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誤讀醫療物資出口“新政”

近日,為了嚴控出口醫療用品質量,規範經營秩序,市場監管總局等三部門發佈公告,實施醫療物資出口“新政”,規定自4月1日起,出口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醫用口罩、醫用防護服、呼吸機、紅外體溫計的企業向海關報關時,須提供書面或電子聲明,承諾出口產品已取得我國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書,符合進口國(地區)的質量標準要求。這樣一個好政策,卻被國內一些社交媒體誤讀為“中國標準的反擊”甚至是“中國標準戰”。

比如,一自媒體發表的題為《美國拒絕中國口罩標準,中國反擊:必須符合中國標準,愛買買,不買滾!》的文章,將其解讀為“沒有中國認證標準一律不允許出口”,不僅獲得10萬+的閱讀量,還得到了不少網友的留言支持。

請各位網友冷靜地想一下,隨著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的蔓延,疫情防控已從中國戰“疫”發展成為全球戰“疫”,中國一直在加強與世界各國的戰“疫”合作。在這個大背景下,中國怎麼可能去打“標準戰”?!這樣的“解讀”就屬於典型的“低級紅、高級黑”。

根據“新政”,假如一家企業想要生產醫用口罩出口,那麼在開工之前,首先需要向藥監部門提出申請。因為中國將醫用口罩、醫用防護服作為二類醫療器械進行管理,生產企業需獲得省級藥監部門發放的生產許可,也就是“註冊管理”。如果企業想把口罩出口到意大利、西班牙或美國,那就必須符合相應國家的質量要求,這就是標準。為了證明自家產品符合相應的標準,企業需要找第三方機構來進行合格評定,這就是認證。以上工作都完成了,口罩就可以順利出口了。而很多不負責任的“解讀”,正是有意無意地將“中國標準”“認證”和“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書”混為一談,從而誤導民眾。

筆者認為,此次坊間對“新政”內容的斷章取義,恐怕不僅僅是缺乏專業知識這麼簡單,其與最近一段時間我國出口戰“疫”物資質量事件引發廣泛關注有關。從調查結果來看,這些事件與中國質量(製造)其實關係不大,更多的是由於使用不當造成的,畢竟中國醫療物資的質量已經得到了驗證。

而我國出臺出口“新政”,並非是對中國標準、中國質量不自信,而是在中國標準、中國質量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相應制度,是對全球戰“疫”更加負責任的表現。筆者想說的是,在全球戰“疫”中,最不需要的正是“標準戰”這樣的貿易技術壁壘,打破壁壘,加強合作,才是戰勝疫情的最佳選擇。

《中國質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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