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你知道關乎自己合法權益的勞動合同法的關鍵點嗎?

勞動合同法已經在中國實行了12年之久了。勞動合同法的實施,對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的保護的作用越來越大。那麼我們怎麼利用勞動合同法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下面將探討幾個和勞動者關係密切的勞動權益問題?

第一:企業必須在多久的時間內與勞動者簽署勞動合同?許多公司老闆認為試用期就是不用籤勞動合同,不用買社保的。這個是錯誤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企業必須在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署書面勞動合同,否則勞動者有權自建立勞動關係一個月之後的之日起要求企業支付雙倍工資。

第二:企業可以在試用期內無條件解除勞動合同嗎?這個也是不可以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企業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必須要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的。這個就需要企業提供勞動者的崗位職責和考核結果,並且該考核制度必須勞動者事先知曉。否則,企業就屬於非法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勞動者雙倍經濟補償金。

第三: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其中,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該制度必須有向勞動者事先告知,且該制度要經過公司工會同意或者經全體員工代表大會同意。但在現實中如果制度通告超過一個月後無人書面提出異議的也會法官認可。

這是勞動合同法的幾條簡單的規定,如果我們掌握了相關的法律,可以合理合法的去爭取自己的權益。

勞動者,你知道關乎自己合法權益的勞動合同法的關鍵點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