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借學區房"給妹妹孩子上學,賣房後反被要走百萬房款

2015年,山東省濟南市市民張山(化名)為了幫妹妹的孩子上學,允許妹妹掛靠在自己戶口下,並把房產證改在妹妹名下,沒想到去年賣房後,妹妹竟把178萬元房款佔為己有,還要求分一半作為“好處費”。張山表示,他身邊的親戚朋友已經幫忙調解了一年多,但至今沒有結果。

哥哥

妹妹孩子要上學

掛靠哥哥戶口下

張山上世紀90年代在濟南一家事業單位工作,1998年趕上房改房政策,分到了山大路一套82平方米的學區房。

2015年,張山小妹妹張月(化名)為了能讓自己的孩子上一所好的小學,便找到哥哥要求房產證掛名。因擔心掛名房產對以後會有影響,張山讓張月籤個協議,但張月並不願寫。隨後,張月通過母親找到張山說情,張山才勉強答應。後來,張月通過母親要走了張山的戶口本,把名字掛在張山的戶口下。

然而,張山表示,“沒經過我同意,她後來把戶主也改成了自己。”

房子賣了178萬元

妹妹索要一半

張山告訴記者,張月覺得自己名下已有三套房子,擔心以後會交稅,便向張山提出把山大路這套房子賣了。其實張山這套房子早在三四年前就掛出去了,因為過戶到張月名下未滿兩年以及張月的孩子佔用上學指標一直沒賣出去。直到2018年7月才找到買主,房款為178萬元,對方一次性付清。

因房子在張月名下,正式協議也是張月及其丈夫籤的,最後房款也打到了張月賬戶上。買主支付完房款一週後,張山遲遲未收到張月打來的房款。當張山找到張月詢問時,沒想到張月當場翻臉,並表示房產證寫著誰的名字,就是誰的房子。

親戚調解未果

只陸續要回70萬元

無奈之下張山把情況告知家中長輩,希望能幫忙調解、主持公道。調解會上,親戚最終認為雖然張月用張山的房子和戶口讓孩子上學,但她也幫忙把房子賣了,雙方是“相互幫忙”,因此房款一人一半。對調解結果,張山表示很失望,認為張月並沒有給自己什麼幫助。

從2018年年底到2019年春節過後,張山陸陸續續從張月那裡要來了70萬元。剩餘的錢,張月一直沒再給過他。

張月說房子是自己的

大妹妹證實是哥哥的

8月17日下午,記者聯繫到當事人張月。當記者詢問山大路這套房子是否是屬於張山時,張月予以否認。至於張山稱幫她孩子上學一事,張月又予以否認。

“到底是誰的房子,他自己清楚。”張月告訴記者,這套房子是她的,因為房產證上就是她的名字。當記者欲詢問掛名落戶一事時,張月稱自己很忙,不方便說,其他問題找張山問就行。

8月26日,記者又聯繫到張山的大妹妹張薇(化名)。“房子是我哥的房改房,不是我父母留下的。”張薇告訴記者,他們作為親屬已調解很長時間了,始終沒有結果。雖然張山幫張月的孩子上了學,但據她瞭解,張山在幫張月前,張月也幫過張山,而且房產落到張月名下後,也影響了張月自己買房,如二套房首付提高等。

“我哥一肚子委屈,我妹最早其實就要他一個態度,從來沒想因為這個房子要他一分錢,後來他們之間產生一些矛盾。他倆都挺較真的。”張薇表示。

律師:

哥哥可起訴妹妹返還不當得利

山東舜翔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建華認為,從法律上來講,張山說的這些話需要證據證實,如果沒有書面協議,就要看有沒有證人能出庭作證證實這件事,還原一下當時的特殊情況,然後由張山起訴妹妹,要求她返還不當得利。

“因為房屋產權他並沒有贈予妹妹,只是為了讓她孩子上學。這個情況的話,找到證人把事情的來龍去脈證實一下,然後要求妹妹返還房款就行。”王建華表示,從書面上來講,房子似乎是妹妹的房產,但事情另有隱情,如果有證據證實房屋過戶的原始情況到底是怎麼回事,張山就能要回房款。

王建華解釋,關於物權法律上有“借名買房”的情形,雖然寫的甲的名字,但是乙出的錢,仍然是乙的房子。只要有證據,就能得到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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