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新修訂商標異議制度生效

阿根廷知識產權局新修訂的商標異議法律規定,於2018年9月17日正式生效。本次關於商標異議程序的修訂,

智凡知識產權進行了梳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阿根廷知識產權局收到商標異議申請後,將首先告知異議雙方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期限為3個月(修訂前期限為1年);

2. 前述3個月期限內,異議雙方當事人未達成協議的,異議申請人須在15日內對異議申請予以確認,包括提交支持異議的證據材料,並支付約230美元的商標異議申請費;

3. 異議申請得以確認後,被異議方可在15日內進行異議答辯。此時雙方可在40天內提交進一步的證據材料;

4. 接下來,阿根廷知識產權局將會裁定異議成立或不成立。任何一方對異議裁定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目前,新的商標異議程序規定,也引來一些爭議。比如按新的規定,異議申請人提交異議時需要支付一次異議申請費,在協商期結束後如果需要確認異議,還需再次繳納一次異議申請確認費。這樣無疑增加了異議申請的成本。當然從另一方面看,對於惡意提出異議、企圖拖延他人商標註冊時間的申請人,也需要考慮下商標異議的成本問題。

在修訂前,阿根廷並無商標異議答辯程序方面的規定,也就是說,在舊的法律規定中,任何人只要提出了異議,商標申請即被駁回。

阿根廷新修訂商標異議制度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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