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食用陸生動物名單”徵求意見:狗為伴侶動物擬禁食

“可食用陸生動物名單”徵求意見:狗為伴侶動物擬禁食

4月8日,農業農村部組織起草的《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徵求意見稿)》(下稱《目錄》)開始公開徵求意見。《目錄》徵求意見為期一個月,意見反饋截止到2020年5月8日。

《目錄》涵蓋了傳統畜禽18種和特種畜禽13種,值得關注的是,狗並不在範圍內。“隨著人類文明進步和公眾對動物保護的關注及偏愛,狗已從傳統家畜‘特化’為伴侶動物。”農業農村部表示。

有專家表示,狗不在《目錄》之列,按日前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關於全面禁食陸生野生動物的決定,這意味著狗肉或將被禁食

“可食用陆生动物名单”征求意见:狗为伴侣动物拟禁食

在這份《目錄》中,包括18種傳統畜禽:豬、普通牛、瘤牛、水牛、犛牛、大額牛、綿羊、山羊、馬、驢、駱駝、兔、雞、鴨、鵝、火雞、鴿、鵪鶉;和13種特種畜禽:梅花鹿、馬鹿、馴鹿、羊駝、珍珠雞、雉雞、鷓鴣、綠頭鴨、鴕鳥、水貂(非食用)、銀狐(非食用)、藍狐(非食用)、貉(非食用)。

農業農村部就該《目錄》進行說明時表示,畜禽是指經過人類長期馴化和選育而成的家養動物,具有一定群體規模和用於農業生產的品種,種群可在人工飼養條件下繁衍,與野生種群有本質區別,為人類提供肉、蛋、奶、毛皮、纖維、藥材等產品,或滿足役用、運動等需要。其中哺乳綱的為家畜,鳥綱的為家禽。

在《目錄》制訂過程中,立足我國畜禽養殖實際,嚴格掌握四個原則:一是堅持科學,列入《目錄》的畜禽必須經過長期人工飼養馴化,有穩定的人工選擇經濟性狀;二是突出安全,優先保障食品安全、公共衛生安全、生態安全;三是尊重民族習慣,考慮多民族生產生活需要和傳統文化等因素;四是與國際接軌,參照國際通行做法和國際慣例等。

農業農村部表示,《目錄》是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的配套目錄,也是《畜牧法》明確要求制訂的配套目錄,有明確的法律邊界和嚴格的科學邊界。列入《目錄》的畜禽,適用《畜牧法》,由畜牧獸醫主管部門管理。《目錄》所列物種的野外種群,以及《目錄》之外的陸生野生動物,適用《野生動物保護法》,由林業和草原部門管理。

農業農村部特別就狗進行了明確——隨著人類文明進步和公眾對動物保護的關注及偏愛,狗已從傳統家畜“特化”為伴侶動物,國際上普遍不作為畜禽,我國不宜列入畜禽管理。關於這件事,你怎麼看?下方留言區等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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