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调解巧助力 快速执行止纠纷

2020年4月7日,彬州市人民法院审管办员额法官王铮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对王铮法官高效、快捷的办案效率表示感谢。

法官调解巧助力 快速执行止纠纷

2020年2月20日23时许,被告张某驾驶登记在被告郭某名下小轿车,与原告停放在路边的小轿车相碰,经彬州市交通管理大队事故认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陈某无责任。双方当事人经传唤首次到庭后,对立情绪显著,针对这种情况办案经验丰富的王铮法官未急于组织调解,而是开展“背对背”的电话调解,给双方当事人逐一释法明理,分析利弊,终于促使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原告陈某的车辆损失等费用由被告中华联合财险咸阳中心支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限额以外其余部分由被告张某予以承担。

4月7日,双方当事人到庭领取调解书,并当场履行了案款,原、被告均带着满意的笑容告别了王铮法官,至此,该案得到了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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