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及线索,有效的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执行依据:(2019)冀0322民初48号民事判决书。
涉案标的:21000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已执行到位22000元)
被执行人闫守东,性别男,1964年2月25日生,汉族,户籍地秦皇岛市昌黎县靖安镇闫庄村,公民身份证号码130322196402250215。
凡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闫守东下落及藏匿地点,促使本院查找到被执行人的,本院将奖励举报人人民币1000元。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将严格予以保密。举报联系电话:18230316079 15203350066 0335-7800165
昌黎县人民法院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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