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小產權房一律不予確權登記

日前,《長安鎮房地一體的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方案》、《長安鎮歷史遺留產業類和公共配套類違法建築補辦不動產權手續實施方案(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分別印發,明確了房地一體確權登記頒證範圍、頒證對象,以及歷史違建補辦不動產權手續適用範圍。其中,集體所有土地上開發的商品住房(小產權房),一律不予確權登記。

合法批准的農民公寓可確權登記

長安房地一體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方案要求,要堅持“統籌兼顧、加快推進”“尊重歷史,結合實際”“簡易調查,依法登記”“便民利民,維護穩定”“不重不漏,全部覆蓋”的原則進行。在權屬調查和糾紛處理過程中,儘可能考慮各方利益,確實保護群眾合法利益。

方案指出,根據不動產統一登記要求及群眾辦證意願,以“總登記”方式對符合登記發證條件的農村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地上房屋所有權進行統一確權登記並頒發不動產權證書,確保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全鎮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已分別頒發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和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已按“房地一體”登記頒發不動產權證書的房屋,遵循“不變不換”的原則,原證書依然合法有效。

方案要求,全鎮集體土地範圍內符合登記發證條件的農村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及地上永久性存續的、結構完整的農村主要房屋,以及經合法批准的在集體建設用地上建設的農民公寓式住房,包括各類社區居民公寓、農民公寓、拆遷安置房等納入本次房地一體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範圍。簡易房、棚房、農居房、圈舍、廁所等臨時性建築物和構築物,以及集體所有土地上開發的商品住房(小產權房),一律不予確權登記。

方案指出,對符合補辦不動產審批手續的,可以通過聯合辦公、集中辦理的工作方式,加快完善不動產審批手續並登記發證;按規定無法補辦用地批准和規劃審批手續的,堅決不予登記發證。

妥善高效解決歷史違建產權問題

實施方案旨在妥善處理歷史違建產權問題,盤活存量產業空間,完善城市公共配套。方案指出,對符合適用範圍的歷史違建,優先不動產權補辦手續,妥善、高效解決歷史問題,拓展產業發展和公共服務空間。

長安將建立“補辦試點項目臺賬”,使用對象包括2019年12月12日前已建成,未取得不動產登記權屬證書,經批准納入“拓空間”補辦工作試點的產業類和公共配套類建築。主要包括倍增計劃試點企業、上市後備企業、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其他經批准納入“拓空間”補辦工作試點的重點工業項目,以及經認定的教育、醫療、公共交通、市政環衛等公益民生類項目。不包括可分割轉讓的產業用房、私人住宅、商品房、商業等項目。

此外,市政府或市“拓空間”總指揮部相關文件中明確支持補辦不動產權手續,或通過市政府“一事一議”獲准補辦不動產權手續的項目,可按程序納入補辦試點。

长安:小产权房一律不予确权登记

實施方案還列出了不予辦理的審批補辦不動產權手續的歷史違建,包括位於生態保護紅線、一級水源保護區、永久基本農田等區域範圍內;城市重點管控區域、不符合建築消防安全使用條件的,等等。

長安鎮將建立補辦對象的滾動更新機制。補辦手續複核完成後,由長安鎮相關執法部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對於2008年5月28日之前建成的產業類歷史違建,按照建設工程造價5%的標準繳納罰款;對於2008年5月28日之後建成的,按照建設工程招架的7%的標準繳納罰款。歷史違建的建成時間,由長安鎮住房規劃建設局會同有關部門、社區確認。

全媒體記者 吳金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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