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訴!這傢俬募徹底涼了:法人代表從希臘引渡回國

中國基金報記者 高雯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非法吸存的“偽私募”正在付出代價。

曾經涉及4億私募爆雷、責任人逃亡過往的新華財富及其責任人已經被提起公訴。另有三名直接負責人行為構成非法吸收存款罪,被判處了有期徒刑。深圳證監局提示,私募從業者要增強合規意思,投資者也要注意5大事項謹防上當。

公诉!这家私募彻底凉了:法人代表从希腊引渡回国

涉案或新華財富和直接負責人

鄭某被公訴

4月10日,深圳證監局發佈的一則風險警示顯示,新華財富及其主管人員鄭某已經被提起公訴,這起持續近4年的私募爆雷案件隨著法律程序的進行,真相也在不斷曝光。

風險警示中提到,近日,廣州市天河區檢察院以私募基金管理人新華財富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華財富)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鄭某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提起公訴,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這裡面提到的鄭某,大概率是2019年5月剛從希臘引渡回國的新華財富前法定代表人鄭孝和。

根據此前警方通報,自2017年9月開始,相繼有群眾向廣州天河警方報案,反映在轄區內新華財富公司購買的基金產品未如期收到利息,懷疑被騙。

2017年8月,鄭某和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潛逃境外。

廣州警方依法對新華財富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立案偵查,廣州市天河區檢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對鄭某和批准逮捕。應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申請,2018年7月國際刑警組織對鄭某和發佈紅色通報。直到2019年5月廣東警方將其從希臘引渡回國。

在2019年6月,深圳監管局就對新華財富鄭孝和公開譴責。深圳監管局發文稱2014年至2016年,鄭孝和擔任新華財富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期間,新華財富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在產品的成立募集、運作管理中存在違反《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的行為,損害了投資者利益。鄭孝和作為新華財富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時任總經理,對公司上述行為負有管理責任,我局對鄭孝和予以公開譴責。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三人已被判刑

公開信息顯示,新華財富其他直接負責人已經遭到了法律的制裁。

近期,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新華財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熊某、賈某、曹某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法院查明,熊某等三人通過短信、微信、電話等方式向不特定的投資者公開宣傳推介其公司發行的私募基金,並承諾給付高額利息及保本保息,據此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巨大,相關行為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熊某等三人一審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三年六個月、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

中國基金業協會登記信息顯示,新華財富成立於2013年12月,登記時間為2014年5月,為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管理人,法定達標人為鄭孝和,備案產品有14只。

根據界面新聞此前的調查,新華財富掘金掘金1號、2號、3號在2015年底陸續到期,全部無法兌付本息。掘金5號2016年6月到期,其借款公司深陷多起融資兌付違約,涉及到的金額超過了3.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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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者要識別“偽私募”

五大注意事項防上當

新華財富、中金國瑞的違法違規行為不僅讓投資者“血本無歸”,自己也為此付出代價。

深圳證監局提醒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從業人員,切實增強合規意識,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不得以短信、微信、電話、互聯網等任何方式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不得向合格投資者之外的單位和個人募集資金,不得向投資者承諾保本保收益,不得以私募基金名義兜售“明股實債”“明基實貸”等性質的產品,不得侵佔、挪用基金財產或者以其他方式損害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不得以私募基金為名從事非法金融活動;已經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應當立即停止並及時整改到位,否則將受到法律的懲處。

同時,深圳證監局也提醒廣大投資者,私募基金只向合格投資者募集,不得承諾投資本金不受損失或者承諾最低收益;私募基金不得通過公開方式進行宣傳推介,要對通過短信、微信、電話、互聯網等方式宣傳推介的行為保持高度警惕;私募基金管理人不是持牌金融機構,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網址www.amac.org.cn)對私募基金管理機構及私募基金實施登記備案管理不構成對其持續合規狀況和專業投資能力的認可;請廣大投資者切實增強投資風險意識,審慎判斷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誠信狀況及專業水平,儘可能選擇自身瞭解的基金管理人進行投資;擦亮眼睛識別各類“偽私募”,不受保本保底和高收益承諾等噱頭所誘惑,主動避開“湊單”“拼單”等各類陷阱,謹防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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