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新國標實施引發國家部門高度關注,企業調研,行業究竟如何走向?

谷原明


經過全國多省市區域實施的電動車整改政策措施來看,“新國標”電動車的出臺實施,各地政府推廣進行形勢不容樂觀。




首先,評論“新國標”電動車整車設計問題。時速限制25km/h,速度應該說低於自行車速度運行,民眾不可接受。新國標電動車行駛安全方面問題突出,無後視鏡、無剎車燈、無轉向燈設置,在我們使用電動車過程中存在極大安全隱患發生。


最大設計缺陷,也是廣大群眾不可接受的設計“腳蹬子”。新國標電動車競然多出了腳蹬子功能。讓我們感到無語,專家不知從哪些地方考慮問題的,以往由腳蹬子問題帶來多起車損人傷事件發生。是不可忽視的安全隱患問題。

據瞭解,全國各地的電動車銷售商家就目前銷售形勢,表示比較堪憂。全部經銷商新國標電動車銷量冷落慘淡經營狀態。遭到市民拒絕購買現象嚴重。生產廠家也在觀望發展態勢生產製造,部分廠家生產處於呆滯情況製造。



據最新消息稱;新國標電動車整車設計實施推行,有望暫緩推遲發佈決定,期間責令整改新國標電動車整車設計構造。


破鍋兒


新國標電動車制定不科學,專家不做調查研究盲目指導,無法滿足實際使用需求,消費者敬而遠之。時速只有25碼,這是很多自行車能達到的速度;全車不超55千克,除去電瓶,車身只能鐵薄架簡,重量太輕,反而不安全;腳蹬子屬於畫蛇添足,有電不用蹬,無電蹬不動,推車還絆腿,既不好看,也不好用;電池電壓小,電機功率弱,續航里程差,而且價格貴。

消費者對國標車不感興趣,首先是終端門店消耗不起,每天要房租要水電,工人要發工資,生意如此冷淡,能支撐多久?不出兩個月,終端門店就會倒一片。終端門店是電動車生產廠家的衣食父母,兩個月不進貨,廠家就會資金緊張,實力不支的企業恐怕撐不到2019年的冬天。

電動車以綠色便利佔用空間小,深受廣大消費者的青睞,與汽車相比,實則是減輕了道路擁擠。一刀切式的禁行,不僅給底層百姓造成了出行困難,還極大的浪費了能源,以交通事故為由禁行超標電動車,實在是欲加之罪,難道騎上新國標電動車就不會違反交通規則了嗎?


寒風150800001


電動車新國標是“專家”官僚化的體現!

所謂“專家”應該是在某個行業有專業知識和實際解決問題能力的人。可是電動車新國標,既完全脫離社會實際,又不能體現出行業專門知識,純粹是“閉門造車”。反映了那些所謂的“專家”高高在上,不學無術,脫離群眾,臆想民生需求。這樣的“專家”沒有也罷,有了反而對社會發展,技術進步,民生需求都是極大的阻礙!

其實電動車新國標是完全沒有必要的,需要的是交通管理部門出臺一個“電動車行駛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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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的管理在人,而不是車。專家教授只說車,是別有用心,是與多數賣不起汽車的的人為敵,是對窮人的歧視,剝奪窮人的出行,生存權。電動車經過發展比汽車輕便,環保,不佔地方,而且還有一定的速度續航能力,深受普通百姓的喜愛,是百姓日常生活的必要交通工具。只要下功夫管理制定規則,對違反交通規則的人重罰嚴管,會有一個良好的交通秩序。新國標就是一個倒退,是對一個行業的扼殺,是對電動車科技進步的扼殺。試想如果國標新規不顧多數反對聲音強制執行,多數人敢怒不敢言,有一部分人就選擇買汽車,本來不買汽車也一樣過的很好,可現在不行了,為了出行省吃儉用也得買汽車,這樣汽車的飽和量不情願地增加了,如果汽車量大增,交通擁堵,限行限停,停車難出行難極大降低幸福值。大多數人無奈選擇新國標車,到那時因速度受限,該提速通過就是通過不了,路口一定擁堵不堪,通行力下降,事故率肯定上升。無論是開汽車的,還是騎車的都不爽。奉勸高高在上的專家要切合實際,顧及民生,順應時代進步,科技進步,讓百姓自主選擇出行工具,鼓勵生產廠家生產好的產品,便捷,速度,續航安全的產品滿足人們對幸福生活的追求。建議專家再莫要妄自菲薄,忽視國情,強加與民,更應該加強對騎電動車的人的管理下功夫才是真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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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國標電動車增加了一個飛輪,一個鏈條,一箇中軸組合,一個曲柄組合,一副腳蹬,這些在電動車上屁用沒有。反倒增加了成本,浪費了原材料,增加了重量,為了達到重量標準只能讓車架輕薄,大大增加了危險係數。都知道不管什麼車底盤越重剎車就越穩,不知道叫獸們吃的是不是人糧食。還有你不把機動車堵在非機動車道上,誰願意騎電動車去機動車道上拿雞蛋撞坦克去,機動車車位畫在非機動車道上,為了過紅燈不被拍牌在非機動車道上越過去,比比皆是。看看電動車和機動車出的車禍有幾個是電動車主動撞上汽車的,不管新標還是舊標電動車車速都沒有汽車快,十次車禍九次快。電動車慢啊,它想躲都躲不掉啊!要說的很多可就不想說了,是人都懂的道理難道專家叫獸不懂嗎?


菏澤入雲龍


新國標電動車制定有重大“安全隱患”?先說這25碼的速度標準,25碼在馬路上行使是最安全的嗎?磚家是以什麼樣的數據來制定這樣的標準的?難道以25碼的速度在行使的過程當中與汽車發生碰撞死亡率是最底嗎?另外大家都知道電動自行車的電池不像汽車的發動機,在常時間的行使中可以保持勻速行駛,而新電池在使用一兩年之後,電池容量會大大降低,這是現在電池的硬傷,這樣的話,如果以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在路上以25的速度行駛,很有可能會出事故,控制在25碼的電動自行車,面對複雜的路況電機動力很有可能會不足,再加上電池(時間和距離)的容量不足,很有可能在行使一段時間後產生行使失速的狀況,一下只有5到6碼的速度,如果在下班高峰期的情況下突然出現問題,就會帶來行車安全性的問題!

別外55公斤的車輛重量?這個重量標準也是有問題,以前沒有這個新標準的情況下,生產廠家會盡量選擇好一點的鋼材來製作車架,這樣雖然重一點,但可以更好的裝下大電機和更重的大容量的電池,也能提高車的安全性,因為電動自行車和汽車是不一樣的,一般老百姓買來使用基本不會去做保養,如果車架重而牢固,日常的風吹日曬也能扛造一點,現在為了使車架達到新國標,生產廠家一定會偷工減料的把車架的重量降下來,標準是達到了,但安全呢?磚家一定會說我們一定會把好質量才會讓他們出廠的,會嗎?奔馳算好了吧?66萬買的車,它還漏油,更何況一輛才1000多塊錢的電動自行車?

電動車新國標是一群不騎電動車的磚家(人家都開得起汽車)給騎電動車的民眾制定的,新國標不得超過55KG,電池容量不超過48V12AH-20AH,電機功率不大於400W,速度不得超過25碼每小時,而專家卻沒考慮過人民需要養家餬口的需求(國家目前有好幾億人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2萬元以下,我們真的是發展中國家),例如電動車和電動三輪車做通勤和擺攤之類的生產活動,一般通勤距離在5-50公里左右的人員影響最大,因為通勤的話要頻繁的騎用,一般半年到一年就要換一套電池(鉛酸的目前在300元左右,鋰電的一套在1500元左右),冬季電池續航下降的也非常厲害(48V12AH-20AH電池下降后里程一般超不過20公里),並且沒多少人僅僅因為不讓騎超過25KM每小時的電動車,早起兩個小時去上班的,而普通民眾卻不是說買的起汽車就買得起的,一輛汽車一年的維護性和出行性支出就在10000元以上,並且現在超過25KM以上就算摩托車了,摩托車上光考駕駛證都在1000-2000元左右的,更不要說報摩托車拍照行駛證和上牌(一般也在1000元以上),綜合成本在2000-3000元以上,最主要的是通勤距離過長的人民真捨得花錢把牌照、手續、保險都上好了,會發現大部分城市摩托車卻是禁行的,這就搞笑了?

磚家們知道,大夏天送快遞的小哥騎著25碼的電動自行車去送快遞,被毒辣的太陽焦烤是什麼感覺嗎?在嚴寒的冬季騎著25碼的電動自行車回家去接孩子放學的母親,那焦慮的心情是什麼感覺嗎?那此一早起來為了怕遲到而被老闆扣錢的勞動人民騎著25碼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你怎麼讓他高高興興上班去,平平安安回家來?





小慧蘭姐姐


為什麼電動車的速度和行駛里程會越來越高?這些都是隨著國家科技的發展而出現的技術跨越和進步!以前從最初的4個電瓶到5個再到6和或更多串聯,是電動車生產企業根據人民的實際生活需要做出的改變和調整!一個好的交通工具首先要符合出行的實際需求和安全行駛,大多數的生產廠家是經過市場的調研所做出技術的提升和外觀的革新。而現在的新國標逆電動車行業發展的歷史潮流,不切實際的對車輛時速和外觀做出調整。腳蹬子功能根本沒有任何的實際用途,在騎行時容易出現安全隱患傷害騎行人和路人。25公里的時速增加路上了出行時間,對於交通安全和壓力起不到任何作用。相反正是由於電動車速度過慢和行駛里程過短會增加安全隱患和交通堵塞!新國標的實行只有切合群眾的實際需求和電動車行業的發展才能得到人民的支持和擁護!因為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


滾滾紅塵203043751


脫離實際的理論,是經不起市場檢驗的,電動車,摩托車安全係數低,高速公路上,無電動車,摩托車,而且道路封閉,為什麼經常發生大的安全事故?是因為汽車不安全嗎?城市裡非機動車道是暢通的嗎?行人和電動車、摩托車是有違規現象,但是道路不暢通,管理有問題沒有?出了問題就往電動車,摩托車,行人上推責任,是解決不了道路擁堵和安全事故問題的。西安市禁摩十餘年道路安全事故下降多少?摩托車解禁一年了安全事故增加了多少?我個人認為,關健是如何做好科學管理,要深入實際調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合理解決人、車、道路三者關係,才能最大限度的減少安全事故。


錢江太子


這些高水平專家,建議再去修改婚姻法:辦了結婚證之後禁止同居,更不能生小孩。這樣做的好處有N條,實在找不到理由建議專家參考狼要吃羊時怎麼說的。

我想知道,市場上有3C認證並且按一定標準生產名牌產品,這些認證和標準是誰頒佈的並且強制執行的。生產時按國家規章制度標準生產的,沒問題。可到老百姓手裡就不讓上路,全是違章違法的,這隻說明老白姓好欺負,誰讓我們沒錢買不起四個輪子轎車,我們就應該坐公交半個小時跑十站急死了。

在不忘初心這點上專家們值得表揚,電動車從第一代到現在少說有三十年了,而專家們還按參照當時標準來制定劃分標準,你怎麼不看黑白電視用白熾燈,通訊發電報一日三餐用煤球做飯。

假設我們都能開得起私家車,那路上就不會這樣一一堵的更歷害。正是因為有我們大量不佔路騎電車人存在,你們才有更寬馬路去馳騁。

再換個角度看問題,你制訂一部新法讓百分之九十人都違法,你是咋制訂的,頭腦發熱拍一下屁股連夜寫好的?


火鳳凰454


發明汽車的時候,馬車就是反對汽車的,就是到處遊說汽車危險的;發明火車的時候,人們就是阻止火車的。——過去,沒有發明電動車,所以當時的法律定義速度就低。後來電動車已經能夠輕鬆行駛到50~60公里時速,這實際上和100年前發明汽車取代馬車是一個概念。最後人類為適應汽車不斷進步優化車輛系統、交通系統。而“新國標”的制定是否違背了科技發展本身的特質,阻止交通技術進步?試想:蒸汽機車到燃油車再到電力機車的科技發展過程,輕便交通不也正是因為一定程度上解決了電池問題、電機問題、防水問題、續航問題才發明了現在人民群眾喜歡的電動車?而在發展本身,不應該是“新國標”去阻滯它的技術創新。就好像最初的汽車時速只有30公里、沒有減震系統、危險叢生,但是汽車科技、交通科技仍向前發展而不是用“新國標”去阻止汽車創新、交通科技進步——所以後來汽車不斷髮明高效動力、ABS、EBD、自動駕駛、安全氣囊、電動汽車,交通科技也不斷髮展高速公路、隧道燈光、長坡預警、車距確認、避險車道、紅綠燈等安全交通系統。——科技是人類社會發展的必然,適應、優化而不是去限制它才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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