坟墓被毁引纠纷 倾心调解促和谐

近日,钟山县人民法院回龙法庭法官倾心调解因损坏祖坟引发的一起财产损害纠纷案,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持续近一年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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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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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2019年5月,莫某森因认为其在村集体土地上设立“封基”(为以后安葬而预定的地方)系属于其先占用不能让他人使用,而莫某宗在则认为自己将祖坟迁葬于此并未影响其“封基”的土地,且该土地也不是属莫某森所有。为此,在双方多次交涉未果的情况下,莫某森一气之下遂用工具将莫某宗的祖坟损坏,并因此受到行政处罚,但他却对赔偿事宜不予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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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某宗及其亲属为此多次到相关部门讨要说法,引发不稳定因素。虽经当地政府、司法所等相关部门多次组织协调,但因纠纷时间较长且对赔偿金额分歧较大,无法达成调解。

莫某宗认为莫某森擅自挖掘其亲人的坟墓,导致坟墓毁损,给其精神上、生活上造成巨大创伤,遂于4月2日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莫某森赔偿维修坟墓费20000元及赔礼道歉。

案件进展

回龙法庭受理案件后,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如处理不慎可能会导致引发宗族性的过激行为,承办法官在开庭前多次召集当事人进行调解,阐法释理,分析该案件涉及老百姓风土民情、公序良俗,应以调解化解矛盾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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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后,采取“背靠背”调解方法,分别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在了解被告系一时之气而采取了过激的行为,并非不可调和的矛盾。承办法官找准调解切入点,耐心细致的辩法析理,被告亦认识了自己的错误,并当场向原告道歉,取得了原告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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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双方当事人纷争得到了化解,达成由被告莫某森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5000元的协议,并当场兑现,原告同意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至此,一起可能因宗族利益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得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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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钟山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理念,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着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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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第15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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