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交付卻不賠違約金?別讓“不可抗力”忽悠了!

一場突如其來的疫情,讓成都多個樓盤工地一個多月都處於暫停狀態,這讓翹首期盼交房的購房者,難免有很多的疑問和擔心:

“疫情造成商品房交付延期怎麼辦?”

“該如何應對“不可抗力”後的延期交付?”

今天,小編就幫大家解答一下這些疑惑!

延期交付卻不賠違約金?別讓“不可抗力”忽悠了!

因疫情導致延期交房屬不可抗力

如果大家曾經碰到過開發商延期交房,那麼你對“不可抗力”這個詞一定不陌生。

比如颳風、下雨,再比如合作方臨時變動、材料不齊等種種藉口,在法律上並不算是“不可抗力”,不能當作延期交房的理由。

那麼,這次疫情影響的延期交房呢?

2月10日,全國人大法工委就已明確指出:因疫情防控不能履行合同屬不可抗力。對於因此不能履行合同的當事人來說,屬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

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延期交付卻不賠違約金?別讓“不可抗力”忽悠了!

4月13日,成都也正式出臺相關官方文件,明確表示:

已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且約定交付時間在2020年1月24日及以後的商品房項目,交付時間可順延,原則上最長不超過3個月,買賣雙方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延期交付卻不賠違約金?別讓“不可抗力”忽悠了!

這意味著,由於疫情帶來的不可抗力,在合理情況下,開發商延期交房是可以免責的,不需要賠償違約金。


如何應對不可抗力後的延期交付?

疫情這一“不可抗力”不能成為房企無故拖延交房的藉口。如果開發商需要延期交房,也需在一定的合理期限內。

如果你有新房需要在今年進行交付的,那麼得注意以下幾點:

首先,你需要明白自己的情況是怎樣的,並以此做好預案。

第一種情況:購房合同簽訂於事件爆發之前,無法預見事件的發生,且約定的交房時間在防控期內或之後,則延期交房可以免責;

第二種情況:購房合同簽訂於事件爆發之後,開發商可預見事件的發生,所以不可免責;

第三種情況:

這也是最複雜的,比如開發商與施工單位存在重大經濟糾紛,資金不足而難以支付工程材料款,工期原本已耽擱等情形。這個時候,開發商想借“不可抗力”之名延期交房是不合理的,明顯它不能履行合同約定的按期交房義務,所以不可免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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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需要留意交房延遲期限。

看看順延交房的期限是否合理,如果超出合理時間範圍,那就要開發商給出合理的解釋。

比如,工地停工1個月,開發商卻延遲交房好幾個月,這合理嗎?

那肯定是不合理的。記住,是順延,順延!

最後,也是我們最關心的問題,要重點關注交房後的建築質量。

普普通通的商品房,對於不少人來說,可能是幾代人共同的心血,我們都渴望得到一間滿意的房子。

收房時一定要嚴格監督,不求增配和提質,但必須嚴格按照交付標準,做好基礎施工和細節。

同時,我們希望開發商不要為了回款而趕工,也不要在趕工的同時偷工減料控制成本。

以下是成都各區的工程質量監督投訴聯繫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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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成都有哪些項目能夠如期交房,哪些會延遲交房?

我們將持續關注報道,如果你正在面臨延期交房的困擾,歡迎留言告訴我們!

最後,祝大家早日收房,家庭美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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