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众:借力境外上市促进信托公司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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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国信H股上市后,成为同时受境内、境外不同监管机构监管的公众公司,在双重监管体系下,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统筹兼顾,更加规范透明。山东国信将充分把握上市后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全力打造卓越的综合金融服务及财富管理服务供应商。

作者 | 万 众 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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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金融家》杂志2019年第9期,原题为《借力境外上市促进信托公司高质量发展》

随着资管新规背景下“规则调整、市场重塑”的演进,信托行业也将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山东国信作为山东省属唯一信托公司,致力将自身发展积极融入金融供给侧改革、新旧动能转换等中央和地方重大决策部署,把握趋势、不忘使命,全力开创新未来。

境外上市开辟转型开放发展新天地

山东国信是一家地方政府背景的信托公司,成立于1987年。2002年之前,公司主要作为山东省政府的投融资平台,开展对外融资、海外发债,并受托管理山东省基本建设基金,积累了丰富的投建管退经验。2002年,公司完成增资改制和重新登记,发展定位由政府性投融资平台转化为市场化的资产管理机构。2014年,引进中石油集团旗下中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公司具备了省属企业和央企双重股东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深化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同时推动国际化发展,山东国信在各管理部门及各股东的支持下,于2013年着手谋划境外上市,2015年完成股份制改造。2017年12月,公司在我国香港地区H股主板挂牌上市,公开发售并实现了超额认购。公司以IPO方式在香港联交所成功挂牌,实现了内地信托公司香港上市“零”的突破,成为境内信托登陆国际资本市场第一股和港股信托第一股。

回顾上市历程,我们深切感到,香港上市作为一项艰巨繁杂的工程,内容之庞杂、要求之严格、涉及之广泛。各相关部门在行业监管、上市审批、股权管理、外汇管理等环节给予了大力支持,境内审批程序得以高效顺利完成。诸多中介机构对公司进行了全面详尽的调查梳理,香港证监会和港交所对上市申请材料进行了细致严苛的审核。得益于境内各管理部门一直以来审慎有效的监管指导,公司在各个方面都经受住了严格的检验。

境内信托与境外信托差异较大,且信托业务灵活多样,分类标准不明确,导致境外投资人和香港监管机构对境内信托行业了解较少。山东国信上市过程中做了大量开创性工作:从投资者角度,设计信托业务分类标准;从行业大局出发,与境外监管机构沟通招股信息披露标准;在路演过程中投入巨大精力向投资者推介境内信托行业,积极消除境外投资者对境内信托业的偏见甚至是误解;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及香港监管机构审核要求,向国际资本市场充分披露境内信托公司的主营业务、盈利模式、风险管理及监管体系等。

我们相信,此次公司在H股IPO成功,不仅对公司是一次历史性变革,对中国信托业融入国际市场、回归本源发展,也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双重监管”夯实高标准发展强基础

我国信托业自1979年正式恢复经营以来,历经跌宕起伏、苦难辉煌,伴随改革开放伟大进程,行业发展基础逐步夯实,监管体系日益健全,风控能力不断提升,综合实力显著增强,成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支持实体经济的中坚力量。近年来,源于分业监管体制机制的不健全、不完善以及资管市场的快速发展,资管行业出现了一些不规范现象,监管部门出台资管新规等政策,强力引领行业发展。

长期来看,统一行业监管标准是利好,但短期“阵痛”不可避免,信托公司面临前所未有的变局压力。信托行业开始告别高增长时代,2018年信托业受托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等关键指标均出现负增长。在增长放缓的同时,行业分化也越发明显,市场集中度提高,传统头部公司总体保持稳健,部分信托公司在转型中注重培育核心竞争力,在某些领域已经形成特色优势,而高度依赖通道业务、缺乏核心竞争力的公司将面临较大的发展甚至是生存压力。

信托作为一种法律关系和财产管理制度,在金融领域具有横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实业领域进行资源配置的优势,以及与生俱来的创新基因和灵活性,功能之强大“可与人类的想象力相媲美”。在资管各子领域中,信托公司具有独特的制度优势,其“专属捕鱼区”有三:一是唯一能够发放贷款的资管机构,二是唯一能够从事家族信托和慈善信托的资管机构,三是信托具有权益分离和资产隔离功能,是资产证券化业务中特殊目的载体的最优选择。从发达国家信托发展经验来看,信托服务不仅在商事领域大有可为,而且在家族财富传承、公用事业资金管理、商业预收款管理等民事及社会服务领域,也有广阔的运用空间。

H股上市后,山东国信成为同时受境内、境外不同监管机构监管的公众公司,在双重监管体系下,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统筹兼顾,更加规范透明,同时各利益相关方尤其是社会公众投资者对公司发展充满期待,这对我们来说是压力、是挑战,但更是责任。山东国信将充分把握上市后内外部环境的变化,牢记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和行业典型的责任,立足新的平台和起点,变压力为动力,积极迎接各种挑战。

市场重塑孕育高质量发展新机遇

顺应监管导向筑基

展望未来,监管部门将持续推动“降杠杆、去通道、除套利”,服务支持实体、推动经济转型、回归信托本源、提升主动管理能力是行业发展大势所趋。山东国信在上市之前就主动优化业务结构,通道业务规模和占比持续下降,主动管理业务占比和能力显著提升。截至2019年6月末,主动管理型信托资产规模占比44.1%,其产生的收入占全部信托业务收入中手续费和佣金收入的77.1%。

服务实体经济塑魂

金融的使命是服务实体经济。信托公司能够灵活运用股权、债权等多种金融工具,为实体经济量身定制服务方案,满足实体企业全周期、多样化、多层次的金融需求。山东国信将不忘“回归本源、服务实体”的初心,多措并举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公司投向实体经济的信托规模占比多年来始终保持在60%以上,2018年与鲁信创投共同发起设立总规模10亿元的“新旧动能转换母基金”,聚焦支持山东经济转型。

回归信托本源立业

2018年信托业年会上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指出,信托公司要探索“发展具有直接融资特点的资金信托、以受托管理为特点的服务信托和体现社会责任的公益信托”。近年来,山东国信在以家族信托、慈善信托为代表的彰显受托人职责的本源业务领域持续发力,并实现了品牌化、系列化。布局较早的家族信托业务目前规模近百亿元,为全国26个省(区、市)的家庭客户及其家族企业提供了财富传承、家风传承、家族治理、企业治理、家族慈善等综合金融服务,“德善齐家”品牌日益响亮;“同心扬梦”“国资惠农”等慈善信托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

坚持战略方向引领

结合自身实际和各方面资源禀赋,以实现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我们提出了“135”的发展思路。一个战略是:立足信托主业,聚焦服务实体经济,提升区域贡献度与综合实力。三个特色是:科技引领,加快智慧信托战略发展,金融科技助力信托转型创新;回归本源,发展以受托管理为特点的服务信托,巩固扩大家族信托业务优势;国际化发展,充分利用香港资本市场优势,实现境内外业务联动发展和全球化资产配置。五个着力点是:向党建要凝聚力,推进党建与业务实现“双融合、双促进”;向风控要定力,按照全面风险管理理念体系,筑牢风控底线;向创新要生命力,持续优化传统业务商业模式,筑牢业绩“压舱石”;探索发掘美好生活需要中蕴藏的业务机会,满足客户多元化理财需求;向改革要活力,加快从“以产品为中心”向“以客户为导向”转变;向人才要创造力,深入完善“引培用留”的人才管理机制,发挥“人才是第一资源”的价值。

探索国际业务发展

随着国民财富水平和经济开放度提升,国际化已成为信托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山东国信将充分利用在香港上市的独特优势,借力香港资本市场,积极布局国际化发展。探索跨境财富管理,谋求境内外业务联动,为客户多元化需求提供综合化金融服务。大力提高投研实力和资产配置能力,打造跨境财富管理和资产配置的竞争优势和品牌优势。■

1 蔡鄂生:我国信托监管的 “守正创新”之路

文/蔡鄂生 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

我国自改革开放初期引进信托制度,发展至今已有40年时间。40年来,信托业在丰富金融市场、促进经济发展、助力改革开放、探索金融创新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信托赖以扎根的社会基础和法制建设方面,我国与英美等信托普及国家有着较大差别,使得信托的发展之路与本源之路总是难以重合,信托监管也不易寻得国际上适宜且成熟的监管模式作为学习借鉴的对象。

不过,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蔡鄂生,2005〜2013年担任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分管信托;曾担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管理司司长、银行司司长、行长助理以及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主席。《中国信托业黄金十年发展研究》指出,2008〜2017年是我国信托业发展的黄金十年,信托资产规模从2007年的6000亿元增长到2018年底的22.7万亿元,增长了近40倍。蔡鄂生担任银监会副主席期间的工作,可以说奠定了信托业快速增长的基础,包括明确信托发展理念、夯实信托制度基础、规范信托业务经营等,尤其是推动出台《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堪称开创了信托监管的新时代。

近日,本刊邀请蔡鄂生与《中国信托业黄金十年发展研究》的作者——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执行所长邢成博士,就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9年第五次全行业清理整顿以来的信托监管变迁,进行深度对话。

昨天 · 演变

2 夏 斌:非银行金融监管:一个经40年未解的难题

文/ 夏斌 国务院参事、当代经济学基金会理事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名誉所长、中国人民银行原非银司司长

面对大量复杂的遗留问题,当前的整治工作相当复杂繁难,特别是还要同时面对当前的经济下行和守住底线的双重压力。但是,这个苦果又是必须吞下的,并已被40年来反反复复的信托业发展历史所警示。

3 江 平 :我国《信托法》为什么没有“衡平”依托

文/ 江 平 中国著名法学家,中国《信托法》起草小组组长,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律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中国法学会原副会长

虽然中国《信托法》失去了衡平法依托,并形成了信托制度的私法部分与公法部分分开制定的格局,但其颁布和实施是建立和发展我国信托制度的基石,为信托在我国的运用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极大促进了信托的应用。

4 周小明 :中国信托业的定位:制度、功能与经营

文/周小明 法学博士,《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起草组成员,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所长,清华大学法学院金融与法律研究中心联席主任,中国信托业协会专家理事

信托公司无论怎样选择和调整经营定位,均是经营个体的具有自主性的市场行为。而不同的选择会有不同的结果,因经营定位产生的问题,不能混同于制度定位和功能定位,更不能因此怀疑和否定制度定位与功能定位。

5 邓智毅:信托业务与其他资管主体的交叉发展及比较

文/邓智毅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原中国银监会信托监管部主任

规范资管业务发展,应坚持疏堵结合,正本清源。信托公司作为资管行业的开创者,要逐步回归信托本源,提升主动管理能力,强化比较优势。与此同时,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协调,消除套利空间,促进公平竞争,实现资管行业良性发展。

今天 · 道路

6 唐 炜:回归受托人定位,开启信托业发展新篇章

文/唐 炜 中国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托部副主任

信托公司唯有坚守受托人定位,主动纠偏,才能有效发挥信托制度灵活性和创新基因,为实体经济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打破行业“发展-整顿”的恶性循环,真正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

7 刘宏宇:坚持用市场化机制为信托行业保驾护航

文/ 刘宏宇 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经过近5年探索,信托业保障基金公司积累了运用市场化方式预防、化解和处置行业风险的经验,同时发现信托业保障机制面临一些亟待完善的问题。这些问题既有顶层制度设计有待完善的问题,也有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完善的问题。下一步,保障基金公司将在预防、化解和处置行业风险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明天 · 发展

8 牛成立:信托公司本源业务的发展动力

文/牛成立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目前,我国公司信托业务开展已经发展成为立足信托主业、以固有和其他中间业务为补充,聚焦资产管理、财富管理和受托服务的业务格局。结合信托法律关系、业务现状和政策导向,包括资产证券化业务、财富管理业务尤其是家族信托业务和公益慈善信托业务等将是未来发展的重点。

9 姚江涛:信托业如何“承信受托”谋转型

文/ 姚江涛 中国信托业协会会长、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信托业深化转型不仅是为了优化行业生存现状,更是为了抓住下一波时代发展机遇。将信托科技作为促进深化发展的新型生产力要素,将数字技术及其方法应用赋能于信托产品、服务和管理创新,有助信托公司进一步发挥受托人优势,提升自身尽职履责能力。

10 傅 强:信托公司“混改”样本的发展新理念

文/ 傅 强 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

国投泰康信托自混改成功以来仅走过5个发展年头,要探索完善的领域远远不止于此。我始终坚信,信托业面临重大发展挑战时能够屡次浴火重生的根源,不仅在于信托制度的先进性、信托公司经营的多样性,还在于信托人对信托事业的顽强坚守。

11 伊力扎提 :以“服务+科技”探索信托资管转型道路

文/伊力扎提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资管新规”出台标志着资产管理行业统一监管时代的到来。信托基于提升主动的资产管理能力,探索新时代下的转型升级势在必行。强化“服务+”发展理念,充分运用金融科技,全面提升“资产—产品—资金”在信托业务链条各环节的质效将是促进信托业务模式升级的关键。

12 万 众:借力境外上市促进信托公司高质量发展

文/万 众 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山东国信H股上市后,成为同时受境内、境外不同监管机构监管的公众公司,在双重监管体系下,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统筹兼顾,更加规范透明。山东国信将充分把握上市后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全力打造卓越的综合金融服务及财富管理服务供应商。

行业 · 数据

13 袁 路:从发展曲线看信托业“回归本源”的20年

作者单位为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随着信托业务的不断发展与创新,对信托本源的要求已经超出信托的受托管理范畴,不断细化明晰。信托本源业务不断发生变化的根本原因,是信托业难以形成自己的专属业务领域,随着外部环境发生变化,需要不断寻找归属信托的新的业务边界。

14 陈 进、李永辉 、谷晓明:2009〜2018,“数说”信托业十年蝶变

作者单位全部为百瑞信托研发中心

2007年制度调整之后,“信托投资公司”更名为“信托公司”,并重新申领新牌照。在2008年获批展业的54家信托公司基础上,2009〜2013年又有14家信托公司获准重新登记注册,信托公司数量达到68家。发展至今,我国信托公司数量截至2018年末仍为68家。

从搜集到的年报数据看,2009年54家公司全部披露了公司年报,2010年披露年报的公司数量为55家,2011年增长到64家,2012年为66家,2013年为68家。根据这些年报数据,对10年来信托业在回归业务本源、信托业务规模、自营业务增长及从业人员变化等方面的演变趋势和特点进行分析。

我们希望,通过数据分析,能够初窥我国信托业的嬗变历程,并为更多专业人士对信托业发展进行的深层次研究提供参考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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