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家汽車公司聯合發佈自動駕駛安全12原則 獲將塑造出行未來

11家汽車公司聯合發佈自動駕駛安全12原則 獲將塑造出行未來

最近一條車禍新聞上了頭條:“瑪莎拉蒂撞寶馬致兩死,曾叫代駕,但代駕一直沒來”。

這再一次提醒我們:自動駕駛,會比任何人都更安全。畢竟,如果絕大多數交通事故是由人為錯誤造成的,那麼將人類排除在外就可以挽救生命,對吧?

理論上,當然。但在實踐中呢?只有當我們能夠建造比普通駕駛員更安全的自動駕駛汽車,這種假設才成立。而現在,整個汽車行業正在從無數方向接近同一目標,甚至沒有人知道成功的標準是什麼——或者應該是什麼。

為了給目前這種混亂局面帶來一些有序性,包括英特爾、奧迪和大眾在內的11家公司聯合發佈了一份題為“自動駕駛安全第一” 的白皮書,一份開發安全自動駕駛汽車的詳盡指南。

這份長達146頁的文件的核心是十二個指導原則,詳細說明了自動駕駛汽車在被認為是“安全”之前必須具備的各種能力。下面是對十二原則進行的快速提煉:

安全運行:自動駕駛汽車必須能夠應對任何關鍵部件的損失。

安全層:自動駕駛汽車必須知道自己的極限,並瞭解什麼時候可以安全地將控制權交還給駕駛員。

操作設計領域(ODD):自動駕駛汽車必須準備好評估典型駕駛情況的風險。

交通行為:汽車的行為需要可以預測到路上的其他駕駛員,並且需要根據交通規則行事。

用戶責任:車輛需要能夠識別駕駛員的警覺狀態並向他們傳達他們負責的任何任務。

車輛啟動切換:自動駕駛車輛必須能夠讓駕駛員知道何時需要接管並使他們能夠輕鬆接管。如果忽略接管請求,車輛還需要有辦法應對這種情況,同時將風險降至最低。

駕駛員啟動的切換:駕駛員需要有辦法明確要求接管自動駕駛汽車的操作。

自動化的影響:自動駕駛汽車必須考慮自動化如何影響駕駛員,即使在自動駕駛期結束後。

安全評估:需要有一致的方法來驗證自動駕駛汽車達到安全目標的能力。

數據記錄:如果自動駕駛汽車識別出事件或事故,則需要能夠以不違反適用數據隱私法的方式記錄相關數據。

安全性:安全的自動駕駛汽車需要對安全威脅進行一些保護。

被動安全:自動駕駛汽車需要為任何可能是車輛自動化獨有的碰撞情況做好準備。

這一切聽起來很好,但完成這些目標可能是另外一回事。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主要的公司和技術人員在列出這份名單的人員名單中缺失(即特斯拉,Waymo等)。很難說為什麼:也許這些公司,所有這些似乎在自動駕駛汽車的競爭中落後的公司,都在尋求建立一些共同點,以超越特斯拉等巨頭公司的競爭(或者特斯拉和Waymo等只是對安全有其他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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