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法院:严格列出问题清单“靶向”落实规范执行

央广网昆明4月8日消息(记者陈鸿燕)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启动“规范执行年”专题活动,严格列出问题清单,“靶向”落实规范执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保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保持高水平常态化运行。

活动从今年一季度启动,云南省法院一季度执行到位案款75.31亿元;司法网络拍卖5554件次;成交额14.8亿元;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8890名,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27278名;通过“一案一账号”系统收取执行案款36072笔51.37亿元,发放执行案款25063笔37.49亿元。

此次活动中云南全省各级法院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规范执行立案、案件流程节点管理、被执行财产的查封和处置程序、事项委托以及委托事项的办理、纳入失信名单和限制消费措施、执行款物管理和发放、案件的结案标准、执行申诉信访案件办理等八个方面重点推进。确保全部执行案件在执行案件管理平台上“一张网”无纸化办理,案件信息录入准确,由执行指挥中心对案件审限及流程节点进行实时监控,全部案款力争100%通过“一案一账户”系统进行收发。

此次活动列出问题清单,重点强调要严格执行立案的条件和程序,坚决杜绝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干扰立案、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或决定等违法违规情形的发生。要进一步加强对保全执行、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调查、财产控制、财产处置以及案款发放等重要时间节点的管理,执行人员必须在相应的时限内开始或者完成相应的工作。要规范委托评估、鉴定、拍卖机构的选定及财产处置的程序,规范执行查封等强制措施的使用,要以财产价值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为限,杜绝明显超标的查封。要切实保护民营企业等企业法人、企业家和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对能“活封”的财产,尽量不进行“死封”,使查封财产能够物尽其用,避免社会资源浪费。对不应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限制消费的、记载和公布失信信息或限制消费信息不准确的、符合删除(屏蔽)或解除(暂时解除)条件的,应当及时审查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更正、删除失信信息。

活动还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设立执行信访专门接待窗口,指定专人负责执行信访工作,把矛盾化解基层,化解在首执法院。及时研究部署上级法院挂网督办案件,在期限内核销。

云南高院充分发挥三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信息化和集约化的优势,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手段,对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流程节点进行实时监控,发现的问题及时预警,以执行信息化水平的提升促进执行规范化水平的提高,以及时准确公开执行节点信息推动阳光执行成为新常态。

通过为期一年的“规范执行年”活动,云南高院将全面整治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中还存在的执行不规范问题,坚决遏制“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执行、乱执行”等执行失范行为,坚决纠正“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执行作风问题,坚决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执行违法违纪行为,坚决实现执行监督全流程、无死角、全覆盖,坚决贯彻落实公正规范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全面依法规范我省法院执行行为,筑牢执行工作健康发展的基础,保证全省执行工作良性循环和核心执行指标高位运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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