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CC建筑合同解读及应用 第十一章 建筑合同工程指令 4

JBCC建筑合同解读及应用 第十一章 建筑合同工程指令 4

第八节 指令形式

合同指令必须以书面形式下达,包括图纸、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硬盘等等。口头指令在JBCC合同中对承包商和业主方都毫无效应(Clause 17.3)。

JBCC建筑合同解读及应用 第十一章 建筑合同工程指令 4

JBCC建筑合同解读及应用 第十一章 建筑合同工程指令 4

JBCC建筑合同解读及应用 第十一章 建筑合同工程指令 4

第九节 指令执行

当PA向承包商下达某项指令后,承包商须尽力执行(Clause17.2)。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立即执行,承包商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做出安排,比如PA下达新增工程的指令,承包商很可能会考量新增工程对工期的延误,而先采取措施和安排减少延误的影响。这本身也是尽力执行指令的表现。

如果承包商忽略PA的指令,置之不理,那么PA在警告无效五日后有权引入第三方参与该指令的工作,而相关费用则由承包商支付。

前面已经谈过,实际完工后的指令,不构成合同一部分,承包商没有义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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