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燃木裡“3.28”森林火災 的11歲男孩,該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據每日新聞官等方媒體報道,木裡“3.28”森林火災11歲男孩點燃

點燃木裡“3.28”森林火災 的11歲男孩,該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據四川涼山通報,木裡火災系11歲男孩點燃松針引發

點燃木裡“3.28”森林火災 的11歲男孩,該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4月12日,四川省木里藏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官方微博發佈情況通報:

據木裡縣森林公安局辦公室消息,經查:木裡縣項腳鄉瓦科樑子“3.28”森林火災案系犯罪嫌疑人田某某(男,11歲)於2020年3月28日14時在木裡縣項腳鄉項腳村瓦科組田某某家後山處用打火機點燃松針和木羅松煙燻洞內松鼠時不慎失火引發。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點燃木裡“3.28”森林火災 的11歲男孩,該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另據報道

廣西一農貿市場大火3名消防員被困

2名被困消防員被救出並送醫救治

最後一名消防隊員在15時25分被救出

但已無生命體徵

不幸犧牲

年僅26週歲

火災原因正在調查中

該11歲男孩該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根據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規定:不滿十四歲的未成年人,是不具有刑事責任承擔能力的,所以小孩放火是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但需要由監護人進行民事賠償。這麼大的損失,需要賠償數目會很大,同時也會考慮家庭的承受能力。

對該孩子成長的影響

但是無論賠償多少,無疑對這個男孩的一生將會造成重大的負面影響。

1.點燃森林造成重大損失,這樣的陰影將伴隨小孩一生!

2.也許該男孩終生將會帶著放火男孩的標籤!該男孩將會在周圍人的指指點點以及周圍人們異樣的眼光中成長。雖然這樣的指指點點以及異樣的眼光不應該存在,但是避免不了。

3.由於可能被處以鉅額罰款,對該男孩的家庭經濟影響可能將會巨大,從而影響該小孩接受不到更加優質的教育。

該男孩的行為對國家造成了重大的經濟損失,且造成一名消防員的犧牲,損失巨大!希望少一些這樣的熊小孩,11歲雖小,但是也不小了!在森林裡放火,實屬不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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