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期貨交易中的幾個重要價格——開盤價

l 期貨開盤價通過集合競價產生,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即為開盤價。

1) 具體時間:

開盤集合競價在某品種某月份知合約每一交易日開市前5分鐘內進行,其中前4分鐘為期貨合約買、賣指令申報時間,後道1分鐘為集合競價撮合時間。

【具體時間節點請參見文章: 】

【解釋:頭4分鐘就是想買的想賣的把自己的價位報進來,第5分鐘找個合適的價格給大家貼出啦】

2) 具體的競爭原則:

(一)交易系統按照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原則,對所有有效的買單按申報價由高到低排列,對所有有效的賣單按申報價由低到高排列。

(二)交易系統依次將排在隊列前面的買單和賣單配對成交,直到不能成交為止。

(三)如果最後一筆成交是完全成交,即買單數量與賣單數量相等,則取最後一筆成交的買入申報價和賣出申報價的算術平均價為開盤價;如果最後一筆成交是部分成交,則取部分成交的定單申報價為開盤價。該價格按期貨合約的最小變動價位取整。

(四)如果沒有成交,則以集合競價後的第一筆成交價為開盤價。

OK看了上面這四條說了等於沒說的解釋,我們進入一個例子來為大家解釋一下

中國期貨交易中的幾個重要價格——開盤價

買一價格大於賣一價格,成交20手,賣一剩餘30

買二價格大於賣一價格,成交30手,買二剩10手

買二價格大於賣二價格,成交10手,賣二剩餘35手

買三價格等於賣二價格,成交35手,買三剩餘5手,

賣三價格高於買三價格,無法繼續成交,開盤價定為3540元

最終成交量:雙邊計算:2*(20+30+10+35)=190手

申報指令的撮合成交原理為:

  ①高於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的買入申報全部成交;

  ②低於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

③等於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的買入或賣出申報,根據買入申報量和賣出申報量的多少,按少的一方的申報量成交。

Tips:

l 集合競價撮合成交期間的未成交申報單在開市後自動參與連續競價交易,當天若未成交,結算時則會自動撤單。

l 當開盤價大於(小於)昨日結算價,就會出現跳空上行(下行)

l 集合競價中只能以限價指令,不可以市價指令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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