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书面通知炒单位鱿鱼,单位以领导不批为由扣罚工资合法吗?

1

又是一年春节越来越近了,远离家乡在外工作的,新的一年有新的安排,于是就准备辞职不干了。实践中存在很多单位员工在辞职时,被要求提出申请,单位批准才可以,否则就得继续在单位上班,昨天就接到一位当事人求助,他家在河南,准备辞职不干了,明年在家附近找个工作,但是他的单位领导以春节期间招不到人,一时半会无法找到合适的人顶替他的岗位,不批准他的辞职,如果他坚持要离辞职的话,根据公司规定,他将无法拿到上个月以及这个月的工资,并还要他赔偿公司的损失。

员工书面通知炒单位鱿鱼,单位以领导不批为由扣罚工资合法吗?

2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自主经营的权利,劳动者也有就业自由与选择劳动的权利,双方具有法律赋予的权利,在行使权利时是不需要任何单位或个人批准的。那么员工辞职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不论新员工,还是老员工,只要想解除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即辞职),只需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用人单位是无权设置障碍的。

3

现实中许多单位陷入一个错误的理解,以为劳动者是其单位员工,应服从单位管理上司安排,提出离职必须向单位申请批准,其实这时候劳动者在行使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平等的法律主体,不存在谁服从谁的关系,如果准备想要辞职的话,只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根本无需向公司提交辞职申请等待批准,也就是履行《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告知的义务就行了,用人单位没有任何权利强留劳动者继续工作。因此,对于劳动者在遇到用人单位,以辞职不批为由拒绝离职的情形,我们建议,以书面的形式邮寄送达给用人单位,保留已经履行通知义务的证据,目的是为了防止单位事后以没有收到员工辞职申请为由,设置离职障碍,拒绝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及结清工资。

员工书面通知炒单位鱿鱼,单位以领导不批为由扣罚工资合法吗?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