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保證金,是時候退場了

長期以來,在招投標中,保證金制度備受詬病,保證金被佔用、挪用等違規違法行為屢屢發生,企業投標後

大量資金被佔用,且週期很長,負擔過重,不利於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的發展。

保證金制度已經不能適應招標採購“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一系列舉措的出臺,預示著保證金制度正在加快退出歷史舞臺!

去年,招投標領域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不論是國辦函〔2019〕41號文明確提出取消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投標報名,還是各地陸續發佈通知在政府採購活動中不再收取投標保證金。不難看出,取消投標報名、取消投標保證金已是大勢所趨,而今年剛剛復工,就有兩省發文明確!

湖南鼓勵以承諾代替投標保證金!

3月17日,湖南省住建廳發佈《關於切實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企業開復工工作的通知》,主要內容如下:

1、實行不見面開標,招標人不得要求項目負責人必須到場。鼓勵招標以投標承諾代替投標保證金、保函擔保。

2、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可申請在2020年6月30日前緩繳住房公積金,期間緩存時間連續計算。

3、因疫情等原因不能返崗到崗的管理人員,允許企業安排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其他人員暫時頂崗。

4、因防疫導致人工、材料價格重大變化,相應調整方式在合同中沒有約定的,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總承包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用情勢變更。

5、因防疫產生的工期延誤風險,可根據實際情況合理順延工期。

6、省內各級建設部門核發的施工、監理、造價等企業資質和有關人員資格,有效期於2020年1月20日至6月30日期間屆滿的,統一延至2020年6月30日。

山東催促534家企業辦理退付保證金!

3月9日,山東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發佈公告,催促相關供應商接收退付的保證金,截至目前尚未退付的投標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中心再次通知各投標企業和供應商2020年3月31日前辦理退付。

據悉,山東省在2019年6月底就發佈《山東省財政廳關於取消政府採購投標保證金等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從2019年7月1日起,全省政府採購活動不得向誠信記錄良好的供應商收取投標保證金。

履約保證金方面,採購代理機構代理山東省各級政府採購項目不得收取履約保證金。鼓勵採購人根據項目特點、供應商誠信等情況免收履約保證金或降低繳納比例,並在採購文件中予以明確。採購人不得以供應商事先提交履約保證金作為簽訂合同的條件;不得拒收供應商以銀行、保險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的履約保證金。對於後付費項目,原則上不再收取履約保證金。

目前在“招投標”的法律規定上,沒有規定需要投標報名,即投標報名是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招投標”操作習慣。

投標保證金,是時候退場了

國辦函〔2019〕41號,明確提出:

精簡管理事項和環節。系統梳理公共資源交易流程,取消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投標報名、招標文件審查、原件核對等事項以及能夠採用告知承諾制和事中事後監管解決的前置審批或審核環節。

早在之前國家發改委和住建部等八部委公佈第20號令《電子招標投標辦法》中也明確規定:除本辦法和技術規範規定的註冊登記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招標投標活動中設置註冊登記、投標報名等前置條件限制潛在投標人下載資格預審文件或者招標文件。

按照以往慣例,進行交易的工程建設招投標等項目,交易流程中均存在“投標報名”環節。設置“投標報名”環節和報名期限,由此可能致使投標報名不充分,投標人獲知招標信息較晚而錯過了報名時間。同時,容易洩露潛在投標人名單,易導致串標、圍標和勸阻其他投標人放棄投標等行為的發生。

除此之外,六部門聯合發佈《加快推進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實行工程擔保制度》(建市【2019】68號),明確提出:推行工程保函替代保證金。對於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建築業企業可以保函的方式繳納。

1、現金保證金:嚴禁將現金保證金挪作他用,保證金到期應當及時退還。

2、農民工工資支付保函,全部採用具有見索即付性質的獨立保函,並實行差別化管理。

3、招標人要求中標人提供履約擔保的,應當同時向中標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

4、招標人到期不按規定退還投標保證金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或投標保函的,應作為不良行為記入信用記錄。

5、在辦理施工許可時,建設單位應當有滿足施工需要的資金安排。政府投資項目所需資金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保落實到位,不得由施工單位墊資建設。

6、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全面公開企業資質、人員資格、工程業績、信用信息以及工程擔保相關信息。

已取消投標保證金的省市

河南

河南省財政廳發佈《關於優化政府採購營商環境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提出:自2019年8月1日起,在全省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投標活動中,不再向供應商收取投標保證金。非招標採購方式採購貨物、工程和服務的,也不再向供應商收取投標保證金。

深圳

從深圳市政府採購中心獲悉,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減輕企業負擔,促進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積極參與政府採購活動,根據《深圳市財政局關於明確政府採購保證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9年8月15日起,深圳市政府採購中心停止收取投標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市政府採購中心同時為所有註冊供應商開放投標權限。

廣州

為切實減輕企業負擔,降低交易成本,優化營商環境,根據《廣州市財政局關於促進政府採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穗財採﹝2019﹞226號)的規定,我中心新發出採購公告的政府採購項目,不再收取投標保證金。

雄安新區

據雄安發佈消息,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400萬(不含)以下的,採購人、採購代理機構不再收取投標保證金。單項或批量採購預算金額一次性低於河北省政府採購公開招標數額標準(200萬元)的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類項目,採購人、採購代理機構不再收取投標保證金。河北省政府採購公開招標數額標準調整的,隨之調整。

北京

北京市發改委會同市規自委等部門研究起草了《關於深化招投標領域“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通知》明確:取消現場投標報名,推進電子投標。

廣西

2019年4月9日,廣西住建廳、發改委、機關事務管理局聯合發佈《關於繼續推進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電子化招標投標的通知(徵求意見稿)》,意見稿明確:2019年8月30日前,取消招標報名環節,全面實現使用電子標書,實現招標文件網上下載。

江西

江西省住建廳在加強招標投標過程監管方面提出8項要求:全面實行招標投標電子化和信息化;嚴格招標信息公告和中標結果公示環節審查;取消投標報名環節,推行網上無記名方式購買標書、圖紙......

山東

近日,山東省財政廳發佈《關於取消政府採購投標保證金等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提出:自2019年7月1日起,全省政府採購活動不得向誠信記錄良好的供應商收取投標保證金。

浙江

早前浙江省財政廳官網發佈《關於明確政府採購保證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確:自2019年6月1日起,全省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活動不得向供應商收取投標保證金,非招標採購方式採購貨物、工程和服務亦同。

湖北

2018年12月,湖北省財政廳就發佈相關聲明,強制取消投標保證金,收就罰!在政府採購活動中,採購人、採購代理機構不得收取投標保證金,並要求相關單位嚴格執行,不得變通和變相收取其他沒有法律依據的任何費用,一旦發現有違規收取相關費用的行為,嚴肅查處。

廈門

廈門保監局聯合市建設局、廈門市金融辦出臺了《關於在全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開展建設工程保證保險工作的通知》,決定在全市推廣建設工程保證保險,運用保險機制降低建築企業的資金成本。

安徽

2016年8月,安徽省住建廳發佈通知,其中規定,政府投資項目或國有投資項目將先行推行銀行保函管理制度和保證保險制度。

雲南

2017年3月份,雲南首單建設工程投標保證保險投入運行,太平洋產險簽下雲南省首單建設工程投標保證金保險。

如今多個省市相繼取消保證金,可以預見2020年會有更多省市出臺相應的政策。這種大勢所趨之下,保證金終於要退出歷史舞臺,這一趨勢究竟會給投標人們帶來什麼新的機遇和變化?讓我們拭目以待。


本文素材來源於中國政府網、中標招標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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