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逼迫員工籤復工承諾書,是不是該舉報她?

本人春節前就職於一家武漢公司的北京分公司,今年春節新冠肺炎非常嚴重,全國各地都發布了延遲上班通知,北京市政府也發佈了2.10號上班的公告,可是這個老闆不執行這個通告,要求我們2.3號就上班,而且她1月份去過武漢,她自己沒有隔離,還通知公司全體員工開會,我非常害怕她身上有病毒,就沒有去開會,可是她2.10號以我沒有復工為由,不發我1月份的工資,對這樣的老闆該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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