公民;他们应当使用家族姓氏,享有婚宴自由,对赫歇尔而言,最重要的是犹太人享有极大的职业自由,可以选择从事他们心仪的职业。”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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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民法典》

宗教平等、身份平等、职业择业平等,特里尔的犹太人群体终于获得了他们梦寐以求的民事权利,这必须归功于拿破仑在大革命期间确立的《民法典》。这也是犹太人在近代欧洲一次重要的解放运动。

尽管拿破仑在征战中四处杀戮,但他宣扬与传播的的确是现代人文精神,几乎当时欧洲的绝对大多数犹太教徒,都是拿破仑的虔诚崇拜者。一份奥地利驻巴黎大使的信中也提到:“所有的犹太人都将拿破仑视为救世主。”

通过马克思家族的故事,我们可以发现:近代欧洲犹太人不得已从事着当今让我们羡慕的银行业、借贷业等商人性质的职业,实质是职业身份的严重束缚与在人身权利上的严重歧视。

尽管《拿破仑法典》与拿破仑的军事征服,短暂地大规模促进了犹太人的解放,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历史成就,但是重归传统版图的各国,依然延续了对犹太人的歧视性政策。对于犹太人而言,职业和信仰成为了这一时期最大的矛盾。

二、马克思父辈的家庭“改宗”

然而,不幸的是(至少对于特里尔的犹太人而言),1815年反法同盟收复了特里尔,它重新被确立为德意志神圣同盟的一部分。尽管《拿破仑法典》已经不可逆在人心和社会层面发挥着作用,但是普鲁士废除了涉及解放犹太人的相关条款。重归德国统治的犹太人,再一次被拒绝从事律师等职业,所有的政府公职也一概不向犹太人开放。

赫歇尔面临着人生中最艰难的选择,他必须在职业和宗教之间做出选择。要么坚持自己犹太信徒的身份,放弃律师的职业;要么继续从事自己热爱的律师职业,选择放弃犹太信徒的身份。

在第二年,赫歇尔做出了影响他儿子马克思一生的一次重要决定:他宣布脱离犹太教,并改名成亨利希·马克思。两年之后,我们熟知的卡尔·马克思降临世间,他的父亲选择了让马克思在路德教堂接受洗礼,从此,卡尔·马克思家族彻底与犹太教划清界限。马克思的父亲做出了“改宗”的决定,这是一个关乎马克思一生的决定。

围绕着马克思父亲的“改宗”动机以及马克思是否属于犹太群体行列这两个问题,学界和公众界中产生了巨大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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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堂接受洗礼:洗礼这个词来自于希腊词baptizein,意思即“洗”或“洗净”。在新约中,这个词最初是指施洗约翰在约旦河中施的洗,它是一种悔改的记号。耶稣自己受过约翰的洗礼。对基督徒来说,洗礼的必要性部分地来自于复活的基督对门徒的命令,即要他们以圣父、圣子、圣灵的名给人们施洗(太28:17-20)。在新约中,洗礼既被看作是成为教会成员的条件和标志。

首先第一个问题,马克思父亲(赫歇尔)“改宗”的动机是出于世俗的个人利益吗?那些一贯讽刺马克思的批评家(我们不可否认,世界范围内尊敬和讽刺马克思的人群数量都足够庞大),总会揪住马克思家庭“改宗”的事情,认为赫歇尔出于个人利益甚至愿意抛弃自己的宗教信仰,像这样“丧失道德底线”的父亲,同样培育马克思这个“魔鬼”儿子。

德裔美国犹太学者迈耶,以他在作品《他们以为他们是自由的》中表达的,“纳粹统治下使得德国的小人物们都发疯了”该观点而闻名于世。他在作品中观察到了一种现象:“意大利以外,在现代德国,犹太人脱离犹太教的比率要高于其他任何地方。”③

也就是说,在德国的社会环境中犹太人脱离犹太教并不是偶发的,它是一种大规模存在的现象。这也正是我们在第一部分中指出来的,德国的犹太人尤其面临着职业与信仰之间的选择问题。确实,德国有成千上万的犹太人改信名义上的新教,甚至是天主教,在“改宗”的背后会带来经济上,更重要的是社会上的好处。

在大学和各种职场,犹太人的“改宗”在一定范围内消除了冰冷的歧视。赫歇尔的决定,的确使他继续得以从事律师的行业,并且获得了体面的收入,成为了犹太群体中收入可观的知识分子。

但是,有一点事实值得我们注意。赫歇尔“改宗”并没有选择特里尔地区的主流宗教天主教,而是选择了路德新教。特里尔总共有11400名居民,犹太信徒在其中有300人左右,路德新教在其中甚至不到300人,其余全是天主教徒。路德新教在特里尔信徒的人数甚至不如犹太信徒多。

一来这反映了赫歇尔并没有“随大流”,选择“依附”德国社会的主流宗教;二来,这也反映了赫歇尔在价值观上更认同新教,而非传统的天主教。这就引发了一个有趣的历史知识,路德新教和天主教之间在价值观上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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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新教和天主教同属于基督教,但两者之间的对立甚至丝毫不亚于基督教与伊斯兰教或其他宗教的对立。路德派是新教的主要宗派之一,也是最早的新教教派,以马丁·路德宗教思想为依据。

在16世纪,神圣罗马帝国主宰着德意志这片土地,罗马教廷荒淫无度,为了增加收入推出了荒唐的“赎罪券”,向德国教徒们售卖。罗马天主教会宣布只要购买赎罪券的钱一敲钱柜,就可以使购买者的灵魂从地狱升到天堂。

这样一来,赎罪券变质为教会搜刮钱财的工具,引起了宗教人士及百姓的不满,马丁·路德写成九十五条论纲,斥责教皇的无耻行径,并由此引发对现在都具有深远影响的宗教改革运动。

在价值观念上来说,路德新教继承人文复兴运动的旗帜,提倡“因信称义”,淡化教会等仪式性的存在,主张个人与上帝直接的交流,强调信徒之间的自由平等。因此,信奉新教的人士更偏向于自由知识分子,他们厌恶天主教会的繁文缛节与倒行逆施,对个人自身的道德品质则极端重视。

举个例子,马克斯·韦伯在他著名的书《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提到,资本主义精神恰恰来源于新教教徒对个人伦理的严格重视,新教教徒往往节俭、谦虚,将“工作视作自己的天职”,注重自我管理和未来规划。根据韦伯的社会学统计,工商界领导人、资本占有者、近代企业中的高级技术工人,尤其是受过高等技术培训和商业培训的管理人员,绝大多数是新教徒。

回到马克思父亲的“改宗”话题上来说,作为一位犹太律师,赫歇尔极度热爱法国大革命期间颁布的《民法典》。在他放弃犹太信徒,宣布改宗新教从而继续从事律师行业之后,穷其一生,他都致力于确保与捍卫莱茵省犹太人的权利,并抗议侵害他自身以及其他所有德籍犹太人的不公平制度。

从这些方面来看,驱动赫歇尔改变信仰的原因,正是他怀有的一种强烈的现代人文精神。由于现代人文精神使得他更关注包含犹太人在内全体公民的普遍平等权利,使得他逐渐突破了犹太教的神的束缚,最终转为信仰主张“因信称义”的路德新教。

值得注意的是,通过“改宗”,青年马克思继承他父亲最大的特质,也正在于对法国大革命价值观念的崇拜和一生中坚持的现代人文精神。25岁的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写道过:“一切内在条件一旦成熟,德国的复活日就会由高卢雄鸡的高鸣来宣布。”他在写给友人的信中,也高呼巴黎是他最爱的城市,是“新世界的新首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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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时的马克思

三、马克思如何看待自己的犹太人身份

马克思和他的父亲赫歇尔一样,都怀揣了“高卢雄鸡”提倡的“自由平等博爱”的现代人文精神。这才是赫歇尔“改宗”的真实理由和特质遗产,而不只是简单的个人世俗利益,更与丧失道德底线、背叛宗教的污名无关。

那么第二个问题就来了,作为“改宗”后出生的第一代人,马克思本人究竟算不算作犹太人,他本人又是如何看待自己的犹太背景?

马克思是犹太人的看法在犹太社会中是被广泛认同的,犹太律法也会承认马克思是一个犹太人。古老的犹太律法就已阐明,凡出生在犹太家庭的就是犹太人;而犹太人在1948年重建以色列民族国家之后,旋即颁布了《回归法》。

1970年《回归法》修正案中指出:“凡犹太母亲所生,或已皈依犹太教、而不属于临沂宗教的人,就被认为是犹太人。”马克思的母亲罕丽达·普列斯堡是荷兰籍犹太人。所以从这一角度而言,即便赫歇尔做出了“改宗”的决定,马克思也背离了犹太教,但他仍然可以被视作为一个犹太人。一个有趣的比喻是,马克思如果活在今天的话,是可以拿到以色列的公民身份的。

不过以上都属于一些客观的判断标准,马克思本人究竟是如何看待自己犹太身份的呢?我们有多个证据指出,马克思本人并不认同自己的犹太身份,甚至保持自己与犹太群体的距离。

第一是,如果说赫歇尔的改宗是马克思本人无法决定的,但是马克思和他美丽妻子燕妮的婚礼显然是他自己决定的。在1843年,25岁的青年才俊马克思,迎娶了他从小到大视作女神,并年长他四岁的特里尔贵族姑娘燕妮。他们选择成婚的地点是一座新教教堂。马克思一生中从未接受犹太教任何的仪式,更没有过回归犹太教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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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和妻子燕妮

第二是,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这部自己的著作中,每逢提及犹太人时,他一般采用“他”、“他们”或者“你们犹太人”这样的说法,将自己有意识地置身于犹太人群体之外。这就像我们自己在写作时,提到中国人时写成“他们”或者“你们中国人”,这是一个匪夷所思的写作习惯。

第三,如果说称呼犹太人只是一个代称的问题,那么马克思对犹太人的评价更是稍显“不堪入目”。其实在德文中,“Jude”既有“犹太人”和“犹太教徒”的意义,也指“商人”和“高利贷者”。马克思作品中时常流露出对犹太人的憎恶与鄙夷,例如他在《论犹太人问题》中写道:“犹太人的世俗偶像是什么?做生意。他们的世俗上帝是什么呢?金钱。”④

在这一方面,马克思似乎与德国社会长期存在的“反犹情绪”勾连在一起,将犹太人视作赚钱不择手段、道德卑劣的群体加以排斥。所以,也有不少学者和大众直接称呼马克思是一个“反犹主义者”,甚至将其与希特勒的“排犹”行径合二为一。

尽管这个观点在下文中我们还将继续商榷,但至少我们可以看出,从多方面的证据显示,马克思本人确实是至少有意地将自己与犹太群体保持距离,甚至鲜有谈及自己的犹太背景。当然一个更直接的例子就是,如果马克思本人宣称自己是犹太信徒的话,他绝对不会有机会去波恩大学学习法律和哲学知识了,那也不会有后来的马克思了。

我们可以看到,从主观上来说,马克思的父亲赫歇尔和马克思本人,基于个人对法国大革命和现代人文精神的信奉,逐渐脱离了自己与犹太教的关系。从客观上来看,这确实有助于赫歇尔和马克思融入德国主流社会,获得学习当时先进知识的契机,以及从事律师或其他职业的自由权利。

赫歇尔的“改宗”决定对马克思造成了重大的影响,而马克思没有否认,也没有批评父亲的决定;马克思表现得更像是他父亲赫歇尔的2.0版,与犹太教的距离更远了,与德国主流社会的距离更近了,同时也与哲学和法学那些当时大学中传播的最先进理念更近了。

四、马克思阐述“犹太人问题”

犹太青年成人礼有两种形式,一个虚一个实。

实的是身体上的割礼,根据《圣经·创世记》17章9-14节的记载,上帝吩咐亚伯兰为自己、男性子孙和仆人都要行割礼为永久之契约。直到今天,如果你想要皈依犹太教,你就必须执行割礼;另外虚的是什么呢?虚的就是精神上的割礼,即回答“犹太人问题”:犹太人如何才能与其他民族共存,融入当地社会,成为国家公民的正常一部分。

在1948年以色列重建之前,所有存在犹太人寄居的国家都面临着是否承认他们正常公民身份的问题,犹太人是否能够拥有当地正常的公民权利成为了争议的焦点,这也称之为犹太人问题。

尽管马克思并不认可自己的犹太背景,他也不想成为一名犹太青年,但这并不意味着与犹太人相关的话题在他心目中丧失了意义。进一步说,由他父亲赫歇尔“改宗”引发的,一个犹太人如何才能获得正常的公民身份,或者如何实现他的社会解放,成为了始终萦绕在马克思心头的问题。马克思需要依靠自己的理智与思考,为27年前父亲的这一决定给出回答。

在结婚的同年,25岁的马克思撰写了两部让他在学术史中初步奠基的政治哲学著作——《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和《论犹太人问题》。《论犹太人问题》则是马克思思考犹太人问题之后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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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手稿

马克思的这部作品是有明确的论敌的,那就是布鲁诺·鲍威尔。鲍威尔是当时德国波恩大学的教授,是德国大哲学家黑格尔的学生之一,也是“青年黑格尔派”这个学术团体的领军人物之一。

简单来说,鲍威尔对于“犹太人问题”的回答是:一、所有人都放弃宗教信仰,才会有所有公民的平等解放。二、以宗教为前提的国家不是真正的国家,国家要世俗化。如果单单看这两点,我们还会觉得鲍威尔提出了一个虽然理想化,但也似乎是可行的方案。如果德国的犹太教徒、新教教徒和天主教教徒同时全部放弃了各自的信仰,那大家都变成了世俗化后德国的正常公民。

但接下来,鲍威尔露出了他反犹的思想倾向,他认为说犹太教中人的精神还受到自私自利的限制,而基督教中人已经发展为一个全面的人。德国的基督教徒只要放弃基督教,就能达到完满的地步;而犹太人放弃犹太教,最多只是达到基督教徒现有的水平。

换句话说,鲍威尔设想“犹太人解放”的流程是这样的:一个普通犹太人,先放弃自己的犹太教信仰,加入基督教行列;再与其他所有基督教徒一起放弃基督教,这样最终成为世俗化后国家的公民。在鲍威尔为自由精神设定的阶梯序列中:国家公民>基督教徒>犹太教徒。

马克思犀利地反对了这一看法,他举例当时的美国,在大西洋对面的美国已经是一个国家了吧,但它并没有国教,“宗教信仰自由”被写入了宪法,但是大多数美国人都有着自己的宗教信仰。一个世俗国家的存在,并不需要让公民放弃自己的“宗教信仰”,只不过国家需要以一种脱离宗教控制的方式独立存在着。所以当时德国社会的问题是德国国家本身并没有彻底完成“政教分离”,当时的德国只是一个畸形的现代国家。

第二个批评则是针对鲍威尔对“犹太精神”的评价。鲍威尔批评说犹太人是自私自利的群体,有意地贬低他们的人格尊严,这实际也是鲍威尔作为基督教徒长期持有的偏见。马克思说基督教徒表面上空谈道德与神灵,将自己描述成一个伟大的人。

但实际上由于工业资本主义在全世界的发展,每一个人都会被塑造成“自私自利”的原子化个人形象。在中世纪,由于职业的束缚,犹太民族不得不大量从事少数向他们开放的银行业、借贷业等职业,因祸得福的是,在资本主义社会这些职业反而成为了大多数人追逐与认可的。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自私自利”也不再是鲍威尔口中的贬义词。自亚当·斯密的古典经济学起,社会便开始强调个人收益对增进社会收益的重要作用。“自私自利”逐渐褪去了道德批判的浓厚色彩,成为了理性经济学假定中重要的人性预设。

理性的逐利个体是资本主义的基本组成单位,注重个人利益使得资本主义孕育出远超过往世代的强大生产力,在这一意义上“自私自利”反而带有褒义和先进性的一面。

也就是说,犹太精神并不是像鲍威尔说的自由的低级阶段,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它变成了包括基督教徒在内所追逐的高级阶段。自私自利不再是犹太教徒的标签,而是成为了全体资本主义社会中个体的标签。

随之而来的第三个批评,马克思在表面上与鲍威尔站在一起,同样开始批判起“犹太精神”,甚至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中极尽嘲讽那些犹太民族的品质与特征。那么这意味着他真的是一个“反犹主义者”吗,马克思理解的“犹太精神”又与鲍威尔有什么区别呢?

鲍威尔将犹太精神狭隘地理解为了犹太人这一民族的特性与特质。而马克思批判的犹太精神,恰恰与资本主义精神是高度同构的。换句话说,犹太精神是资本主义的共谋者,它参与制造了社会贫富两极分化和剥削的残酷事实。马克思表面上在批评犹太教,实际上是在批评资本主义。

因此在马克思的理解中,犹太人解放问题就被巧妙地转变为资本主义的解放问题。他最终给出了自己的答案,也是《论犹太人问题》的最后一句话:

“犹太人的社会解放就是社会从犹太精神中获得解放。”

这里的犹太精神,指的正是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下个体形成的功利精神。犹太人解放问题,不再是单个犹太公民,或者全体犹太教徒的解放问题,而是成为了世界全体公民如何从资本主义社会中解放出来的问题。这也成为了马克思一生中都在持续思考与探索的主题。

五、不再作为“犹太人”的马克思

虽然马克思的身世背景中,勾连了众多永远无法被割舍、也无法被历史掩盖的犹太因素,但我们也必须聆听马克思内心的声音:他确实并不认同自己的犹太身份,更对犹太民族传统的宗教活动无感。

如果说马克思父亲赫歇尔的“改宗”决定,使得他们家族从犹太教中游离出来;那么,马克思本人与犹太群体愈行愈远的标志便是他写下的《论犹太问题》。我们发现,25岁的青年马克思在学术上回答了父亲当年“改宗”的决定。马克思理解了父亲在职业和传统信仰中选择前者的决定,以求成为一位正常的德国公民。

马克思到底是不是「犹太人」?


但是马克思认为父亲这样的悲剧并不是犹太人获得解放的真正途径:犹太人完全没有必要放弃自己的宗教信仰,建设一个理想的世俗国家与保持自己个人的宗教信仰之间并不冲突。国家的任务,本来就是保持与各种宗教之间的距离,拒绝与某种优势宗教捆绑在一起,消除一切在社会公开层面上的“宗教歧视”和“职业限制”。这一过程不需要犹太人放弃犹太教,或者基督教徒放弃基督教来获得。

对于马克思而言,犹太人解放不只是一个宗教问题,还是一个资本主义现实问题;回答了犹太人解放的问题,也不只是尽到了一位具有犹太背景的哲学家应尽的义务,而是理解和回答了当年自己父亲赫歇尔做出的“改宗”决定。青年马克思坦诚地面对了自己的犹太背景,并通过思考给出了他所理解的犹太人解放方案。

当然,由于马克思将犹太人问题理解为资本主义的解放问题,那么他后来的所有时间里,对资本主义的思考与批判,也正是他不断理解和回答犹太人解放的问题。

马克思一生都在

为他父亲“改宗”的决定做回答。

马克思到底是不是「犹太人」?




注 释

① [法]雅克·阿塔利:《卡尔·马克思》,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6页。

② [法]雅克·阿塔利:《卡尔·马克思》,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7页。

③ [美]密尔顿·迈耶:《他们以为他们是自由的———1933-1945 年间的德国人》,王岽兴等译,商务印书馆2013 年版,第119 页。

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4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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